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身边不少人,在劳动法方面,了解很少,导致在职或离职的时候损失了不少利益,今天我简单介绍几个劳动法知识点,咱打工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有一定的了解。
01
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你的单位自用工起,一个月内必须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要是还没跟你签订的话,恭喜你,第二个月开始到一年期间内,你的公司都该付你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还没跟你签订,则默认你们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说白点就是相当于拿到铁饭碗了。
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小公司会比较常见,我之前身边的伙伴就遇到过,可惜他们知道这些规定时,已经超过一年了,不然还能按照法律拿到双倍的工资,顿时感觉亏了一个亿。
还见过一些小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一个月内以试用期内业绩不达标,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试用期合同,如果以这个理由去辞退员工,极有可能被法律判定违法辞退,所以朋友们,入职的时候要随时保留自己工作、考勤等证明,一旦公司出现违法辞退,可以拿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身边见过这么一家公司,劳动合同最后一页内容与盖章签名的地方之间,留了很大一片空白,让员工先签字收上去,记住了,这种空白处都可以进行二次打印的,但凡遇到空白大的地方,以及补充条款处,没有额外约定,记住划掉,不然日后容易被坑,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
注意合同里,公司有没有给你盖骑缝章,没有骑缝章,合同中间是可以拆开自行加入内容的,到时候引起纠纷,很容易出现双份不一样的合同,为了不必要的麻烦,签完还是要检查一遍。
02
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有一个是跟合同相对应的,就是试用期时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只能约定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但凡你的合同不对劲,离职的时候仲裁一波,超出试用期的部分,企业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然后就是关于试用期辞退,首先不符合录用条件里,不包含一些明显不合适的理由,比如你试用期内迟到五分钟,这种理由在法律面前是不会被认同的。
其次公司要辞退你,是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果你的公司没有跟你事先约定绩效考核标准,后续也没给你签工作内容绩效什么的确认文件,后续以你业绩不好为由辞退你,都是违法辞退。
其次,如果你公司每个月的绩效考核表里,若包含了太多主观指标,即态度类的考核,或者员工相互打分什么的,因为缺乏客观性,而且容易被恶意陷害,这种情况在法庭上,只要员工没有签名确认,是很难判企业获胜的。
还有一点,若是企业以经济性裁员,辞退试用期的新员工,毫无疑问,构成违法辞退,只有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解除情况,才可以辞退尚在试用期的新员工,而里面不包含经济性裁员一项。
03
加班
如果你的公司经常安排你加班,又从不给你调休的话,记得平时保留加班证明,后头仲裁都能要回来,工作日加班,最低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达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两百;法定休息日是最低百分之三百支付。
所以有的人劳动仲裁后,拿的各种赔偿啥的加起来会过万,平时这些加班,算下来都是钱。
提到加班,不得不提提工作时间了,按照劳动法,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是标准工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所以但凡有一周超过四十小时的朋友,别犹豫,你就是加班,调休跟加班费都没有的话,也别担心,保留证据,该是咱们的,都能要回来。
04
福利待遇
年休假这边,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满二十年的,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
在我这个城市,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点,有的公司面试还会拿这个出来说,说这是我们的企业福利待遇,看我们企业多好多好之类的,有的则是把年休假跟过年一起放,然后招聘告诉你我们公司很好,放接近半个月的年假呢,然后这接近半个月的年假里面包含了你应得的年休假。年休假这几天是企业本来就该给你的,这是法律该有的东西,不是公司额外的福利。
若企业应休未休,是要折算成钱给你的,按照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来支付你应休未休的年假报酬。
还有要提的,是大家都比较了解的,我就简单带过了,五险一金里面,五险是入职需要缴纳,公积金是额外福利,若企业没有入职就为你缴纳五险,后续仲裁都是能要回来的。
其他的陪产假,产假等等,各个城市部分可能有些差别,大家自行查询各自城市的规定即可,该休的假期都别跟公司客气。
05
拖欠薪资
关于薪资拖欠这块,目前看过的开庭案例,拖欠一个月以内去告企业,基本都是败诉,拖欠一个月以上再去处理,情况会好很多,遇到过一些小企业,操作确实令人不齿,卡着一个月的期限,每个月都拖欠二十几天发放。
遇到长期拖欠薪资的企业,大家就收拾收拾,准备跑路吧,按照我身边伙伴经历过的,拖欠薪资一旦开始,公司倒闭都是迟早的事情,无一例外。
06
经济补偿
如果你在职期间被企业辞退了,那么离开前,经济补偿一定得商议好,一般这种情况公司都会给你专门签一份合同,跟你确认赔偿这一块儿的内容。
赔偿这块儿是按工作年限,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来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则需要赔偿半个月工资。
这块儿容易出现什么情况呢,就是公司会跟你说,你拿了这个钱就是被辞退,出去不好听,你自己申请离职,出去会好听很多,现在还有很多人相信这个。
别信这套了,公司辞退你,那么多人,背调的时候,你的公司不会记得跟你说的这些,电话里你还是被公司不要出去的,该拿的钱就拿到手。
对于这些甘愿被辞退,又不要钱的傻子,现在的企业给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叫劝退,不是辞退,很多人事档案里也是写劝退,被调的时候不说辞退,说劝退,行业里的人,说出去大家都懂怎么回事儿。
我还见过一些员工,不好意思开口要这个补偿,大胆向公司要,有的公司就是属于那种,你不问,就当没有,问了才按法律走,我身边就有小伙伴遇到,五险要了公司才给,年休假不问,公司就当没有,补偿金也是要了的员工给,不开口要的就没有,或者扣一半。
时代不同的人,思想似乎差距很大,父母那辈,很多不敢仲裁,总怕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麻烦,导致企业大环境里,一堆明目张胆地压榨,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人有意见,没有吃到官司。
再看年轻一辈的,大都敢直接跟老板谈法律该有的权益,怂一点的,在职不敢,离职也会把该得的都要回来,那可是钱,赔偿算下来,别的不说,过一个好年的钱算是有了,这是一个好现象,我相信,这个社会,会随着时代的进步,变得越来越规范,打工人不是卖命,现在很少有人会被梦想大饼洗脑,人都是为自己而活,法律永远是每一个打工人身后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