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段惨烈的感情

咬牙不承认,但事实是,上一段感情失败得很惨烈,对我的影响太大。现在进入了自我评价系统紊乱阶段,时而自信满满时而自卑不堪,告诉自己下一个会更好但又觉得不可能有下一个了,可能会就这样矫情又孤独的老去,恋爱的念头完全灭绝。

其实经过了很惨烈的结局后,突然有一种彻底的解脱感。

朋友问,还会有感觉吗?

我说,心痛算吗?

1.

一段很走心的感情,短时间内,怅然若失的感觉是不会消失的,只是那种冲动和怀念,不会那么强烈。放下之后,才会感觉到,你看得很重的感情,其实在被别人劈腿的那一刻起,已经和对方的心离得十万八千里,敷衍和嫌弃,早已显而易见。

这段感情,开始有多美好,结局就有多厌憎;有多少甜言密语,就有多少恶语相加;有多温柔以待,就有多粗暴蛮横。

曾经的我们,都认为是彼此生命中重要的人,最后,我们却以恶对恶,以暴制暴的方式扼杀着对方。

当他的撕扯、拳打脚踢重重落在我身上的时,我彻底被激怒,发疯似的反击。

他血流满面,我一身内伤,最后,我们在“老死不相往来”这句话中结束。

爱太深,如果不惨烈,都是不甘愿放手的,即使已经在对方心里面目全非,一无是处,还要卑微的去争取。如果这样的方式能让我死心,挺好的,至少我不用再透支我的自尊。

2.

人们常说,感情结束和人死了一样,守几天的灵是基本礼数,这边尸骨未寒那边早已新人胜旧人。

是的,我承认,他是我此生碰到的最好的人,以后也没有人可以代替他的位置。但这并不表示我还会对他还有幻想,对他的爱,可能在我知道他劈腿的那一刻,已经封存,后来所有的纠缠大概是出于不甘吧。人有时候就是要去努力一把,才会更明白绝望的意义。

以前我特别不能理解,两个相爱的人,为何能打进医院。当你最爱的人,用最恶毒的语言,戳你伤口,用脚大力的踢你时,内心的怒火会让人失控,脑子里只剩下你死我活这件事。曾经看到他皱眉我心就软的我,也没有逃过情绪失控的那一刻。

不想怪谁,只怪自己,太不自爱。

如果要说这段感情还剩下什么,那些美好的回忆?还是最后那些惨烈的场面?我想应该是后者吧。因为那真的太可怕,太不堪。

恨吗?但是,仇恨这种浓度高的感情消耗,特别费精力。人大多数时候都该保持平和,聚神聚气,保持精力专注发展自己的事。若是消费精力,请去爱,别去恨。前者带来的是愉悦,是正向循环;后者带来的是戾气,是负向循环。活着舒服,是学会大爱,你恨我也没关系,我会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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