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和长不大的男生谈恋爱 (上)

认识初恋时,我22岁,他20岁。

大二那年暑假,我和同学一起去上海做暑假工。记得很清楚那家连锁店的名字叫“老盛昌汤包馆”,他是那里的厨师。

学生工向来被那些前辈们欺负,我一个人被分配在大厅收拾卫生和服务客人,人多的时候忙的我晕头转向,浑身大汗。更可气的还有客人的不停催促甚至是辱骂。

没有人帮助我,在二楼等餐的那些服务生倚在栏杆上有说有笑,我心里真是恼急了。


一  苦日子里的糖最甜人心


这时候后厨有一个男孩子注意到了我。

他总在我吃员工餐的时候,有事没事和我搭讪。

起初我很是反感,也很少搭理他。

直到他一点一点的关心慢慢的让我收起了抵触,他给我打饭会故意多放一些肉,他每天都会递给我阿尔卑斯糖,无论我是不是接受。他知道我晚上休息不好怕白天精神不足给我买速溶咖啡。

他的确算得上是一个贴心的人。

再后来,他如愿从我这里得到了联系方式。很主动的找我聊天,我也开始把每天工作的委屈向他倾诉。

女孩子可能都会需要一个听众,哪怕只是萍水相逢,只要他愿意倾听用心的去体悟,便很快能成为朋友。

而这种郁结只要说出来了,也就好了一半。

让我真正考虑他的是另外一件事。

有次下午,客人不多,我便抽空清扫一下中午高峰期留下的满地狼藉。有一位用餐的中年大叔对着我就是破口大骂,一口流利的上海话我根本听不懂,只能从他呲牙咧嘴的面容上知道是在说些恶言恶语。

我很委屈,但是他是上帝啊,我奈他何?

只能把苦水往肚里咽,然而越想掩饰的东西越是藏不下。

那天晚上下班,我买了几罐啤酒独自去了附近的公园。

他找我找了好久,我不接电话,他急坏了,一路跑一路寻,直到在公园的长凳上看到我。停在我面前时,他喘着大气,脸上的汗水在路灯的映衬下闪着亮光,身上的衣服也都汗湿了。

我心里一惊,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没有想到在这个薄情的城市竟然有人会在乎我。

他一把抓起我没有喝完的啤酒扔进了垃圾桶。言语间有斥责更多的是疼惜。

那一次是他第一次送我回宿舍,接着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我们分开。

有次下班突下大雨,他借了一把伞送我,雨势很大,又或许是天公作美,他把伞倾斜在我的上方,生怕我淋了雨。我一次又一次把伞柄往他的方向推,但很快就又被他移了过来。

我到了宿舍楼下,再看他时,半个身子都淋湿了但他脸上依然挂着灿烂的笑。

暑假工快要结束时,他表白了。

只有一句请求:做哥的人,让我疼你。

我终究是答应了,这是生命中第一个如此待我的男人。

我们以情侣的身份在那个遥远的城市里度过了我们俩为数不多的欢乐时光。

他带我去了东方明珠,圆了我目睹上海魅力的幻想,从前只在影视镜头里的这座塔成了我们爱情的见证。

我们一起乘坐时光隧道穿越黄浦江,在黄浦江下听着大江流水赏着各种灯光变幻,这斑斓夺目的光秀像极了我们最初的爱情。

我们也去了城隍庙,这伟大的建筑艺术吸引了不少东方的西方的面孔,新老文化在这里融合,就像阴差阳错走到一起的我们,爱情那么美好!

……

分别的那一天,让我永远记忆犹新的是他的眼神。

我提着行李随着乘车的人流走出了好远,回头看时,他还站在入口的地方,动也不动,眼神坚定的注视着我,眼里闪着亮亮的光!

我在火车上找好座位刚坐下,就传来了手机短信的提示音。

“你放心,我一定努力,达到你和你父母的期望。我爱你,一辈子!”

汽笛声响,火车缓缓发动,我看着窗外,眼泪线一样不自觉的滑了下来。


二  异地恋的心心念念


回到学校后,我们每天都煲电话粥,几乎每天都能聊两个小时甚至更长,我每个月的电话费都在200元左右,但是经济尚且依赖父母的我丝毫不觉得是一种浪费。

或许恋爱中的女孩子都是感性的,享受着爱情的甜蜜,被现实中的丁点美好和幻想中更多的美好蒙蔽双眼,丝毫不会理性的去看待感情。

联系虽多,更多的都是我主动些,话也是我一直喋喋不休的讲,他大多只是在听。

我根本不知道他怎么想,即便是后来的各种逼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一个人主动久了得不到回应,心累了。

一个人敞开心扉对待,另一个人内心却上着一把锁,这样的恋爱不会有结果,这是我后来苦等五年后不得已分手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这里,我还要延续我们当年的幸福来说。

寒假快结束时,他提前请了年假,做了十个小时的火车来看我。

出现在我的校门口时是凌晨四点钟。

我去接他,那个冬天很冷,他穿着一件短款的皮衣,他一直觉得冬天穿皮衣隔风,比其他的衣服要暖和些。

我一把扑进他的怀里,夜色凉凉包裹着我俩,我紧紧拥着他,脸贴在他的皮衣上,冷的麻木,耳朵又重新听到他怦怦跳动的心脏,那声音均匀有力,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于是心中便生出了一团炭火,渐渐的暖了我整个身子。

他怕我贴着他的衣服冷,几次想推开我,我岿然不动,这个拥抱在心里期待了无数次,来的太迟了。

那是我第一次投怀送抱,全身心的拥抱他贴近他,享受着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爱的抱抱。

我一直笃定的相信我们之间的爱是相互的,而且只有爱的深才能让我们走过那么多年的异地岁月。

短暂的是相聚,长久的却是离别。

直到我毕业参加工作的两年,我们一直都身在不同的城市。他来我往的火车票有厚厚的两打,他珍藏着我的,我也时常翻看着他的。

恋爱当中的女人多是活在自己的幻想里,现实中的些许美好会在自己的想象里被放大十倍。

在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地方,有个人爱着你,你也深深牵挂着他,这种感觉已足以让我感到幸福。

后来让他毅然决定来到我身边的是这样的一件事。

哪月哪日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夜里租住的那栋楼着了火,我住在三楼最里面的房间,三面都是熊熊大火,铁门被火烧的发烫,烫伤了我的胳膊,从窗户溅进来的火星子烧伤了我的脸。屋里的浓烟险些让我窒息。

报了火警之后,我拨通了他的电话,说了些生死离别的话。

当时的我已经不敢在奢望看到太阳升起来了,只想和自己的爱人好好的道个别。

万幸,消防员是伟大的,他们赢了。这场意外只成了我生命中的一场惊吓。

第二天,傍晚左右,这个让我心心念念的人出现了,脚上穿着一双拖鞋从千里之外来了。

当时的我,只有一个想法。

把自己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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