高中生应该知道的古代丧礼常识

原创作者:景慧颖  连载于《语文报》

        古人言“礼莫重于丧。”丧礼的内容与形式可以用“繁文缛节”一词来刻画。它同古代的宗法制度相为表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讲我们就围绕着“丧礼”的内容展开论述。

        一、 古人对生命长短的表达

        古代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还活着、还有气息的仪式是“属纩”( zhǔ kuàng) ,其中“属”的含义是“放置”,而“纩”的含义是“新絮”。也就是古人将新絮放置临终人的口鼻上,来确定其是否断气。《礼记·丧大记》言“属纩以俟绝气。”后来,“属纩”也成为临终的代名词。

        殇:在古代,未成年就去世的叫做“殇”。“殇”又分为三种类型:19—16岁为长殇,15—12岁为中殇,11—8岁为下殇。没有满8岁就去世的叫做“无服之殇”,即不用穿着丧服,只是进行哀哭。

      寿终正寝:本意指的是自然老死于家中。古代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其居住的地方分为正寝和燕寝。燕寝是位于侧位,人们日常是居住于此处的。而正寝位于正中,只有在身体患重病等情况下,才能到正寝进行调养。患重病之人居于正寝之时,并不是睡在床上,而是睡在地上的席子上,此时头朝东,因为东方主生长,古人希望借此祛除邪气、获得重生。只有此人断气之后,才移至床上。

          二、古人对“死”的讳称

        《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反映了中国古代森严的礼法制度与社会尊卑的等级观念。

        崩:对古代皇帝、皇后、太皇、太后死的称呼。例如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另外,形容帝王之死的词语还有“驾崩”、“晏驾”等,例如《战国策·秦策五》:“秦王老矣,一日晏驾,虽有子异人,不足以结秦 。”其中“晏”为“晩”、“迟”的含义,“帝王乘坐的宫车晚出,是用委婉的方式表达帝王的辞世。”“不豫”是对帝王生病的一个讳称。例如北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仁宗不豫,久之,康复,又改元嘉祐 。”

      薨:在先秦的时候这个字指的是诸侯的死亡,在唐朝以后,“薨”专门用于二品以上官员的死亡。后世也用于称呼皇帝的高等妃嫔、皇子、公主、贵族等人之死。例如《红楼梦》第九十五回记载:“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

        卒:先秦之时,专指大夫的去世,唐代以后指的是五品以上官员的死。例如《赤壁之战》中:“初,鲁肃闻刘表卒。”                                     

        不禄:称呼“士”的死亡。它的字面含义是“不再享受俸禄”。例如清代卢文绍《抱经堂文集·孔葓谷户部哀辞》:“今年仲春初旬,忽得君不禄之赴,惊噩涕零。”

      死:是对普通百姓去世的称呼,例如柳宗元《捕蛇者说》中:“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三、古人的守孝制度

      丁忧,又被称为“丁艰”,其有内外之分,“丁”,译为“遭逢”,遭逢母亲去世,被称为“丁母忧”、“丁内艰”;遭逢父亲去世,被称为“丁父忧”、“丁外艰”。子女在此期间不允许进行,诸如宴饮、出游、娱乐、婚娶、生子等活动。汉代以降,“丁忧”制度被写入法律,需要强制性执行,如果违反,会被施以严厉的刑律惩罚。例如长孙无忌《唐律疏议﹒职制律》:“诸闻父母若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其中的“流”为“流放”的含义,“徒”即“徒刑”(剥夺自由,强制服劳役的刑罚)。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职制律》:“父母之丧,法合二十七月。”子女为父母守孝的时间一般是三年(实际是27个月),《论语·阳货》中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因为一个婴儿需要三年时间才能独立行走,饮食,相对有自理的能力。所以为了报答父母这三年的劳苦、养育之恩,就需要子女为其守孝三年。

      夺情、起复:这是我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古代官员在父母去世之后,通常情况下是要停职回家进行守丧的,如果丧期没有满,此时又被朝廷征召,重新起用,就叫做“夺情”,或者是“起复”。 关于“丁忧”与“夺情”的关系,赵克生在《略论明代文官的夺情起复》中言:“夺情是丁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夺情与守制二者互为经、权。守制为常,立孝于家;夺情处变,尽忠于国。夺情起复乃化私为公,以义断恩,突出了‘忠’、‘公’的优先性。夺情缓解了丁忧制度的刚性,使之在推广‘孝道’的同时不会影响国家政治、军事,也就是说,夺情使丁忧制度更具弹性和生命力。”

