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辽阔世界里,和一只鸡的相遇

我的超能力之一,是一进入厨房,惹人嫌的能力就呈指数级上升。不管做菜的是我妈还是妹子,不管是在云淡风轻地凉拌个小菜还是山呼海啸地大煎大炒,我只要往灶台附近随便一戳,总是能恰到好处地站到她们下一秒要移动到的方位,不偏不倚地挡住她们正要伸手去拿的物体,总之就是占尽天时地利的碍手碍脚。最后必然是在“别添乱一边呆着去”的喝骂声中,耸耸肩一摊手,洒然而去。本来想弥补一下坐等吃饭的愧疚感,结果是更加心安理得地翘着二郎腿玩手机。这就是我的终极计策:不是我懒,是你们赶我出来的!

以上原因造成了在这个二十六岁的春天,我才刚刚学会……洗菜。而且是左右手各捏一把,相对而搓,像洗衣服那样洗。终于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本来吧,我很有点朝汪曾祺、袁枚、苏东坡等人发展一下的潜质,成为一名文才厨艺两手都硬的全方位人才,没事还能写一点关于美食的文章——可目前的问题是,什么叫拿凉水拔一下,什么是拿沸水焯一下,我根本两眼一抓瞎。于是在这个二十六岁的夏天,自幼饱受《中华小当家》陶冶,掌握煮泡面加鸡蛋秘术,有着良好烹饪基础的我,决定进军厨坛。

我的第一个菜是苦瓜酿肉。因为这个只用蒸,不用哗哗哗地炒,也不用笃笃笃的切,只要把苦瓜剁成环状即可。一个初学者应该机智地避开任何需要菜刀和铲子担任主角的菜色,承诺在厨房战争中决不率先使用这两样高危武器。果然,除了肉有点老,有点咸,还有点散以外,这道菜取得了圆满的胜利。

而今天,我军又势如破竹地攻下了另一座城池:可乐鸡翅。选这个菜,主要原因还是它不太要用到菜刀和铲子,其次,它是一个年轻的菜,毕竟可乐发明出来没多少年,相比于红烧肉和炒鸡丁这类古老的菜肴,可乐鸡翅的审美体系还没有僵化,依然是灵活而有弹性的。经过了千锤百炼的挑剔后,世上只有好吃的红烧肉和难吃的红烧肉;而可乐鸡翅则有许多品种:好吃的,不好吃的,还行的,你觉得不好吃而我觉得好吃的,多么海纳百川。

同时,可乐和鸡翅的搭配又是如此的浑然天成,在可乐发明前的几千万年里,鸡翅从未遇到过完美的配偶,它只是含泪将就着,将就着;在找到鸡翅之前,可乐的灵魂——二氧化碳,在天上漫无目的地飘,可乐的躯体——水,在湖海里了无生趣地流,遗憾的是,一只鸡既不会飞也不会游,因此,它们错过了太久太久。直到这个时代,它们终于成了国民情侣,在阳光下牵手,像啤酒和鸭子那样爱得天下知闻。当我一手拎着一袋鸡翅,一手拿着可乐从超市里飞奔出来时,我所经过的每一个人每一棵树每一条狗都知道:他要做可乐鸡翅了。

开始了:鸡翅洗净,加酱油盐酒姜蒜,用手拌好,腌一会。注意,没有经历过伤痛的鸡翅,注定是肤浅的,只有伤痕累累,才能对鸡生、对调味品们有深刻的体悟。所以,务必要拿刀在上面斜斜割几道口子,等候从最痛的伤口里绽放出最曼丽的味觉之花。然后,就可以让菜刀去领盒饭了,以下剧情用不着它。

油开始噼里啪啦了,把鸡翅一块块放进去,身手矫捷的同学可以使用高速移动躲开溅过来的油花。记得拿铲子时不时翻个面,让鸡翅在痛苦中煎熬成棕褐色——这是可乐的颜色!这是伟大的牺牲。然后倒进可乐,盖上锅盖。给这对跨越了万水千山相逢的两口子一点独处的时间吧,任它们执手相看无语凝噎。一场电光石火的化学反应在里面轰轰烈烈(配乐:把握青春年华…)地演绎着。

差不多了,开盖,大火收汁。你们看,我已经迅速地掌握了这么高逼格的技能,简直天赋异禀,大火收汁,听听,和亢龙有悔、天火燎原差不多的感觉……其实就是调高温度翻炒几下,让棕褐色的汁液化作棕褐色的焦香喷薄而出。这时的锅里就像一团咖啡在沸腾。只有在这样高温的爱情里,可乐才会把来自大洋彼岸的神秘配方,尽数倾吐进鸡翅的心中。

起锅,弄到盘子里。就可以吃了。

五分钟后,我瘫坐在沙发上,筷子不住地颤抖,被这一场跨越种族的热恋和我惊人的天分感动得热泪盈眶——实在是太好吃了。啊。

我第一次做的可乐鸡翅是如此好吃,好吃到我不得不相信,在我学会做菜前的漫长岁月里,有一只鸡怀揣着梦想默默地等待……不对,那样它岂不是很老了,应该是有一只鸡的灵魂在默默等待着,在云端窥视,待我快要习得厨艺,就见机而动,果断投胎,毅然破壳,怀揣着成为可乐鸡翅之王的梦想,萌萌地成长。它有时往东跑两步,有时往西蹦一下,可兜兜转转的轨迹终将是向我奔来;而我东忙忙,西碌碌,那么多的红尘琐事加在一起的合力,也没能阻挡住我们最终在灶台上相遇。我们的邂逅不能太早,否则我青涩的技艺不能释放它全部的妩媚;也不能太晚,在我料理过千鸡万鸡后的相逢,便无法碰撞出初恋般的雷鸣电闪。

现在,它裹挟着郁勃的香气,躺在盘子里,梦已经圆满,灯光温暖而夜色刚好降临。我们的窗户成为万家灯火中的一盏。而城市上空,此刻有一只鸡的灵魂正冉冉升起,凤凰般昂首振翅,含着幸福的微笑,直飘进群星的深处。

阿门。

20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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