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的刺客们水平缘何这么“菜”?

说起刺客,我们的头脑中立马就会涌现这样一幅图景:月黑风高夜,一黑衣蒙面人,一身夜行衣靠,腰缠利刃,背掮飞抓百练索,飞檐走壁,如履平地。潜行中逼进目标,突如毒蛇标出,就像“中原一点红”一样,一剑封喉。然后迅速隐没,与夜色融为一体。不久便出现在一寂寥无人的古庙或山洞里,拿到雇主预先存放在那里的酬金,脸上露出阴森的奸笑。

这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刺客形象,如狐狸般奸狡,鼹鼠般隐忍,豹子般迅捷,变色龙一样善于伪装......

这是一门古老而特殊的职业,现代人一般称之为“杀手”。他们杀人的动机五花八门,有的为钱,有的为色,有的为仇,有的为政治,有的则是为了博取惊天动地的虚名......

这类人普天下皆有,不论东方西方。西方最早的杀手记载是在《圣经》里,有个名叫雅亿的犹太女人,利用美色将敌方首领西西拉诱入营帐,趁其不备用木桩将其杀死。而国内则以李白的《侠客行》描述最为经典,“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些人,有的是独行侠,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有的是一个组织,三五个或十多个互相协作配合;有的甚至是庞大的国家机器,如美国的中情局,前苏联的克格勃,以色列的摩萨德,国民党的军统、中统......它们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暗杀行刺。

无论古今中外,这类人都有一些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有准确的情报来源,有周密的计划和分工,有高超的格斗技巧,有妥善的逃跑路线,还有就是严格的保密纪律。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信条,那就是被俘后绝不暴露自己的组织,绝不出卖雇佣自己的金主。通常的做法是,事先在衣领上或牙齿里藏有毒胶囊或氰化钾之类,被俘后第一时间咬碎自杀。


所以,用上述的眼光看来,《史记·刺客列传》里记载的几个刺客,水平就不是一般的渣渣了。

有个叫曹沫的,本是鲁国的将军,被齐国人打败了,只好割地求和。然而在齐桓公和鲁庄公会盟时,这家伙竟然拿着匕首走上高台,要挟齐桓公归还鲁国割让的土地。诸侯会盟本是一种在和平的氛围下友好谈判的外交手段,你拿着凶器逼迫人家的国君让步,这就显得卑劣且等而下之了,这不是想挑起新的战争吗?

齐桓公当时被迫答应了,但事后想反悔。毕竟是你鲁国率先破坏了规则,我即便事后背弃诺言也无可厚非。正所谓“你做得了初一,我就做得了十五”。但是在管仲的劝说下,齐桓公为了大国的尊严还是信守承诺归还了土地。但是无论如何齐国毕竟是个大国和强国,你破坏了规则,让国君出了丑,难道齐国人会善罢干休咽下这口气,况且以后其它国家还会与你会盟吗?因此鲁国看似得到了一点暂时的实惠,实则埋下了更大的隐患。所以曹沫这人其实算不上什么刺客,只能算是个行事冲动的莽夫罢了。

还有个叫豫让的,原来是晋国智伯的门下,很得智伯宠爱。后来赵襄子联合韩氏、魏氏灭了智伯,瓜分了他的土地,并把智伯的头制成了酒器把玩。豫让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于是改名换姓,冒充成判刑服役之人,混进赵襄子的宫里涂饰厕所,想伺机进行刺杀。赵襄子有次上厕所的时候,忽然感到心惊肉跳,便派人抓住涂厕所的刑人审问,发现是豫让。但襄子感佩豫让的高义,就把他放了。

不久,豫让又在身上涂上漆,让皮肤长满恶疮,还吞炭使嗓子变得喑哑。走到街上行乞时,他的妻子见了,也认不出他了。于是他便埋伏在赵襄子必经的桥下。赵襄子来到桥边,突然马受惊了。赵襄子心有所感说:“此必是豫让。”忙派人搜索,果然搜出豫让。

