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风,满盈,
今晚的星,稀疏。
岁月的灯火都睡了,
我心恒常。
如果你也读过,
John Keats《Bright Start》。
7
当地的十七层楼盖好的时候,瑞凡就带我偷偷进去参观,还请我吃冰粥味的雪糕,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乘坐电梯,第一次体验失重感。
而瑞凡是那种按捺不住好奇心的人。
平时走在路上,看到人家烟囱冒烟,也要立马拿出手机搜索烟囱冒烟的原理,更不用说乘坐电梯时为什么会有失重感了。
或许,我们生来都是限定版,只要遇上收藏家,一切都会物超所值。
又或许,我们还在待价而沽,不一定契合,也不一定残缺。
光阴岁月溢满热爱,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是盛夏的一抹温凉;
深秋的第一盏河灯,是心底的一首梵歌;
初冬的第一场暮雪,是此生的一髻华发;
回首的向标,由我们收获一路好心情。
8
当年,小学生每天都要挨个背课文,如今早已忘记学过的文章。
也许成长就像存储的空间,留下重要的内容,又像清空的缓存,放飞了自我。
在课间,瑞凡示意我和他一样站起来,多练习发言,来缓解紧张,就这样,全班同学都看着我俩站着自言自语,一起一坐。
很多年后,无论是当众发言,还是焦虑不安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两个小孩子的尴尬不失童真的画面,很是有趣。
给他贴一个标签,小小少年,没有烦恼,频频出圈,往往一哭成名。
他讲过许多笑话,有关于作文课,老师给他的作文勾画了满篇的红圈,拿回家里,他爸责怪他为什么不好好学习的时候,他说出那是老师夸他写得好的句子。
小小实验家,把在路上捡回的马达当做宝贝,就连我家吵架摔碎的手机也要捡回家研究,看到我家的播放器也想拿回家拆开。
小小冒险家,带领我们还一起去小黑屋探险……
当科学老师让同学带沙子上课做实验,我就和他不约而同地来到了他奶奶家楼下的沙子地,可能在一起玩久了,熟悉了吧。
当然,我们也有吵架的时候,正应了那句“求全之毁,不虞之隙”,越是熟悉,就越容易以自己为中心。
鹰击长空,谁与争锋?那时的我们,都自命不凡,只顾天马行空,忽略了在身后支撑我们的人。
如果说缄默是成熟稳重,那么我们早已学会了欲言又止。
9
日子倏忽,优哉游哉。
后来因为教材不一样,我就被安排去补课了。
我的生活别有一番风味,有关他的一切,若隐若现。
他的爷爷奶奶也从平房搬到了楼房,他也要回自己家了,好在他家那栋楼附近就是我的补习班,放学还是可以一起走。
当我害怕进补习班的时候,他就站在楼下鼓励我推开补习班的门,告诉我没什么可怕的,然后走开。
在补习班的日子,我交到了更多朋友,每天都是三点一线:家、学校和补习班。
那段时光如何描述呢。
春天的泥泞、夏天的烈日、秋天的萧瑟、冬天的严寒,还有我在学习生活中不开心的日子,以及所有的暗自窃喜。
天道酬勤,学道酬苦,最终,我努力成为了班级的前三名。
这段时光邂逅相遇,
总有一个人,陪我进步。
阿铮,一个阳光开朗的女孩子,也是当时班级的班长,有机会,当仁不让;有争执,退避三舍。
正因为我们有相同的话题,相似的境遇,我们的关系很微妙却也很纯粹。
那样的年纪,喜欢收集同款的情侣中性笔,喜欢闪闪发光的项链手环,只是谁也不愿忍痛割爱。
我俩相互监督学习英语,一起背单词,一起讨论题,也是她帮助我从学渣逆袭到学霸,她激励我好好学习。
粉色的裙摆,只留下葡萄的清香。
我陪她在路边哭泣,她替我伸张正义。
这世界有那么多的人,
我想偏安一隅。
10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后来班级又转来一个女生小Y,她很可爱,比我优秀很多,瑞凡就和我的关系淡了。
我不懂得如何经营情感,只愿现世安好。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八卦,同学都说他俩都见家长了,我就好难过,我还记得初次和他妈妈见面时的尴尬场景。
