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诺·格鲁恩(Gruen)——这位为避纳粹迫害而流亡美国的德裔犹太心理学家,其作品的伟大远远超过他的声望,本文主要以其《常态下的癫狂》一书为源泉,为自我干涸化的人类心灵沁其芳脉。
对缺乏爱的否认和儿童之自我放弃——家庭权力游戏中的人格分裂
格鲁恩从家庭尤其是母子关系入手,试图解释恶、权力欲、破坏与攻击倾向等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原因。他认为,这发轫于人内心最基本的分裂,即放弃自我,同权力结盟,由此逃避自我憎恨。格氏认为,儿童渴望通过他人的爱感到自己被接受,这是所有的人成长的一个基本条件,但父母亲迫使孩子服从他们的意志,由于孩子没有相应的认识能力,所以不会承认、也无法忍受没有被父母真正接受这一点,但在失去爱的情况下生活又是孩子最无法忍受的状况之一,为了不感觉到父亲和母亲给他痛苦或使他绝望,为了把父母命令式的、剥削式的爱解释为“真正”的爱,孩子就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他必须把得不到爱归结为是他自身的缺陷所致,所以就要拼命地“改变”父母对自己的看法。在这种有权者和依赖者、“好”母亲和“感激”她的孩子之间的游戏过程中,依附、服从变成了一种报复。他会对自己和他母亲产生轻视的感觉。但是这种轻视以及由此产生的憎恨都会被否认或压抑,孩子开始憎恨自己身上的一切,而这种自我憎恨中会产生继续服从下去的愿望,整个过程是非自觉的、被排斥和否认的,这样的人就会越来越盲目地陷人权力游戏中,不知道自己服从于他人或权力,却将之解释为服从“现实”,由此以内心分裂的方式放弃自我的完整性与自由,服从权力并憎恨自我之中孤独脆弱的成份,逃避对自己真正负责的责任心。这也是自我破坏和自我空虚化等心态的重要病因。
母爱和孩子自我分裂之关系
格鲁恩认为,在许多传统文化中,妇女接受男性神话,并把自我价值感建立在男性身上。无论对男子还是女子,标志着力量、权力和成功的所谓“男性”成为自我价值感的基础,接受这种价值观的母亲会使自己的孩子不是形成顺应就是反叛的态度。格鲁恩揭示了看似光鲜单纯之母爱背后的双重性:一方面,母亲拒绝孩子,因为对他的过分的评价会否认她自己作为女性的意义,但同时儿子又能提高她在一个由男性神话控制的世界或家庭里的地位,由此孩子成为母亲“剥削性之爱”的对象。这样的母亲会把男性神话加在孩子身上,使孩子以为自己对她具有特别的意义。通过对许多凶恶之徒的分析,格氏指出,对虚假的爱的辩护会变成许多恶人生命的重要内容,即把一个剥削性的、控制性的母亲辩护为是好母亲。一方面对母亲和母爱表示抽象的尊重,另一方面却憎恨和欺凌有血有内的妇女。这是由于人格的分裂,导致把母亲神化,而人内心的真正渴望的好母亲却遭到迫害和憎恨,与之相应,父亲是需要服从或反叛的权威,强大而凶狠,与儿子永远保持距离和抽象。
在这样的家庭中,母亲不需要通过明确的说明就可以让孩子感觉到,如果照她的意愿做,孩子对她来说就会变得十分重要。母亲会让一个孩子感觉到自己比其他人——尤其是父亲——都要重要。母亲给予孩子权力或使孩子感到强大的承诺,使孩子看不到母爱的那种剥削性态度和自己的孤立无助,
格鲁恩对纳粹施暴者的心理分析
格鲁恩以德国纳粹人物的疯狂心态为楔入点,分析了希特勒、希姆莱等人的人格特征。他举例指出,希姆莱在对下属进行大屠杀动员时巧妙地把残酷屠杀宣布为英雄主义,以迷惑那些尚存少许同情心的人。他鼓动刽子手跳到显示所谓男人强大的战车上,由此抛弃一切尚存的人的感情。他宣称:要么当冷酷的杀手,要么就是当胆小鬼。对于这样的人而言,由于自我分裂,便感受不到内在的完整性,首先不能感知自己内心深处痛苦的意义,因为在崇拜权力与男性的社会中,这被看作为是女人的多愁善感和非男性的表现,如此自我就会在对他人的痛苦和死亡没有感觉的情况下发展,并献身于制造痛苦和死亡的战争等活动,服从于破坏渴望——它来源于自我分裂导致的空虚化和被压抑的自我憎恨,这样的人憎恨人的生命,并总是把施恶的责任推给别人。如此一来,完成社会强权拥有者规定的义务取代了个人负责。