赵襄子便数落豫让说:“你曾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事,智伯把他们都灭了,你不去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现在智伯已经死了,你为什么那么执着地要为他报仇呢?”豫让说:“范氏、中行氏把我当作一般人来看待,所以我就像一般人那样对待他们;而智伯把我当作国士,因此我要像国士那样报答他。”最后豫让恳求,希望得到赵襄子的衣服击打一下,以了确他报仇心意,如此虽死无憾。赵襄子深感豫让义烈,便派人拿来了自己的衣服。豫让拔出剑来,跳跃三次,又一剑直劈下来,说:“我可以在九泉之下报答智伯了。”说罢横剑自刎。

在当时的情况下,豫让改名换姓、改头换面,手段已经算很高明了,应该算是个比较合格的刺客了吧。然而不然,他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要素,那就是行刺的隐密性。他要刺杀赵襄子,已成了路人皆知的事,这还怎么行刺。其实他朋友劝诫他的话倒很有道理,让他先投靠赵襄子,获得了赵的信任后,再伺机刺杀他,这就多了很大的成功率。然而豫让讲大义,不愿为之。

表面上看,是天佑赵襄子,让他具有了这种天人感应的特异功能。实际上我私下揣测,既然豫让要刺杀赵襄子的事已嚷嚷得满世界都知道了,赵襄子岂有不预先提防之理,应该是早就派人盯上了豫让。之所以搞得玄而又玄,要么是想玩一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要么就是想以此来证明自己击杀智伯乃天命所归。豫让的失败是必然的了,因为他既没有刺客那种保密理念,也没有刺客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心。所以与其说他是个刺客,倒不如说他是个义士,一个可以舍命报恩的义士!

至于那个击筑的高渐离,眼睛都被弄瞎了,还想用装了铅的筑击杀秦始皇,这就不是行刺,而是个笑话了。这不过是个为了给朋友荆轲报仇而宁愿舍弃性命的可怜人罢了。


小时候,学过一篇叫《唐雎不辱使命》的文章,其中提到了“士之怒”,也可称为“刺客之怒”。唐雎说:“若士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一步,天下缟素”。文中列举了先秦著名的三位刺客之怒,“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说的是刺客出行,天降异像,天下震动。这说的也够玄乎的了。

这三个人历史上确实有记载,其中专诸和聂政见诸于司马迁的《史记》,要离见诸于《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专诸和要离行刺完全是因为政治斗争,而聂政的行刺的动机则是因为个人恩怨。

专诸是伍子胥推荐给公子光的,因为公子光认为,王僚抢了本该是他的王位。所以,公子光表面上积极为王僚攻城掠地,效犬马之劳,其实无时不刻都在想干掉他。

得到专诸以后,公子光以宾客之礼对待他,并为他这安排好了身后事。谋定之后,公子光在自家的地下室埋伏下甲士,备办酒席宴请王僚。王僚也很谨慎,派出的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站满了王僚的亲信。

喝酒喝到酣畅淋漓之际,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藏匿在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送上去。到王僚面前,专诸掰开鱼,趁势取出匕首刺杀了王僚。这就是后世所说的赫赫有名的“鱼肠剑”。侍卫人员杀死了专诸。公子光命令埋伏的武士攻击王僚的部下,并全部消灭了他们。公子光自立为国君,这就是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吴王阖闾(后世也有人认为是楚庄王)。阖闾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

聂政是轵邑深井里人,为躲避仇家,和母亲、姐姐逃到了齐国,以屠宰牲畜为业。

濮阳的严仲子侍奉韩哀侯,和韩国的国相侠累(据《史记》记载,是侠累,并非韩傀)结下怨仇。严仲子于是四处寻访能替他报仇的勇士,终于找到了聂政。严仲子送上黄金一百镒为聂政的母亲祝寿,并请求为其报仇。聂政以老母在世,不敢替他人卖命为由拒绝了。

母亲去世后,聂政感念严仲子的知遇之恩,主动西行来到濮阳,答应为其报仇。他谢绝了严仲子为其准备的车骑壮士等助手,只身一人上了路。聂政带着宝剑来到韩国的都城,恰巧看到韩国宰相侠累正好坐在大堂上。他也不讲什么策略,径直而入,走上台阶刺杀了侠累,同时被他击杀的侍从有几十个人。

