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残疾人凭什么结婚

昨天,我的群里有一个单身男说起自己非常希望上帝保佑娶一个妻子。于是我询问他的年龄和其他情况得知,这是一个先天性聋哑人,可能学会上网聊天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因为,他甚至记不得自己的年龄。当时,我就问他为什么想要一个老婆?他说,别人都有老婆,所以他也应该有一个。我后来有点后悔,因为当时我的话语可能太直白,以至于后来把他气跑了。我问他说,你凭什么认为自己应该娶一个正常人当老婆?我们娶老婆是因为这样能给她更加幸福的生活,而你作为一个残疾人,你能给别人幸福吗?之后他就退群了。

我认为,人人都应该有老婆,这是中国人平均主义的错误逻辑。记得小时候在农村,就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大概是关于地主家的傻儿子娶了个漂亮农家媳妇的故事。漂亮媳妇不但要给小她多年的傻丈夫端屎拉尿,还要哄他如小儿开心。我就想问一句,在现代文明社会男女平等,地主家的傻子凭什么可以娶一个正常人作老婆?是金钱?还是权势?中国传统社会男尊女卑,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是没有权力自主选择婚姻对象的。更多的情况是,父母会将女儿象家里的一个物件一样,出售能给自己带来最高利益的男方。根本不需要询问女儿个人真正的意愿和想法。然后,这样的思维仍然出现在当今的中国社会,这是我们这个文明的悲哀。

早晨醒来,回想昨日情形不禁思维万千,也钓起了许多慈悲同情心来。平常生活中,常常遇见离婚的单身男女,聊天生活来,总有许多对夫妻家庭生活期许和憧憬。然后,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自身存在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缺陷,而总是把婚姻的不幸,归咎于本有家庭的另一方。因为自己也有着二段婚姻生活的经历,所以对此也有些特别的体会。我常对妻子说,“夫妻本是同林鸟,目标不同各自飞。现代人的夫妻关系,已经不是从前的人生依附关系,我们只有相互体谅、相互补充、相互协助,而建立起一种让对方真正对你的需要及不可或缺的关系,才能让婚姻幸福长久。”婚姻不是买卖,更不只是索取,而是你自己的存在而使对方不舍得离开。婚姻不是合约,而是蒙约。这点也许还是多数人无法理解的概念。

前些时候,我看到过一个关于,西方某国有个社会学女博士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性生活,甚至亲自与她的客户发生性关系,从而让他们得到人生的性福体验,死而无憾。这个女博士从事的类似妓女的工作,获得了国际上的伟大赞誉。相比之下,广西的流氓燕所做的关注农民工性生活的公益行为,所得的公众评论就有了天壤之别。她们都是伟大的女性,然而也只能是极少数的个例。不管是西方基督文化背景之下,还是在中华仁爱文明基础上,要求一个正常女人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去奉献,这本身就是一个幻想也是非常不善的要求。作为自身有客观缺陷的孤残老人,晚年的凄凉是可想而知的。文明社会应该给予这个群体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就象我昨天对那个残疾男人说的,你应该设法买一个性爱机器人,而不是来找一个正常人作老婆。如果我们社会能给他们更加宽松的伦理环境和法律保护。也许他们真的不需要以组织一个家庭的形式来获得自己人生的幸福。

以下想法,对于现有法律和伦理来说,也许是错误,但我以为“以人为本、宽容无限”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我的建议是:让这些自身有客观缺陷的孤残老人不再受限于《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帮助他们组成社团性质的群居家庭“孤残福利院”,多男多女共同生活。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而以义工的形式短时间地参与进来,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生活。

如此倡议。欢迎批判。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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