格氏列举了受审的纳粹战犯中极为流行的供词:“我是服从命令”——格氏认为,对抽象的命令的服从取代了幼年时父母扮演的角色。在完成义务的自我欺骗背后,是对自我负责的逃避。对于纳粹德国大量执行杀害犹太人的参与者而言,他们表现出没有能力对很早以前自己的决定负责,这一决定就是放弃与生俱来的、成为自己的权利,因此必须把自己交给掌权者规定的外部“现实”,放弃内心的独立情感体验,放弃真正的责任和自我之完整性。
自我分裂与服从权力的表现
格氏认为,由于内心分裂的人需要掩盖幼年时的恐惧、逃避童年时不被真正接受的孤独,因此便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分开,以顺应社会现实为理由,放弃内心独立的感受,而这需要通过向外发展来分裂掉孤立无助的体验,以逃避自我憎恨和内心的混乱。由于“必须孤立无助地承担对自己的责任”被看作无法忍受的缺点,就需要追求权力来对付这种威胁,寻找一种强大的象征,这样的人就如希特勒分子那般,会对征服外部的东西特别重视,如果这种追求失败,被否认的自卑和自憎则会发作出来。
在格氏看来,人类文明的基础是要求服从。如果我们如此才能接受自己,我们就会感到自己有权去消灭别人身上的不服从,这种不服从也是我们曾经有过的。我们也需要各种意识形态理由所提供的“敌人”,不仅仅是因为我们要在内心的老敌人面前保护自己,也是为了发泄越来越多的被积压的怒气。这样的人把自己的生命建立在外部的东西上,以适应充满虚假感情的世界。格氏举例道,纳粹统治刚刚结束,很多德国人就把对纳粹的忠诚换成对新的民主主义或共产主义价值观的服从,而且对自己这种虚伪毫无觉察。格氏认为,这样的人失去了与内在自我的联系,称为了所谓具有“适应现实”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成为现代“成功”管理人员的典型,即没有灵魂的人。
分裂与暴力、迫害
格氏分析了为何在纳粹时期,那么多原本看来“正常”的人会参与疯狂的迫害和战争。他指出,分裂自我、放弃责任并顺从于权力拥有者会使人潜在地自我憎恨并感到内在空虚,在这种不真实的状态中,唯一真实的东西就是怒气!崇尚权力的人还会憎恨弱者和掌权者的牺牲品——例如纳粹德国时期的犹太人。恨是来对自己的羞愧和无法接受,当我们服从外部“现实”或虚假的爱时,我们已经把自己变成了牺牲品,而我们不愿意去回想起这一事实。这样的人一方面憎恨和轻视生命,另一方面又自欺欺人地摆出一付“规规矩矩”、与人为善的样子,符合他人的期望,这样我们才能爱自己。
当原有的社会由于经济、革命等原因而崩溃,原本通过服从来参与权力的诺言无法被兑现,缺乏自我的人隐藏在内心的憎恨才会表现出来。格氏认为,在忽视内心生命的条件下,适应权力主宰的价值观是意识形态化的社会暴力永不枯竭的源泉。如果人已经失去了把人看作是人的能力,战争就会是“必要的”。只要不看到真正的敌人——坏母亲,人就一定会把坏母亲的对立面反射到外部,去外部世界寻找敌人。如果社会旧结构开始瓦解,以分裂为基础的自我就会受到威胁,顺应性的人格结构就会散架,被压制的怒气便会突然爆发,行施暴力的欲望就会针对不久前还认为是正确的东西。格氏以俄国1905-06年社会动荡过程中士兵反复无常的表现为例指出,对这些士兵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政治观点,而是把谁看作是控制局面的权威,因为只有权威可以支撑他们的自我感觉。
死亡崇拜之心理病灶
