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平价众说纷纭。但我觉得主要还是从两方面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幸福、英勇(照应书名中的“红”),二是使用野心、罪恶、伪善(黑)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也许这些说法是对的,但也许不全对,因为于连是一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于连并不是一个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不过不属于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青年代表,他的行动只是平民青年反抗贵族的表现。他很像司汤达第一部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很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为情所困的男孩维特;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像拜伦笔下的哈洛尔德;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着鲜明的不同之处:于连虽然叛逆但是他不犹豫,相反却很热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剖析,但他心里并不迷茫,他有明确的目标——想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说是在悄无声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助《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我们可以从书中体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进一步认识到法国大革命所造成的社会里人们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征。


司汤达精心描述的于连,不只是水彩画,更是一座雕塑,给人以立体感。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不择手段,以及最终反省,恢复到心灵的平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发展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些特点去完善一个人——一个完善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尽可能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性格。于连性格上的美与丑,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可的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我们与作家的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为包法利夫人。每个作家笔下的人物,除了当时社会的烙印,都是作者本人的缩影。否则,它将不是一部好的作品。司汤达之所以能够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的想法。司汤达写出自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自己的形象有所影响,更能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美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在手术台上进行一场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是为了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幸福,是别人能够了解自己思想的一种满足。短暂的是幸福,永恒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思想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

很多时候,有时候人往往因为一次人生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将于连通过在断头台上“幡然醒悟”,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荡气回肠的演讲,他的控诉与不甘让人们唏嘘不已。所以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情节,或许这正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塑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色,不仅开启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做出了光辉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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