        四、古代丧服制度的原则

      《荀子·礼论》:“称情而立文。”也就是说丧服的礼节是需要依据生者同死者之间的情感亲疏、血缘远近来确定的。据此,古人制定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即我们常说的“五服”,它具体包括: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其中“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衣服是用粗麻布制成的,断处外露不缉边(即我们通常说的“毛边”),以示至亲突然辞世,因为哀痛而来不及准备。服斩衰的对象主要是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等少数情况,时间为三年。齐衰,是要将丧服缘边部分缝缉整齐,布料为粗疏的麻布。在李密的《陈情表》中,有“外无期功强近之亲”一句,其中“大功”服丧九个月,“小功”服丧五个月,“大功”、“小功”用于此处指的是关系比较近的亲属。缌麻,其中的“缌”为细麻布,服期为三个月,为“五服”中最轻者。在古代,有时候会使用“缟素”等指称丧服。

        与“五服”关系密切的一个文化名词是“九族”。所谓的“九族”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第二种说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历史上有“株连九族”的酷刑,就是要把与犯罪的人有亲缘关系的人全部杀掉,进而“斩草除根”。历史上,后来又出现一个“诛十族”,即明成祖朱棣因为方孝孺不给他起草登基的诏书,杀了其九族之外,又杀了与之关系密切的一些人,主要是门生故吏,即为“诛十族”。“九族”所对应的“五服”也是不同的。

      五、与丧葬相关的名词

1.饭含:将米饭、珠玉之类的物品放在死人的口中。“饭”与“含”具有不同的内涵,关于“饭”,郑玄《周礼·地官》云:“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而关于“含”,何休解《公羊传·文公五年》云:“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从这里也可以得知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其饭含之物也是不同的。为什么要对死人进行“饭含”呢?主要有两种说法:第一、亲人不愿让死去的人空着嘴离开人间,希望他“死后仍有其食”;第二、死者含玉目的是希望尸体不腐烂,灵魂不破散。

2.殉葬:在奴隶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人殉”、“人祭”现象,其杀人手段令人发指、惨绝人寰,有的奴隶被砍手、被砍足、被砍头、其中有很多是未满二十岁的青年,甚至是卤门未合的婴孩,墓葬周围累累白骨,令人目不忍视。在安阳的殷墟,一座大墓通常要殉葬上百到三五百的奴隶。殷商之后,“人殉”制度虽然式微,但是也或明或暗地存在着。

明器,即“冥器”,古代人死了随葬的物品。多是使用陶土、竹木制作的模型,有饮食用具、农业生产用具等。而宋朝之后以纸为材料的明器逐渐多了起来。因为古人的丧葬观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以人们都非常重视“明器”的随葬。

合葬,夫妇死了之后葬在一起,即“死则同穴”。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言:“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槁葬,亦作“稿葬”,是“草草埋葬”的意思。例如《宋史·李崇矩传》:“臣父尚槁葬,愿护榇(chèn)归京师。”

3.殓、殡

殓(liàn),分为小殓、大殓两种。简言之,将尸体裹上衣衾谓之小殓,而将尸体置于棺材之中谓之大殓。例如韩愈《祭十二郎文》:“敛(通“殓”)不凭其棺,窆(biǎn)不临其穴。”十二郎被装殓时不在棺前,下葬时不在墓穴前。依据《礼记·丧大记》和《仪礼·士丧礼》的记载,小殓的时间是在死者死去的次日早晨,不同身份的人他所裹上的衣衾也有差别的。大殓的时间是在小殓的次日。在大殓之后,棺椁停放在肂(sì)中,等待落葬,这被称为“殡”,即“停柩”。《礼记·王制》中言:“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从死到停柩,天子需要七天时间;而停柩的时间,天子为七个月。

4.棺椁

《说文解字》曰:“棺,关也,所以掩尸;椁,葬有木椁也。”棺,为古代藏尸之器;椁,是古代围棺之器。椁是套在棺材之外的。关于棺椁的起源,《周易》卷七“系辞下”言:“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这里认为棺椁最开始是为圣人制作的。宋玲平《晋系墓葬棺椁多重制的考察》一文中言:天子应为“三椁四棺”,诸侯应为“二椁三棺”,大夫应为“一椁二棺”,士应为“一椁一棺”。由此可观,古代棺椁数量的差别也被视为是地位、贵贱的象征。

5.丘、陵、坟、墓

起初,帝王的坟墓因其封土高大,所以被称为“丘”,例如吴王阖闾的“虎丘”、楚昭王的“昭丘”、赵武灵王的“灵丘”等。《说文解字》言:“陵,大阜也”,就是“大土山”的意思。秦汉之后,“陵”成为帝王坟墓的专称,取的就是“山之高大”的意思,进而彰显帝王处于最高的位置。例如唐太宗李世民的“昭陵”、唐高宗李治的“乾陵”等。同时,“山陵崩”也用来形容古代皇帝的去世。

