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定义的轰轰烈烈是这样。

      总感慨人性浮躁,世界失去本真,但其实浮浮沉沉,来到这个世界走一趟的人不经历起伏还真的未曾真正活过,看书像是为自己搭建的一个平行世界,在别人的故事里带入了自我,仿佛黄沙大漠,落日星河都在你眼前,世界在变小,而人类探索浩瀚未知的欲望却在膨胀。你写出你生活的彩云之南,而我从你笔下,感受到了那时云南的魅力,天南海北的人们为了各式各样的目的聚集在同一座城市,理想滋养着人们贫瘠的生活,我仿佛感受到云南的热情奔放,每个人都像是一个孤独的歌者,渴望远离尘嚣,却一次次情不自禁走入繁华深处,带着身上或平凡或惊艳的过往岁月等待一段感情的抚慰或者是志同道合的灵魂契合。我是一个庸俗的凡人,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仿佛一眼看得到头,可是烟火气的流浪又何尝不是一种生的荣光呢。一直觉得作家是一种伟人,能收藏生活里的平淡,能创造共鸣的世界,还能用文字把它描绘给世人。朝九晚五的生活是归宁,是生活的妥协,而浪迹天涯的生活是奖励,是你养精蓄锐的战场。我们不能一直妥协,我们也不能一直战斗。野生作家大冰一直糙骂着那些打着理想旗号行鸵鸟埋沙龌蹉行为的标榜人士,生活不是枷锁,不是每一天都要燃尽自我才叫不辜负,报以生活之歌,时刻记着带着自己在充满妖怪的世界里闯荡。

      我很喜欢读大冰的书,《我不》《你坏》《乖,摸摸头》《阿弥陀佛么么哒》《好吗好的》我都读过,也不止读了一次。一个西北糙汉子的形象完完全全展现在我面前,他像是江湖中的侠客,快意恩仇,书生剑气,从漠北到漠南,从江南到塞外,赏过极光与雪山,也历经人间情态。在他笔下的人皆是有着荡气回肠的生活,像是波尔多的红酒庄园姑娘莉莉与她的王子,像是火塘的退伍军人老兵,像是西藏墨脱险峻深山处的白玛,又像是此生情债来世还的小蓝和蠢子,他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他细腻的情感手笔,不,不是这样,是故事本身就足以打动每一个野生读者了,对,是他转述的故事里藏着我们的梦想,一个这辈子我们只敢想不敢做的梦想。带着最丰盛的自己和最微薄的行李在世间流浪。

      我常常在想,究竟一个轰轰烈烈的人生到底该是怎么样的?带上一个心爱的人去私奔?还得是那种一眼就看上的才够轰轰烈烈。徒步走过死亡沙漠和穿越亚马逊的鲨鱼之河与热带丛林?那我得活着回来告诉世人才够轰轰烈烈。要不然就去非洲大草原上喂喂狮子与老虎,去地球末端的南极北极裸泳?那我得几经波折生死一线才够轰轰烈烈。

“你这一生做了什么事是让你觉得轰轰烈烈的?”

“失而复得,万幸之至。回想起那段时光,每一天都轰轰烈烈。”

“我们俩四点钟去华山顶看日出”

“我听每一个人讲他们的人生都觉得轰轰烈烈”

“现在你觉得呢?”

我现在站在宿舍的阳台想这一个问题,看到面前翠绿翠绿的树木挤满了楼梯两旁。一颗树从幼苗长到六七层楼高要多久?如果是十年,那究竟是挺过狂风暴雨的树算得上轰轰烈烈还是长了十年的树才是轰轰烈烈?还有夏日的蝉鸣,究竟是死亡落土前最后一秒的哀鸣算得上轰轰烈烈还是那一整个夏天的奏响才是轰轰烈烈?看吧,所为故事,不过人生百态,悲欢喜乐,爱恨别离。所为惊天地泣鬼神,不过百年光阴唯一二件东西矢志不渝。

      我们是烟火里的尘埃,跳跃在及腰的空气里,最终被风被雨被阳光被路过的生命轻轻地送入红泥。我们是世界上的精灵,舞蹈在不同的生命里,最终仍会化作天上的星星。

      所以踩着积水的路面,在雨天里提起我的裙子,扫落路旁灌木的水珠,向举着伞疾驰的人们敬礼,是我的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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