死亡与法西斯的意识形态挂钩。格鲁恩举法西斯主义为例说明对自我生命的轻视变成了对他人生命的否定,同时也导致对死亡的美化。不怕死的人被看作强大的。但格鲁恩指出,法西斯份子美化死亡和创造死亡不是克服死亡,而仅仅是要否认对死亡的恐惧,这些人不能忍受缺乏父母真爱带来的痛苦,所以就发明了这样的神话,把感受内心的痛苦和孤独无靠看作是软弱的表现。由于缺乏真实的人格,需通过破坏逃避自我带来的空虚,在对他人的杀戮中获得安全感。然而,对死亡和破坏的服从并不会因为“发泄”而减弱,尤其是当其来自于对自我憎恨的转移的话。格氏举了一个心理医生提供的例子,他的一些病人恰恰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患上心理疾病。格氏分析后认为,这是由于这些人失去了依靠战争继续进行破坏和毁灭活动的机会。
本书中,格氏要求区分公开和隐秘的犯罪。尽管两者都服从权力,把权力看作是惟一有效的现实,但公开的犯罪憎恨“爱”并极力反对对“爱”进行美化。公开的犯罪不接受统治者所定的义务,不同这种占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认同,所以也就不符合社会的要求。相反,披着“同一性”外衣的犯罪行为则需要一种权威的意识形态来自我欺骗,以释放他们对杀戮的酷爱。
格鲁恩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批评
格氏对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传统精神分析进行了批判。他反对弗洛伊德将破坏性视为人的本能,并反对将破坏性“崇高化”视为可由之路。他认为,崇高化之路——如去经商、参与无情的竞争并不能触动破坏性。格氏认为,婴儿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自我刺激的状态(如手淫、暴饮暴食或厌食)和要求权力的行为方式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需要通过社会强制加以克服的倾向。他主张孩子生来就具有同世界合一而不是分裂的能力,除非是把他们的合理要求不得反响时的怒气和绝望解释为对权力的要求。他认为,病人的下意识不是如弗洛伊德所说——由被压抑的性要求所组成,而是由丧失独立而引起的自我憎恨所组成。人只有接受了自己的这种孤立无助并摆脱“无依无靠的感觉是失败的表现”这种想法,就可以从低级的和破坏性的怒气中解脱出来,并摆脱弗洛伊德所谓文明对本能的压抑造成的“负罪感”。
格鲁恩论精神分裂症
格氏的思想受到芭芭拉·奥布利恩的重要启发,奥布利恩可能是一位曾经患有过精神分裂症的学者,她以自己为案例,让我们看到一个精神分裂患者维护自我统一的努力具有哪些特点。精神分裂者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他无法接受一个建立在服从基础上的虚假自我。他渴望爱,但他体验到的是虚假的剥削式、控制式的感情,面对这种令人绝望的局面,为了保持感受的统一,分裂症患者退回自己的内心世界,试图使自我与外部绝缘,他们以不生活在“我们的”现实而告终。
内在感受能力、责任心与内在经验的有效整合——健康心灵的成长道路
在格氏看来,人在生命的早期就出现了一个交叉口,有两个基本的发展方向:一个即如前文所述之向外发展,服从权力,放弃自我,成为一个符合所谓“现实”的分裂的人。另一条是向内发展。成为一个“能承担起责任”的人。如果有真正的爱相伴,孩子就不会把无依无靠感受为是被抛弃或处罚,从此获得一种经验,那就是自己没有被摧毁,而是通过痛苦和苦难获得新的力量,这样就有可能得到完整性,继而则可以维持同自己内心生活的联系并保留自治的潜力。这也意味着有一个完整的内心的存在,使自己内部和外部经验保持联系,保持对内在生命力的感受,并有能力对外面给予的刺激做出创造性的反应。与弗洛姆等大家类似,格鲁恩相信当我们勇敢地迈向黑暗的尽头,便能够找到一条光明之路,不论是否出生于一个良好的养育环境,人性在污垢的深处始终保持着一种实现创造性爱(而非剥削性之爱)和生命完整性的潜能,只要因缘具备,人终究有能力去面对内心的痛苦、挣扎和孤独而不是把这些情感看作需要否定的东西,由此才能对自我和他人的弱小生命产生真正的同情(而非自恋)和尊重,并勇敢地为无法逃避的独立自我承当起善恶抉择的责任。
