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的人性》读后感(二)

      在阅读《幽微的人性》第三章后,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李玫瑾老师所提出的“观念”“信念”。在她的研究中犯罪分子都怪当时的“一念之差”,“一念”,在许多行为之前似乎像一道阀门,开与不开只在瞬间,门里门外只在咫尺。这道“阀门”就是心理现象中的观念。观念就是人在观到的同时形成的念。在书中讲到,观念的东西往往是人在成长过程当中随事随景的一幅画面,这幅画面可以在瞬间让你做出某个反应,念为想法,这种想法不是推理的结论,而是感知的结论。人的眼、耳、鼻、舌、身等五官就可以形成五观,其中眼观最为多见,所以观念不源于逻辑进程,无关知识的系统性,不是抽象推理的结果。观念只与直接感知有关,与经历具体事件有关,与事件留存于心的情境有关。

      观念的形成更多的是在未成年时期,观念发生的越早就越稳定,越早年的观念,越会变成骨子里的东西。做为教育者,学校工作加强家校协同,家长会上多宣讲呼吁家长在心理抚养的过程中,给孩子树立起来的,人的性格和观念则完全取决于父母的言谈举止,0到18岁的未成年期很重要,特别是0到12岁,是孩子的依恋期,在这一阶段,家长、与孩子朝夕相伴的过程中,对孩子言传身教,经历事件后,对孩子的教育,在孩子心中形成观念树立人性底线。

      而信念和观念的区别在于信念需要认识。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努力引导孩子在长期的实践教育中形成正确信念,有了正确的信念,还要有信仰。结合学校教育,多开展德育教育活动,采用榜样教育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信念、信仰。

    在第四章学习中,看到打架是人成长过程中一个必要的环节。一个人早年经历过打架,成年就不会特别有暴力性,适度的这种暴力,是必要的。让我联想到在学校学生之间一些打架斗殴现象也属正常。当真正出现突发事件作为教育者正确的做好引导,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于这类学生,要鼓励多参加集体活动,主动融入到班集体当中,通过集体生活和活动培养合作、友爱、宽容的精神,在合作中学会忍耐宽容,加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情绪能力,防止和克服暴力倾向。同时提高自身挫折承受能力。学会应对挫折,提高对挫折的分析认识能力,增强打击承受力,预防攻击行为的发生。作为教师,我们可以容许孩子犯错,但是,我们也更应该引导孩子走出思想误区,给他们爱的感化。

    同时,关注那些默默无闻的乖孩子。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说,如果一个人早年被教成乖孩子,他的情绪从身体上表达不出来就回到心里去了,也许就会积攒仇恨,那些变态的搞爆炸的人根本上都是这种人。很多罪犯很多都是很沉闷的内向的,外表看起来很老实的,所以乖也有可能是压抑人性的。但是在我们从小的教育当中好似过分强调了“乖〞这一点,仿佛乖和听话,这个就成了一个判断他是不是好孩子的准那么。但是其实这样是压抑了孩子的天性的,孩子乖了,他有很多想法和做法是压抑在心里面,慢慢的积攒就会积攒仇恨。但我们平时在班里面的时候是很少关注到这些默默无闻的乖孩子。所以,这一点对我的启示是:多多关注这些默默无闻的孩子,我们要深入到他们的内心当中去关注他们。家长如此,教师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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