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一段发现自我的旅程

《青年艺术家画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是乔伊斯年轻时候的作品,也可以看做《尤利西斯》的前传。

22岁的时候,乔伊斯写了短篇《艺术家的画像》,但杂志编辑认为这篇短文难懂,拒绝予以发表。在这个短篇里,乔伊斯就展示出了意识流的写作技巧,即他的“心灵顿悟速写”。后来,乔伊斯在此基础上写就小说,十年间,将草稿进行删改精简,原本的几十章只留下五章,于是《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诞生。

《画像》出版依然受到冷遇,首印还不到一千册。

那时的乔伊斯尽管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天赋和使命所在,但没有获得世人的认可,还处于自我确证阶段,小说有作者年轻时候的影子,里面很多事件都是作者亲身经历,描述了一位青年的成长史。

01

主人公斯蒂芬·德达罗斯和大部分孩子的经历一样,在学校和同学有过冲突,遭遇过同学的霸凌,仅仅因为他认为最好的诗人是拜伦,而不是同学们公认的丁尼生。

斯蒂芬也被老师冤枉过,因为眼镜坏了无法读书,被老师误以为偷懒,挨了顿戒尺。

在青春期自我意识萌发的时候,斯蒂芬去了妓院体验性经历,又对神父忏悔自己的罪行。

虽然这本书写的是一百年前一位爱尔兰青年的内心成长之路,但幼年的懵懂、少年的狂热与放纵、青年的彷徨与苦闷都是每一个人经历过的。

乔伊斯意识流的写作方式贯穿始终,但《画像》比《尤利西斯》好读得多。

儿时就听闻《尤利西斯》长达几十页不加标点的写作,还专门跑去书店里求证,拿起作家萧乾的译本,翻到那没有标点的页码,看了看,又放下了。

这一放,就再也没拿起来过。

虽然后来买了新译本以及原版,但都有相同的命运:吃灰。

也曾试着读了几次,但总是读“丢”了:不知道这个想法是哪个人物的,是什么时间的。况且,《尤利西斯》的“用典”简直到了疯魔的地步,几近于每一句都有个出处,每个词的使用都有着深意,注释比正文还长,夹杂了数不清的拉丁文,希腊神话、基督教经典、史诗、莎士比亚,等等,各种经典“梗”扑面而来,对读者文化背景的要求近乎变态。

有人因此觉得《尤利西斯》太卖弄,虽然乔伊斯本意肯定并非卖弄,但年纪上来了之后,大师可能忘了普通人的阅读水平与能力,对他来说那些化用可能是常识,不经意间就流淌出来,对普通人来说却是天书了。

尤其是中译本保留了原文不加标点的“特色”,英文即使不加标点,单词也能帮助断句,没有标点的方块字挨在一起读起来更累。

就是这种效果尤其是中译本保留了原文不加标点的特色英文即使不加标点单词还在也能帮助断句没有标点的方块字挨在一起读起来更累

总结起来就是,英文读不懂,中文读着累。

这些问题,《画像》里都没有。青年的乔伊斯写得很克制,甚至有些拘谨,意识流的写作搭配地点、声音等暗示,并不难懂。比如这段描写。

“他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谈些什么。这是一种海浪的声音,也许海浪一起一伏,在谈论它们自己的事。”

这段话写的是斯蒂芬的心理,前面“他听到”这种指示词,表明斯蒂芬听到的海浪的声音其实是人的声音。后来出现斯蒂芬生病时期看到大海和海员的场景,也不难理解了。

如果放到《尤利西斯》里,可能前面“他听到”的内容都会省略,直接从“这是一种海浪的声音”开始。

而且《画像》的意识流写作运用得恰到好处,生动展示了少年时期天马行空的想象,很多视角和感悟都让人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非常有代入感。

