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一本关于人性与时代的书

        很久以来——有两个月了吧,我没有静下心来慢慢地看完一本书了,主要还是因为懒得动脑子。看这本书本来是打着闲来无事翻一翻,纯粹消遣的目的,但说实话,它超出了我的预期。

        严歌苓的书,《芳华》算是我看的第一本。不过我觉得通过这本书来冒昧推断一下他这个作者也未尝不可。他的书,有意思就有意思在他这个人的野心很大。一本书里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本爱情小说。

        如果让我用几句话来描述这本书里讲的故事,我可以这样说:小曼童年不幸,爱上了对她好的刘峰。刘峰喜欢林丁丁,林丁丁却拒绝了他。刘峰因为触摸林丁丁被处分,上战场丢了一条胳膊,后来生活得很苦,又遇上了小曼,和她生活在一起,直至刘峰去世。

        小说的主要情节与人物关系大致于此,但看似如此俗套的故事之所以能构成这么一本很有意思的小说,离不开严歌苓高明的叙事手法。他把人物真正地写活了,活到让你觉得他只是作为一个真实的旁观者在描述,而不是吸着烟在书桌上创作。我也不知道这本书是不是真实故事的改编,知不知道,或许也不太重要。

        这个作者的写作亮点就在于,他讲故事,也讲人性,用故事讲人性,也用人性来解释故事。他先描述事件,让你感到惊讶,然后再讲这个人的经历,让你觉得发生这样的事又是非常自然的。他写细节,写心理,写的仿佛把你放在那个环境里,会和小说中的人物做一样的事情,仿佛他写的就是你。

        而就像我之前提到的,他的野心不小。他在把人性写得淋漓尽致之余,又把时代的变迁写得让人牙痒痒。这无疑与他的敏锐的观察脱不开关系。他从七十年代,写到改革开放后,再写到现代。就像电影里最后一段话写的,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就像小说里最后那几个曾经隔老远就能感受到青春的冲击波的女人,到最后早已过了矜持和要面子的年纪。身体发胖,逐渐增长的皱纹与日渐稀少的头发,见证着岁月的铁面无私。岁月,对,岁月,或者去掉修饰,干脆叫它时间,这是个操蛋的东西。

        说到这本书,性也是逃不开的一个东西。书里每人对待性的态度大相径庭。有郝淑雯对自己身体所具有的诱惑的了然和运用,有林丁丁的心机,还有刘峰对于小曼的克制。性与爱能否分离这个问题,严歌苓借刘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的态度如何,我并不清楚,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身体和心都爱的人,那就很幸运了。

        关于刘峰这个人,也许很多人不理解他的行为,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好'',我想我是理解他的。严歌苓在最后也提到,''他最早那毫无来由的自卑,终于露出了根''。是的,就是深深的,深深的,自卑。人活在人群中,无非是不断创造自己的价值。说的通俗些,就是让自己被他人需要。而自卑的人则更渴望这种被需要的感觉。人自卑到了一定程度,是别人叫自己的名字都会开心的。我和刘峰算是老乡,但我也不能确切地说明他的自卑从何而来。或许是他童年的悲惨,或许是相貌平庸的他来到这么一个遍地俊男美女的环境,也或许是他悄悄地爱上林丁丁之后。爱上一个优秀的人的人总是自卑的,这种自卑又被时间不断地放大。自卑的人总要寻找属于自己的存在感,身处于那个人与人之间还较为真诚的年代,刘峰便通过不断地帮助别人,一刻也不让自己闲下来来获得自己的存在感。不过他想不到这样做的后果,他无意中把自己塑造成了活雷锋。雷锋是不能有普通人的欲望、去爱上一个人的,所以林丁丁会感到恶心与幻灭,所以他们之间没有希望。

        但如果刘峰不是雷又峰,他追求林丁丁的时候,林丁丁会不会同意呢?谁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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