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二章去彼取此

隔壁小媛第12篇学习手记


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畂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比。

译文:

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颜色容易使人眼花缭乱,嘈杂的声音容易使人耳朵受到伤害,香甜可口的食物容易败坏人的口味。放马飞奔狩猎容易使人心情发狂,稀有的珍贵货物容易使人失去操守,犯下偷盗的罪行。所以圣人只求三餐温饱,不求犬马声色不求饕餮盛宴,不求玩物享乐。所以应该抛去外屋的引诱,来确保安定朴素的生活。


见:

        本章说了关于“为腹”和“为目”的辩证关系,指出了物欲文明对人的伤害。(为腹是内在的自己,为目是在外的自己。)

感:

        人们因为追求会因为色彩,声音,味道,狩猎,稀有之物,会给自身带来伤害。沉迷于感官上的享乐会导致人们感触功能的减退。会使人的品行偏离正道。

思:

        (七情六欲,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见欲、听欲、香欲、味欲、触欲,意欲。)


        我们这七情六欲的存在,才使我们原本平静的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欲望,当欲望得到满足,我们欣喜若狂,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我们就会消沉低落。我们总是沉溺在这种情绪里无法自拔,不但使我们敏锐的感觉变得麻木,也相当于在内耗。


        “五色”、“五味”、“五音”之所以会伤害我们,就是因为其可以刺激我们的欲望,使我们的欲望无限膨胀。

行:

        社会里都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风景呀。普通人没有欲望,那怎么可能。就像老子并不是反对人们去享受生活,而是警醒人们追求享受要适可而止,不可无限制的满足自己的贪欲。


        我们要平衡好欲望和内心的关系。不能因为“五色”而让我们的眼睛失去了原本辨别事物本原的能力。


        我们也应该在丰衣足食后实现内在的宁静恬淡,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外在私欲。我们要摒弃各种外在的欲望,保持内心清净满足,才能生活的自在快乐。


        我们更要考虑的是,做一件事的初心,而不是做这件事带来的附加价值,不应该本末倒置。


        我加入007的初心很简单就是因为自己不够自律,希望得到裹挟式成长。目标是,锻炼自己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最终是要达到的目标是:把一件事逻辑清晰的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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