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今天找灵感,看了一个庭审案件,碰巧男主人公的名字跟我喜欢的姑娘的名字相同。

他捅了女友40刀,最后在母亲的劝说下自首了。

什么样的仇怨能让一个人连捅四十刀?不知道诸位是否捅过猪肉,我试过二十刀以后便觉得机械无聊。而他捅的是个人,人的身体并不像猪肉块一样,因为捅人的时候会碰到骨头,难免有阻力,只要受阻,难道他的心不会胆颤么?

他们是同学,在一起两个月。他的女友当天还好好地,只是后来在他看来莫名其妙地要分手,非常的决绝。(因为全程姑娘面前只有他一个人,他想说什么都可以,公安局无法证伪)他就去水果摊前,找老板借了水果刀,说切西瓜。老板回忆他全程带着笑容,很让人有好感。

借了刀以后,他回到酒店。他拔出刀在酒店的走廊里徘徊了一个小时。这期间监控前的人员竟然没有发现。十二点,他进了房间,把刀放进了垃圾桶里。他犹豫了。

可是争论中女人的一句话点燃了男人,她说他已经把分手的消息告诉了另一个喜欢她的男人。

我想这句话是真正的导火索。

在法庭上,女人的父亲读了他写的一封信。你听了就明白什么叫声泪俱下,什么叫肝肠寸断,心神具震、字字血泪。男人跪了下去。法官说话了,法官说“你跪着,你觉得跪着有用就跪着吧,你觉得自己表现很好么?站起来!”

法官说‘站起来’的时候,气息已经冲上了天,不管是正气还是怒气,作为旁观者的我都觉得十分的解气。

家属说我们不接受他的道歉。

男人说,我下半辈子给叔叔阿姨当儿子。

我又感觉到现实的荒唐,突然觉得马尔克斯的书没那么魔幻。杀了对方的女儿,却又要当他的儿子。你当你是吕布么,给谁当儿子都抢着要!

结局并不完美,男人被判了无期,而不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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