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制沿革【抄录】

河北古称冀州,舜分置十二州,河北为幽州。《禹贡》亦为冀州。《周礼·职方》曰幽州。

公元前15世纪,商王祖乙迁都于邢(今邢台市),经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至南庚迁奄,约130多年。

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封召公之子于燕国,封周公之子于邢国,河北成为燕、邢之地。春秋时期河北省北部属于燕国,南部属于中山国、赵国和魏国、西北部属代国。邯郸和邢台曾是赵国都城。

秦始皇时期这里属于钜鹿郡、邯郸郡、恒山郡、齐郡、济北郡、上谷郡、代郡、渔阳郡、右北平郡的地域。

西汉时河北属幽州、冀州、并州小部分,幽州治所在蓟(今北京市),冀州治广川国(今河北冀州市旧城),并州则治晋阳(今山西太原)。东汉时属幽州、冀州。三国时属幽州、冀州。

西晋时属幽州、冀州、司州部分,幽州治涿(今北京市),冀治房子(今石家庄市高邑县)。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被后赵、前燕、前秦、后秦、西燕、北燕、南燕占领。南北朝时期先后属北魏、东魏、北齐、北周。

隋代时属冀州。辖武阳郡(大名) 、清河郡(清河) 、武安郡(永年)、恒山郡(正定)、河间郡(河间)、上谷郡(易县)、北平郡(卢龙)、信都郡(冀县)、襄国郡(邢台)、赵郡(赵县) 、博陵郡(定州)等。

唐代时属河北道、 河东道小部分,河北道幽州范阳郡(北京)、沧州景城郡(沧县)、冀州信都郡(冀州)、瀛州河间郡(河间)、定州博陵郡(定州)、邢州钜鹿郡(邢台)、莫州文安郡(任丘)、易州上谷郡(易县)、深州饶阳郡(深州)、妫州妫川郡(怀来)、魏州魏郡 (大名)、恒州常山郡(正定)、贝州清河郡(清河)、洺州广平郡(永年)、平州北平郡(卢龙)、赵州赵郡(赵县)等,河东道蔚州安边郡(蔚县)。

五代后晋时,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周世宗复三关,于是与契丹以白沟河为界。

北宋时南部属河北东路 和河北西路。北部属于辽国南京道、西京道东部、中京道西部, 河北东路辖大名府、开德府、河间府三府;十一州:沧、冀、博、棣、莫、雄、霸、德、滨、恩,清;河北西路辖真定府(正定),中山府(定州),信德府(邢台),庆源府(赵县)四府。州九:相,浚,怀,卫,洺,深,磁,祁,保。

金代时属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完颜亮定都于燕(今北京市)改置中都等路。

蒙古初置燕京路。至元四年,定都于北京,改大都路,置中书省。元代河北为中央直属的中书省。河北地区辖有保定路(清苑)、真定路(正定)、顺德路(邢台)、广平路(永年)、大名路(大名)、河间路(河间)、永平路(卢龙)、大都路(北京)、上都路南部、兴和路南部、大宁路部分等。

明属北直隶、山西小部分、鞑靼小部分,仍属中央直辖,天津开始设县。辖顺天府(大兴、宛平)、永平府(卢龙)、大名府(大名)、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真定府(正定)、河间府(河间)、宣化府(宣化)等。

清代属直隶省 ,辖顺天府(大兴、宛平)、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 正定府(正定)、天津府(天津)、河间府(河间)、承德府(承德)、大名府(大名)、永平府(卢龙)、宣化府(宣化)等。

直隶省省会在保定 。雍正八年起,直隶总督驻 保定府(今保定市), 现存有当时的直隶总督署。

1928年改名河北省。

中华民国成立后,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于1928年改为河北省今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河北省。

1952年,撤销察哈尔省,将其原察南、察北两个专区划归河北省;1956年撤销热河省,将其原大部分辖区划归河北省。

1958年,将河北省的顺义、延庆、平谷、通县、房山、密云、怀柔、大兴等县划归北京市。

文化大革命前期的1968年,河北省的省会 从 保定市 迁往石家庄。

1973年,将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等五县划入天津市。形成河北省的现在辖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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