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7元零食,父亲掌掴零食店收银员,律师:父亲要承担责任

人与人的童年不一样,人与人的六一也不一样。昨天是六一儿童节,有的小朋友在老师和其他小朋友的陪伴下过着专属于自己的节日,而有的小朋友却因为一个7元的零食哭着说会被爸爸打死。事发在辽宁大连,一名小女孩带百元现金,去超市购买了7元小食品,不一会,女孩哭着返回提出退款,收银员将情况告知老板娘,老板娘将钱退还。随后,女孩爸爸赶到超市,打了收银员一巴掌。收银员妈妈曹女士称,其女儿被打出脑震荡,就医治疗花费4600余元,现在对方未进行协商,正在走法律程序。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评析道,这个案件中父亲所要承担的责任涉及几方面:首先是父亲掌掴收银员需要承担民事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次,这名父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最后就是如果被打的收银员验伤结果构成轻伤的话,那么这位父亲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补充说道,同样作为母亲,对于这个小姑娘因为7元零食而担心父亲打死自己的新闻感到心痛,这个年纪的小孩正是需要父母陪伴关爱的时候,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很容易自卑,和再也抹不掉的童年创伤,据后来的新闻说孩子父亲是因为感情纠纷,喝了点酒,心情不太好,看上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但是却让我们更担心孩子的生活状态了,时常面对着一个爱喝酒,喝完酒无法控制情绪的父亲,我们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其他过分的行为。

这个时候,付璐律师认为社会和政府应该发挥其作用,面对不合格的监护人考虑是否剥夺其监护权,将孩子抚养权交给更能为孩子生活负责的人,起码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长大保证其身心健康。每一个孩子都是我们社会的希望,希望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的身心健康也能得到保证,这样的新闻能够减少发生,关爱下一代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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