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说起香港保险,很多人会觉得“香港保险保额会长大,疾病理赔宽松,还便宜”
但当中有很多套路有很多小白都不知道,到拒赔是才后悔莫及。
就算拉横幅,抗议都没有用,香港法律不像内地法律那样偏向消费者。
下面就来分析香港保险和内地保险的区别。
1.法律体系不同
从本质上来说,香港和大陆法律体系不同。
香港是英美法系,而内地是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在司法审判原则上更倾向「遵循先例」;大陆法系在司法审判以法条为主。
由法官主主导审判和律师主导审判的区别也对诉讼费用的不同有关键性的影响。
2.产品
相当于与内陆保险“问什么答什么”有限告知,香港保险更接近无限告知。
无限告知义务又称客观告知义务。即法律对告知的内容没有确定性的规定,只要事实上与保险标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告知保险人的义务。
香港保险普遍有这类开放性题目,而一旦客户一时忘记疾病,按照香港的过往案例,拒赔可能性大。
有些港险自媒体会搬理赔数据出来说话,说香港近两年不如实告知理赔纠率低。
港险兴起也是近两年的事,离理赔高发期还有多久作者不知道吗?
更何况香港理赔纠纷处理在3个月到6个月,内地的人买了保险有时间跑香港跟你保险公司耗?
香港法律不偏袒消费者,诉讼起来十打九输。
大部分人还是自认倒霉。
有些港险自媒体会说难道内地保险就没有这些开放性题目吗。
有!但是不普遍。国内理赔最多1个月必须出结论。
就算理赔有纠纷到法院,保险公司赔的可能性大。
然后港险代理人最喜欢说的就是港险的保障优势了。
概括下来不外乎三点:价格相对低、保额会增长、少数疾病定义宽松。
后来去查了资料,发现对比的产品原来是X安X寿“大”公司,产品价格本来就比高性价比的产品高50%。
一跟国内高性价比产品对比,港险其实被秒杀。
保额增长就是港险代理人的拿手好戏了,跟客户讲解的时候拿出一张密密麻麻的表格,用不能保证的中级甚至高级预定利率演算保额的增长。
同时港险中的少数定义宽松的疾病会被拿出来炫耀,最常见的就是关于中风定义。
但是他们没有告诉你在内地作为理赔高发重疾的T1NOMO期甲状腺癌在港险里是单独被拎出来作为轻症赔付。
还有在内地和不占重疾保额的轻症在港险里是重疾共用保额。
同时港险中的原位癌只保障制定部位,而内地保险原位癌不分部位。
保障少了这么多价格不应该低一点吗?
而在两年间内地已经设计出了更新迭代的互联网保险,保证保额增长的保险、智能核保系统。核保条件已经发展到换过甲状腺癌也可以承保的程度。
反观香港保险创新,仿佛阿Q在说“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历史的优势能让你领先一时却不能领先一世。
假设客户身体健康,不介意港险这么严格的如实告知准备买港险。
他就得面对投保资金的问题,目前国内外汇管制严格,换外币只会越来越严格。
港险代理人会说没关系有很多方法可以获得美金去续保。
有钱人有有简单的方法,而留给大多数人都是麻烦的方法。
小编听过最好笑的方法是让家里人帮忙带钱去港缴费。
3.理赔
假设终于买到了保险,发生了理赔,保险公司同意理赔,理赔金怎么进入内地也是一个问题。
一般分为三个渠道保险公司寄现金支票给到国内给客户,一般45天;客户在自己的香港账户接受理赔金,再转到国内,受每年5万美金限制;POS刷卡,存在日限额。
最近一篇《香港保险支票在国内无法兑换》的热文说明了这些渠道受到了外汇局的监管更严格了。
但是如果没那么幸运拿到理赔,要和保险公司打官司解决,这个时候就要做好准备面对香港律师高额时薪了,而这也是开头说到香港英美法系律师主导审判下带来的影响。
2017年曾荫权受贿案预计花了近5000万港币,约4千4百万元。
而在内地按广东标准,至一审结束两个律师最高只需花165000元。
虽然可能带有戏谑的成分,但也是内陆香港诉讼费用巨大差距的真实写照。
总结:香港保险曾经短暂的有一定优势,而现在被内地保险弯道超车。
讨论港险还是内地保险跟产品思维类似,还是忽略保险规划的顺序。
港险和内地保险各有优势,内地不同的产品也各有优势。
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跟风的韭菜。
只有从自身需求出发才能找到适合保险,而不是被收一波波的韭菜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