《礼记·檀弓》言:“古也,墓而不坟。”所谓的“墓”,是“不封不树”,不起高土,不种树的,没有任何标识。而“坟”则是“土之高者”,是起高土的。后来“坟”与“墓”合称。为了呈现墓主的社会地位,坟墓的高度与周围种植的树木也是有别的,班固《白虎通义·崩薨》:“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

      六、死后的礼待

“赠”,是给已经死去的官吏或其父祖追封官爵。例如《北史·柳虬传》:“(柳虬)恭帝元年冬卒,时年五十四。赠兖州刺史。”而“封”与之相对,是给活着的官员加官授爵。《史记·魏公子列传》:“安缊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另外,古人用“封妻荫子”一词来形容有功绩人死后,皇帝给予他的妻子、子孙后代特殊礼待。例如《新唐书·路嗣恭传》:“路嗣恭字懿范,京兆三原人,始名剑客,以世荫为邺尉。”类似的说法还有“荫补”、“恩荫”等,这种制度的弊端在于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只能进一步加固“门阀制度”的社会根基,减少了寒门子弟入仕的机会。

有的重臣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去世,皇帝会赠送治丧物品,并派遣人员前去吊唁,例如《旧唐书·于休烈传》传主的妻子去世,皇帝在她的“葬日给卤薄鼓吹”。传主去世,皇帝“褒赠尚书左仆射,赙绢百匹,布五十端,遣谒者内常侍吴承倩就私第宣慰。”

七、墓碑文

墓碑文分为两大类,即墓志铭,埋于地下;墓表文,立于地上。墓志铭,是刻于石上的,包含“志”与“铭”两部分,其中“志”是为散文体,记叙了死者的世系、爵位、行治等。而“铭”为韵文体,主要是歌颂、褒扬死者。在唐宋时期,很多墓志铭成为文质兼美的经典篇章,例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在记叙、抒情的同时,又创新地融入议论。

    墓表文,又被称为“墓碣文”、“神道碑铭”等。“表”,就是要将死者的生平美德、功绩表彰于外,使人知晓。唐朝以后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立碑”、七品以上的官员“立碣”。宋朝以后,凡是称“表”的皆为散文,舍去了后面的韵语。著名的墓表文,例如欧阳修的《泷冈阡表》,盛赞父亲的廉洁、仁厚,母亲不汲汲于富贵、勤俭持家的高贵品质。

【思考题】

1.下列有关文化常识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代的坟与墓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坟是筑高的土堆,墓则是没有土堆。

B.古时对人死的称呼因严格的等级制度而有所区别,帝王或重臣死称为“崩”。

C.除服是古代丧礼仪式之一,也称“除丧”,即守孝期满,除去丧服。

D.考,在文言里指已经死去的的父亲。皇考,就是在位的皇帝对先皇的称呼。普通人称自己已故的父亲为先考,称自己已故的母亲称为先妣。

2. 下列有关文化常识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服阕,守丧期满除去丧服。在古代,人们谨守“事死如事生”的原则,为官者为父母守孝一般要解除官职,“服阕”意味着守丧完毕,可以重新任职。

B.《三礼》是《周礼》《仪礼》《礼记》的合称,是古代汉民族礼乐文化的理论基础,是礼法、礼义最权威的记载和解释。

C. “卒”是古代对死的一种讳称,原本适用范围很广,后专指平民百姓死。而古代天子死称“崩”,诸侯死称“薨”,士死称“不禄”。

D. 服丧,指丧事办完后,死者亲属还要在一定时间内在衣着、饮食、起居以及日常生活某些方面遵守一些特殊的仪节,以示哀悼,叫做“服丧”。

3. 下列有关文化常识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赠:又称“追赠”,是古代朝廷用于表彰已死大臣的功绩,追授给死者的一种称号或者官职。在古代,“赠”字也可以用“封”字替换。

B.殉葬,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

C.墓志铭,是放在墓中以备稽考的石刻文字,其主要内容是记录死者的姓名、生平等,以及对死者的赞美、吊念。

D.讣告,是一种应用文体。主要是向死者的亲友报丧的通知,同时多附有死者的事略。

【参考答案】

1.B(“帝王或重臣死称为‘崩’”理解错误。古代帝王和王后死叫崩,诸候王死叫薨,唐以后二品以上官职死亦以此称之。)

2.C(“卒”,指称“大夫”的死。)

3.A(“封”是给予活人以官职或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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