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能下”上下足真功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组织部门作为作为党委选人用人的具体“执行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让干部“能下”动真格。

       在标准上下真功夫,让干部“下之有据”。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一难题,首先要亮明标准、划定底线。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种情形新增至15种,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政绩观存在偏差、领导能力不足等,明确划出了“下”的“硬杠杠”。组织部门作为选干部、配班子的重要部门,把好选人用人关至关重要,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干部的首要标准,要让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缺乏激情、“为官不为”甚至“为官乱为”、混日子的干部真正“下课”,让更多的干部有危机感,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在程序上下真功夫,让干部“下得精准”。《规定》第七条明确,调整不适宜现职干部,一般按照5种程序进行。从充实完善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程序。组织部门应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在提干部使用建议时,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式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运用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免职降职等方式,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渠道上下真功夫,让干部“人岗相适”。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加强工作统筹、职数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把推进能上能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和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等,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认真分析岗位对干部素质、能力、专长等各方面的要求,要在合适的时间把工作分配给合适的人,又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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