补遗之思
初读格鲁恩的著作时我便意识到,这是人一生难期的照亮心灵的无价时刻,醍醐灌顶之余,亦常思其是否有可补辍和发展之处,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格鲁恩似乎把健康人格的失败归结为不良育儿环境,然而我们是否应该忽视幼儿自身人格发展的内在模式(或说缺陷)在导致分裂上的原因呢?这也牵涉到西方精神分析学的一个长期争论:即人格疾病究竟来源于创伤性事件所导致的健康发展受挫,抑或来源于儿童对自我形成期混乱经验(幻想)的进一步歪曲。这方面读者可以参考西方自体(自我)心理学家的观点,他们的思想瑰宝同样遭严重低估而被明珠暗投。对儿童来说,不幸在于,其人格成长的早期(或许也是人格成长最关键的时期)恰恰是其心理脆弱、混沌而又无知的时期,儿童无法面对父母既控制又关爱的双重性,无法将父母视作既外在又和混沌自我保持辩证联系的复杂客体,幼儿甚至没有能力搞清父母与自我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内在还是外在。因此,幼儿很可能启用一套只有少数心理学家才能解释的人格防卫模式对父母进行内化、外化、压抑、投射等一系列抗拒焦虑的心理操作,这些因素彼此交织、辩证发展、相互冲突又相互否认对象的存在,其复杂性远非片语所能穷尽。此外,除了将不幸究竟归因于内在缺陷还是外在环境的传统争论之外,新一代的精神分析学已经对问题牵连的其他维度作了丰富的探讨。
心灵的健康成长是一个过于复杂的问题,不惟是个体和环境谁好谁坏,不同特点的幼儿与环境之间还存在着一个兼容性问题,因此,问题也可能出在幼儿恰巧生于一个不适合其独特性的养育环境之中。例如,有些“心理疾病”的患儿似乎并没有受到父母压迫或疏远,但由于其过于活跃,在一个性格安静的养育者那里便得不到其所需要的特殊化关注,最终导致其发展出一套矫枉过正的人格防卫模式。可惜的是,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如自体心理学所遭受的命运类似,即乏人翻译,也少人重视,亟待方家传经送宝!
另一方面,任何父母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放弃对儿童的任何控制,在育儿方式上高度前卫和民主化的美国,一些心理学家已经宣称,他们发现父母放弃权威、尝试与子女做朋友的育儿方式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却给儿童的成长同样带来了不少心理问题,在经历了痛改传统家庭模式弊端的社会大潮洗礼后,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在育儿过程中,批判性地运用权威、命令对儿童成长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此外,如笔者在其他文章中陆续谈到,格鲁恩乃至弗洛姆的巨匠将心灵救赎的希望托付给“真正的自我”,然以当代哲学的高度观之,自我本身即使一种“建构性”而非实体性的产物,我们是否可以对其做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期待?这也是一个须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