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永乐街是一个保持独身的好地方,走在永乐街上,不会有人管你的鞋子和衣服搭不搭,你抽烟不抽烟,正经不正经,努力不努力,可能你随地大小便,也没几个人会皱眉头。我想过其中原因,大概来这里的都是离群索居,在虚无之境中生存的人,而且看起来都是一副快完蛋的样子,所以也就没什么所谓了罢。
永乐街也偶尔出点古怪的事。永乐街的尽头是一个荒废的玫瑰园,园子里种满过玫瑰,风里曾有过很多的甜言蜜语,我这样猜测。后来没人打理,长满杂草,变成了居民垃圾场。在我来永乐街第二年的中秋节,玫瑰园滚起了一场大火,火势滔天,当时永乐街上的人,都站在自家门前,纷纷猜测这场大火会烧到哪里,像一只火凤凰在吞吐。
中秋过后,我听说玫瑰园的火是一个诗人放的,他想让月里的嫦娥看到他,他平日里也非常怪,有几个夜晚,我喝酒到很晚,看见他穿着汗衫,笨拙的砍着香樟树,中秋过后,诗人消失了。
街两边古朴的香樟树枝繁叶茂,很多的飞鸟来这里落脚,在永乐街我通常都在发呆,麻雀翻身,鸽子扭头,叶子的旋落,一群蝴蝶的聚散,我能看一下午。还有天上的云彩,我脑子里留存了一百多种云的形状,譬如昨日的黄色积云,汹涌仿佛虎一样咆哮。发呆无聊到极的时候,我的对策是喝酒,酒能把和浮躁的念想隔阂开,酒让我平静。有一次醉眼朦胧时,我见到红彤彤的一只猴子一闪而过,从我的窗,跳进墙外的香樟树。
我叫阿湛,不太聪明,无论办事或对白,总有点差强人意,我自小缺乏血性,几乎没和人争执过,偶然过失,不待别人怪罪,自己却先惊慌得脸红。为此我得了个“假妹子”的外号,而率先喊我这个外号的是我妈妈,这也是后来我们决裂的原因之一。
这个外号一度让我羞耻,也让我早早窥探到人性的卑劣。因为我的瘦小和敏感,大家反而更欢快的喊我这个外号,尤其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高中班级有一个壮实的同学,他常趁我不备,抓我屁股,并且猥笑着:假妹子的屁股又大又软。于是我又得到个大屁股的外号。有次午饭时间,他在食堂扒掉我的裤子,并认真指着我的屁股说真白。
自那,我便辍学离开家乡,来到永乐街。妈妈没来找过我,这本是她期待的结局,她认为我是她的阴影,遮拦了她大半风情与身姿。永乐街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房子,他离婚后便搬来这里,终日酗酒,以赌为生。我对他也没什么感情,他认为我的出生,让他的人生道路变得狭窄。但对他留给我的这套房,甚为感激,我称这间房为“失败者之屋。”我大概会在永乐街一直生活下去。
我在永乐街生活了七年,看了很多书,喝了很多酒,学会了应对虚无的三百种方式。也曾偷偷爱过几个人,没人发现,我有时候会想,我明明年轻着,为什么总是一副很灰色很虚无的样子?兰姐曾说我如蝴蝶般脆弱,似乌龟般胆怯。
而兰姐,兰姐是我至少有的美妙,我对他又爱又敬又怕。那是一个潮湿的日子,一只老虎从我心里跑出来,漫无目的在晦暗的大街上行走,虚弱又暴躁。那天蒙蒙的雨雾中,仿佛白瓷观音般的兰姐突然现身,老虎轻易地被降伏,我亦成为她的拥趸。
兰姐是个岌岌无名的作家,她听到几个永乐街的故事,比如中秋的玫瑰园起火。她半年前来到这里,是为了找素材写一部好作品。而我,她坦诚的告诉我,我符合她小说里的一个角色形象,一个自我蚕食的人,她写作的时候,我坐在她身边看书,她写不下去了,我们就喝酒,喝开心了,我一直喝,兰姐便唱歌,便起舞,兰姐说她有一种感觉,自己会成为名声大噪的歌女。
玫瑰园9单元402号房,窄窄旧旧的一间房,这是我爸死后留给我的唯一财产,也是我和我妈决裂后的唯一去处。时隔多年,我忽然不想在这房间待,不想在永乐街混下去了。
那是一个燠热的雨天的午后,我坐在书桌前喝啤酒,读《丰饶之海》的最后一卷,一个字也没有读进,因为抽屉里有一封信。信是兰姐寄来的,我读了一百八十二遍。两个月前我和兰姐最后一次见面,她对我说:永乐街让我感到衰老,而且我没办法写出一部好的作品。之后她便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永乐街。
