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

以前,我曾试探性地问过准前夫,离婚了孩子咋办,他回答我说,我可以走,孩子得留下,带走孩子,我想都别想。

他的这个回答,真表现出了他的愚蠢,离婚就非得让孩子缺爹少娘吗?我和你的关系结束了,但你还是孩子爹,我还是孩子妈,共同给孩子关心和帮助不好吗?

我不离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他这个傻逼观念。不是我自私,只是他太弱智了,我不能让孩子跟他生活,日常抚养必须我担当,我只允许他偶尔给孩子些关心。

但是怎么做到,既离婚,又拿到抚养权呢?想来想去,我只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孩子归他,我代为抚养到成年。

这样,他既如愿要到了孩子,而我也如愿抚养了孩子。

而且,到成年后,孩子有自己的生活了,也不在乎跟谁不跟谁了,你也很难控制她了,而且孩子归他也正好可以继承家里的房地等产业。

不知道我这个思路,有没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比如,十八岁之前我抚养,那么,怎样预防他中途变卦?有过来人给指点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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