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我看《我的姐姐》

      春天的上海,夜风还是有些冷得浸骨。和女朋友走出张爱玲常去的国泰电影院大门,面对着淮海路的闪烁灯光,不禁拢紧了衣襟。我那个也是纯粹法律人的女朋友说,片中有很多值得思考的点,其中片尾那个收养家庭要求安然签署协议,承诺永远不见的梗,暗含了一种养儿防老的理念,其实如果要孩子是为了参与和陪伴一个生命的成长,是不会限制他去与想见的亲人相见的。

        是啊,在传统国人的眼光里,生儿育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老。如果这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无论如何都要割裂他和原生家庭的联系,不能告诉他收养的事实。否则等孩子长大了就会去找亲生父母,那么等于白养了这个孩子。还有些省份和区域,那是无论如何都要生男孩的,因为觉得女儿迟早要嫁人,而儿子才是家庭延续的唯一希望。多么可怕的观点!


      电影的开头,是惨烈的车祸。安然就这么漠然地站着,没有一滴眼泪。亲生父母那里,除了童年时的些许幸福,之后带给她的全然是伤害。为了生一个儿子,父母不惜捏造她残疾。因为没有伪装成瘸子,她被暴怒的父亲暴打。为了让她早日赚钱养家,父母擅自篡改了她的大学志愿。在儿子出生后,父母手机里抹去了她的照片,留存的只有一家三口。难怪连警察都在怀疑,你是他们的女儿吗?

      所以在她上了大学后,她没有要过家里一分钱。在做护士的那段日子里,也一直努力复习功课,因为她心心念念的是考取北京的研究生然后留在北京,以此远远地逃离那份伤害。只是那份可能的光明前途,因为一场车祸被设置了重重障碍。之后的她和弟弟之间的生活点滴,慢慢铺陈。弟弟的可爱、渐渐懂事,也有可能是血溶于水的亲情,也丝丝融化了她内心曾经的坚冰。




        安然是个不优柔寡断的女性。她在寓居姑妈家的时候,被表哥当做沙包陪练,被姑父偷看洗澡,而这些安然只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得仿佛稀松平常。在相爱五年的男友不敢陪她去北京读研时,她也是断然分手,毫无拖泥带水。她在家庭大会上大喊大叫,谁想养你们去养呀!你们不想养我就把他送养,毫无亲情留恋。那么,到底是什么改变了她?道理是复杂的,真相是简单的,因为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民法典》1075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罗翔老师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所以就连最低的道德标准也要求安然扶养她的弟弟。


        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另外一个我的姐姐张爱玲。张爱玲说她自己孤独惯了,所以面对母亲,一直是生疏的客气,一门心思想着要还钱;面对弟弟,最多是怪他不记仇的悲悯,在最后出国那刻,不留音讯,没有念想。张爱玲的母亲说过“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也许来自身边最亲的人的伤害,那种痛,痛彻心扉。所以张爱玲被原生家庭逼出来的生生委屈,让她化成了重重盔甲。她把自己重重包裹起来,远离那些人,也宛若远离了曾经的伤害。

        但是提出一个假设,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往事,没有那么多的曾经伤害,安然不愿意扶养自己的弟弟,要不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约束?个人的自由,要不要依附在家庭的价值观之下?毕竟《民法典》不是《刑法》,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更轻的民事法律责任。据说李银河在微博发了长篇评论,认为中国现代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女性,拥有更多的权利也更独立,她为什么要牺牲的教育和事业来专心抚养她的弟弟?但罗翔老师也说过,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所以说,你不是她,你没有办法去客观代入、评价他人,或者自以为是地行使道德绑架。淳子说过一句话,“我没有办法解释给你听。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解释的,只有依靠人生的阅历来体悟。”

        整部电影泪点颇多,配角的表演更炉火纯青,姑妈我一时没有想起她是谁,等看到片尾演职员表,才惊觉是朱媛媛。作为电影里上一代的姐姐,她遵守着传统观念,为了弟弟读中专放弃了大学的俄语系,为了照顾弟弟孩子放弃了在俄罗斯做生意。她就像套娃,被机械地套在一个套子里,你只看到外表的艳丽,却忽视了内里最小的那个套娃也有自己的模样。她的演技毫无生涩,你看到她在忙碌,在说话,在抱怨,你似乎看到的就是中国那无数个类似的姐姐。


      其实,我觉得导演就是在说一个故事,她把所有发生在中国女性身上的故事糅合在了电影里面,展示给了我们看,她呈现的中国女性的善良,却让我们更多地开始思考。但好在,时代在慢慢改变。也许电影里那个为了生儿子而不顾孕妇生命的故事,会越来越少。也希望我们并非在年复一年地变老,而是日复一日地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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