02

最大的障碍也许是最后一章,关于美的讨论。有人认为无聊、难懂,有人认为精彩至极。

这段关于美的谈论,实际上也是关于人生的思考,表达了斯蒂芬对人生的追求与态度。

在决定去做艺术家之前,斯蒂芬拒绝了神父让他皈依宗教的召唤,下决心追求自我。

“艺术家”其实是一个统称,并不是日常理解的绘画文学艺术,而更多是从人生角度来说的,艺术是什么呢?概言之,“无中生有”。

艺术是一种创造。

一双破旧的鞋,平日里只是农民的日常用品,只有在梵高的笔下,才以审美的形象在人们眼前展示出来。

因此,画家同样也在“生产”,与工匠生产的器具不同,艺术家生产的是让审美形象进入可见性,也是对存在的一种揭示。

正如在尼采那里,具有伟大风格的艺术,意在解放生命,使生命得以发挥出来。

在这个意义上,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和艺术有着相似的内核。

《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斯蒂芬拒绝了神父的召唤,而选择成为一位艺术家,事实上书中的人们称斯蒂芬为“诗人”,更多像昵称和调侃,因为按照世俗的标准,斯蒂芬只是一个大学生,远没有成为艺术家。

但斯蒂芬从拒绝皈依宗教开始,就开启了寻找、发现自我的路,这和艺术家把审美形象开显出来是一样的过程。

斯蒂芬并不是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或者说自己想要成为什么,他经历了茫然和彷徨,所以结尾处他对友人说,信教的自己,”常常快乐,又常常不快乐。”

“我那时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是现在的我,不是我必须成为的那样的人。”

03

乔伊斯是个天才,按理说天才应该很早就自我意识到,然而天才如乔伊斯,也经历了一段时间寻找、发现自我的过程,正如他笔下的斯蒂芬一样。

斯蒂芬对神父的拒绝,就像很多人在少年时代第一次对父母的期许与安排说“不”。

这是一桩成长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从这一刻起,青年的自我意识觉醒,他开始意识到,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我”的存在,这个“我”不是父母的孩子,也不会按照父母或者师长的意愿行事,而只听从于自主意识。

斯蒂芬拒绝别人指路的同时,也开启了自我追寻之路。

“我将在一种生活活艺术方式中尽量自由自在地、尽量完整地表达我自己。”

朋友提示他,这是一条孤独的路,与所有人隔绝,没有一个朋友。

斯蒂芬则愿意冒这个险。小说以斯蒂芬的日记做结,日记里的斯蒂芬依然彷徨,父亲希望他读法律,他自己却已经有了想法,去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拥有自由的灵魂。

直到结尾,斯蒂芬依然在寻找中,他扪心自问:他表述过自己吗?表述过自己的本来面目吗?这些都是自我意识觉醒的个体所必须面对的。孤独是人的宿命,一旦意识到“我”的独特性,这个人就是孤独的,他的独特也让他远离了“群”。

主人公的名字斯蒂芬·德达罗斯 Stephen Dedalus就很有深意。斯蒂芬Stephen是基督教的殉道者,而德达罗斯是古希腊的一位艺术家,为了逃离克里特岛,德达罗斯用蜡做了一双翅膀,和儿子伊卡洛斯飞上了天空。伊卡洛斯不顾父亲劝告被太阳吸引,距离太阳过近导致翅膀融化,坠海而亡。

德达罗斯是主人公的姓氏,因此文末的father指的是德达罗斯,主人公自己则兼具殉道者斯蒂芬和艺术家伊卡洛斯的结合。

这个神话也是斯蒂芬的心魔,飞翔是独立的起点,而终点又是哪里?什么是真我?什么是自我意识?什么是自由灵魂?哪些是自己真的想要的?哪些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成熟和独立而做出来的?独立和清醒的代价又是什么?人能承受不合群的孤独吗?人能承担无人理解的宿命吗?

这些是青年的问题,也是人生的问题,没有人能给出答案。每个人必须经过追寻,最终自己寻得只属于自己的答案,就像那句古老的拉丁文格言所说,

Per aspera, ad astra.

循此苦旅,以达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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