第一次读信,我感到恐惧。兰姐希望我离开永乐街,到A市去。我曾经做过一个梦,这个梦是一则关于我命运的预言。
“梦的场景是一个枯寂的日子,我喝了好多酒,无法入眠,天地旋转不停个,晕晕沉沉,忽地传来一声惊呼,窗外下起大雪。而我惊讶的看到,有一只轻盈美丽的蝴蝶,从我身体中飞出,翩跹飞向窗外的雪国,蝴蝶飞出窗外的刹那,它彩色的双翼,立即被冰冻,随之从空中坠落,摔成一团冰晶。”第二天醒来,我清醒又沮丧的知道,永乐街从没有过一个真正凛冽的冬天。因此我没办法离开永乐街。
兰姐在信里描述的很美好,“A市这几年发展的不错,很多很棒的年轻人都在那待着,他们既赚钱又快活,周末时候,他们通常会带只漂亮的小猫或小狗去暮云的海边。”面对这些,我毫无触动,我几乎对生活失去了美感和想象。我的满足是饥肠辘辘的时候,在街边的馄饨摊吃上一大碗,我的灵与肉,是属于永乐街的。
信末尾写:脆弱易伤的蝴蝶要飞出窗外看看,窗外不是雪国,是轮转的四季。
距离信寄来的第十三天的午后,我喝了一打冰啤酒,然后带着酒意,来到电缆厂找矮子老板,我跟他干了五年,说过的话屈指可数,因此我突然问他,我该如何做选择时,他有点恍惚。他给了我一根烟,然后说:阿湛,你去A市吧。
他问:你多大年纪?
矮子老板说:24岁,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去A市找点乐子,年轻人要有黄金梦。
窗外的香樟树没有异常,大街上的人快快慢慢的路过,天空一贯平静,那是一个普通的日子,我壮胆离开了永乐街。离开的头一夜,我将这件事写了下来。
写到这里,我决定公布我离开永乐街的真实原因,以免读者认为我做出这样的转变是不合理的,是在编造戏剧。我喜欢读佛经,但我做这个决定,不是因为我一夜之间,得到了一颗般若心,佛也没有给我旨意;我也没从书中得到启发。促使我离开永乐街的原因,非常不堪。
那个曾经抓我屁股的同学,也来到了永乐街,他被人抖落了秘密,他得了个怪物的称号,他被迫离开家乡,他是个同性爱好者。而在此之前,他一直是同辈的佼佼者,过着花团锦簇的生活。
在永乐街相遇的那个时空,他对我说:人生如梦幻泡影,一切都是说法。
离开永乐街的那天,清洁工在用铁叉将香樟树的落叶扒拉到一块,我忽然好想上前点一把火,火势汹涌,明亮天南,我心里头雀跃着,然后回家。
二
A市是一个雄伟的城市,一下车,我便被震慑住了,看着亮堂堂的车站大厅,漂亮的高挑的,穿笔挺的雪白衬衫的工作人员,永乐街没这么好看的人,她对我露出整齐的洁白的牙齿笑,我慌忙低头,恰好看见自己皱褶的米白色T恤,我突然想回永乐街,哪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的是漏雨的屋顶和无人经过的青苔。
A市的车站有免费淋浴间,凭车票可以吃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我洗了澡,在自助售衣机上买了一件新衣服。搭乘出租车,有点委屈的往庭碌酒馆去,那是兰姐在信里留下的地址。
庭碌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小胡子,个子矮,好像有点难打交道。他在吧台只顾着陪着猫玩,没理我,我无所适从的盯着猫看,这是一只浑身黑尽了的猫,很高傲,它发觉我的目光以后,拿尾巴甩了甩小胡子的手臂,似乎我冒犯到了它,小胡子则宠溺的笑啦,看起来很寂寞的样子。
小胡子收留了我,态度明确。一个叫福特大老爷的嘻哈青年,他叫这个很奇怪的名字。福特大老爷告诉我:自从阿曼达走了以后,老猫非常寂寞。兰姐在A市不叫兰姐,大家都叫她阿曼达。阿曼达在庭碌酒吧唱过一个月歌,短短一个月,好多人为她狂热,很多人追捧她。
在庭碌酒馆,小胡子是老板,福特大老爷是店长,那只猫叫猫王,它是店里的太上皇。没过几天,我在B市适应下来了,我成了一个小酒保,庭碌酒馆的客人都这样喊我。我惊诧的发现,将房门一关,喝酒看着窗外红红绿绿的街道,和在永乐街没有太大的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