那天,我穿着奶奶亲手给我缝补的袜子,小心翼翼的,生怕说错话,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不得不说,那时他的妈妈实在是太年轻了,姣好的容颜,当他的姐姐都绰绰有余了。
后来我又知道小Y家里开照相馆,我就难免有点失落,即便他的奶奶对我很客气,我们的奶奶一起种菜园子,我们依旧是疏远。
但我也很骄傲,因为我的家人是朴实厚道的农民,至少来我家的同学能感受到热情,哪怕我不是一个热情的人。
我爱我自己,我爱我生命中所及的美好。
有一次,大家一起去敬老院采访孤寡老人,回想当时的画面,当时一个耳朵听力不好的爷爷一直拿他儿女的相片和我聊天,瑞凡就在一旁笑得满脸通红,我也憋着笑,只想转移注意力。
或许有人陪你一起傻笑,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福。
11
那年,我遇见了最美好的誓言。
一人一狗,一心一念,花花和瑞凡。
大街小巷都播放《荷塘月色》这首歌,瑞凡还拿着印有歌词的纸唱歌。
剪一段时光缓缓流淌
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
弹一首小荷淡淡的香
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那时候,我们那里,互联网还并不发达,哪怕是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吃着用带奖的瓶盖兑换的零食也是一种快乐。
若是能重来,我们都将大有可为,彼方尚有荣光,不知能否陪伴彼此走下去。
也是那年,我从别人家抱来了一只小花狗,花花。
是她陪我走过了今后的十年,从玩伴到家人,我爱她。
12
小学的校服是深蓝色的,穿在身上,只觉得窝窝囊囊,走出校园后,渐渐明白了,那是最美的年纪应有的着装。
我们都喜欢酸溜溜的糖,“小蓝人”扎堆买糖果吃成为了午休时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不可思议的是,小学的话梅糖,能吃出一嘴鸭毛味,就像学生牛奶能喝出一口汽油味。
那些趣事成为了校园不变的话题。
有一次公开课上,看瑞凡在前面唱《红星闪闪放光彩 》这首歌,他一紧张,眼睛就向上看,双手呈白骨精状,当时的我笑他是请来表演面瘫的演员,他不在意。
小学班级唯一一张优秀学生的合照上:有他圆圆的脸,笑开了花,而他后面的男同学把本子举得过低,由于拍摄视角导致,那名男同学正端着瑞凡的耳朵。
越长大越孤单,很少能鼓起勇气参加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即便融入团体也无法创造归属感,我妈总说我是不屑于此。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体会到了归属感的快乐,卑微的青春终于擦亮了光,从此不再计较儿女情长。
时光不语,我们不笑。
惊鸿一瞥,疑是故人来。
13
小时候,讨厌下雨天,因为没有办法出去玩;害怕打雷打闪,因为同学间总会传些奇闻轶事;害怕漆黑的夜晚,因为鬼故事看多了念念不忘。
每逢打雷天,我就一头扎进奶奶的被窝,哪怕满头虚汗,也不敢掀开头上的被,就像傻狍子一样可笑,顾头不顾尾,仿佛闭上眼睛就不会恐惧。
也不是所有的雨天都是恼人的。
有这样一个雨天,默默看他一个人打着伞荡秋千,那个背影有点瘦小,有点局促,我知道铁链子是冰凉的,衣服是湿的。
既然他喜欢在那里,我便喜欢看着他,远远地也好。
留给后来怀念:
你荡秋千时孤独的背影融入飘风细雨中, 搁浅又盛开的伞花拓印涟漪朵朵。
某时会遗忘,某时会难忘,某时会相忘。
14
小时候的瑞凡曾对他奶奶说,长大以后要娶我,而他奶奶说:两个人要一起考上好大学才能长久在一起。
后来回想,果真一语成谶。
我愚弄了自己人生中最宝贵的三年,
就如我找到了他藏好的硬币,却察觉不到既定的结局。
错过也不错,至少昙花已现过,
爱过就了得,不问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