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知多少

车险的普及率比人身保险要高太多。无论有没有买过车的朋友大概都知道交强险与车船税是每年必须要买的,不买不能上路。

这一次主要就车险不同险别的责任范围来跟大家聊一聊。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间一般为1年,对于临时入境、临时上路、离报废期不知一年的车辆可以购买短期的。

交强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还体现在强制承保。想想为什么?

其实就是为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救助,规避因为事故责任方由于无法直付赔偿而导致伤者无法治疗的情形。

所以这个保险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人为本。

下面是被保险机动车无责任与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可以看到针对伤残的赔偿要比财产损失的赔偿要高得多。立法的初衷在于人而非财产。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费率,对于6座以下的私家车首年标准保费为950/年。在下一年度承保的时候可以追溯到近三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

影响保费浮动的因素:是否有责任、是否涉及死亡、是否有交通违法。原则上就是赏优罚劣。

比如上一年度无交通事故责任下调10%,上两年度无责任下调20%,上三年度无责任下调30%,

上一年有1次交通事故责任但不涉及死亡按基础费率,

上一年度有2次或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但不涉及死亡的,上浮10%,

上一年度有交通事故责任且涉及死亡的,上浮30%

有酒后驾驶违章行为的,上浮10%-15%,

有醉酒驾驶违章行为的,上浮 20%-30%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交强险保障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2, 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机动车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赔偿。

我们开车遇到事故的时候,第一反映肯定是问车上的人有没有事,然后再去看我有没有撞到什么人或者有没有刮到什么豪车,最后才是关心自己的车有没有撞坏。

前面说过交强险不理赔本车人员的伤亡,那么这个风险是由车上人员责任险来涵盖的。

即被保险车辆一方发生意外照成的本车车内人员伤亡损失,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怎么来定义车上人员?

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比如车辆正常行驶,车门没有完全闭合或者车门闭合过程中车上人员伤亡,这个属于保险责任。

再比如车辆行驶异常,驾驶员停车下去查看,结果刹车失灵照成司机伤亡,这个不属于保险责任。

有人说我已经买了意外险了,不需要再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来看看两者有什么区别。

主要的考虑就是你买了不代表坐你车的人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不记名的,坐在车上的人就算被保险人了。

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不小心撞到人了或者刮到豪车了,保险公司理赔。

第三者责任险只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部分,也就是交强险赔完之后才轮到它来赔。它们的关系就类似社保跟商业医疗险,医疗险也是补充社保之外的部分。

前面已经看过交强险有责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最高就11万,如果真的不幸碰到这样的事了10几万肯定是摆平不了的,所以依然有大量的赔偿需要自己掏腰包。

怎么来定义第三者?简单来说就是不在车上的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和被保险车辆上的车上人员。

在2014年商改后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纳入被纳入了三者险的范围。

最后想说,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一定要险关注人的利益,然后才是财产。不要车损险、盗抢险买了一堆,但是却忽略了最基本人身安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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