然后聂政毁坏了自己的面容,挖出了自己的眼睛,剖开肚皮,流出肠子,就这样死了。聂政之所以毁坏自己的面容和身体,主要是怕牵连到他的姐姐。谁知他姐姐聂荣知道了此事后,立即前往韩国都城,伏在聂政的尸体上失声痛哭,因哀伤过度而死在聂政的身旁。

庆忌是王僚的儿子,有万夫不当之勇,号称吴国第一勇士。王僚被刺后,他逃到了卫国,招兵买马,伺机想报杀父之仇。为此,阖闾心中惴惴不安,一直想寻找勇士刺杀庆忌,伍子胥于是推荐了友人要离。

要离据说住在今无锡鸿山以北,大头河火叉滨口南岸,以打渔为业。他生得身材瘦小,仅五尺有余,腰围一束,形容丑陋,但智谋非凡,而且是当地有名的击剑高手。

为了取得庆忌的信任,要离有一天在朝中与阖闾斗剑,先用竹剑刺伤公子光的手腕,又取真剑斩断了自己的右臂,然后投奔庆忌去了。要离走后,阖闾又依计杀掉了他的妻子。庆忌探得事实后,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

三个月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偶得小胜,便在太湖战舰上庆功。要离趁庆忌在月光下畅饮之际,出其不意地用独臂持剑猛刺庆忌,剑刃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被刺后,倒提要离,沉溺于水中三次,然后将其放在膝上,大笑道:“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左右卫士欲杀要离,庆忌摇手道:“这是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两个天下勇士呢?”又说:“放他回国,成全他吧!”说罢倒地而亡。

聂政的行刺,直白简单,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仅凭着一股凛烈的勇气,一往无前。所以聂政应该称之为猛士,而非刺客。专诸的刺杀已具备刺客的雏形,有预谋,有协作,有藏匿武器的手段,但是却没有脱身的方法,所以还不算圆满。

要离的刺杀,就相对完美了。主要是“苦肉计”用得好,使得他圆满地渗透进了敌方的内部,只是也没有安排好逃跑的路线,完全是孤注一掷的策略。庆忌本着惺惺相惜的心理放了他,岂不知这反倒成了要离心中一道过不去的坎。这让世人看来,庆忌顶天立地,胸襟磊落;而要离却像一个跳梁小丑,靠着别人的怜悯才捡了一条命。对于一个勇士来说,这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羞辱。所以要离回国后,拒绝了阖闾的封爵,声称自己只是为了国家和百姓,而不是为了高官厚禄。然后自刎而死。


先秦时最有名气的刺客就数荆轲了。一来他刺杀的对象是大名鼎鼎的秦王;二来他行刺的过程宕荡起伏,无论是作为故事还是拍成电影都惊心动魄。特别是那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更是慷慨悲凉,催人泪下,成千古之绝唱!

燕太子丹预谋刺杀暴虐的秦王,想寻找一个顶级杀手,辗转数次终于找到了荆轲。太子丹又是流泪,又是叩拜,坚决恳请荆轲不要谦让推辞。说真的,荆轲也推辞不了。推荐他的好友田光已经为了激励他自杀了,把他逼进了死胡同,他再不答应就要名声受污了。燕赵之士可是把名声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所谓“不重千金重一诺”。

荆轲为了刺秦还是做了不少功课的。先是说服秦降将樊於期自杀,拿到了他的人头作为献给秦王的信物;后又寻觅到天下最锋利的赵国徐夫人的匕首,以毒药炼染,见血封喉;太子丹为他准备了献给秦王的燕督亢地图,还为他找了个勇士秦舞阳做帮手。荆轲又拿出价值千金的财宝贿赂了秦王的宠臣中庶子蒙嘉,蒙嘉也给他作了引荐。可以说,万事俱备,就该马到功成了。但是刺秦最终没有成功,问题出在哪儿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没有好的协作伙伴。众所周知,行刺是一门技术活,就好像打篮球、踢足球,有了熟悉的伙伴配合,就会事半功倍;而没有好的协作伙伴,即便个个都技艺高超,也会处处掣肘。秦舞阳无疑是个高手,据说十三岁就杀人,旁人都不敢用正眼看他。但是他和荆轲不熟啊,不了解荆轲的秉性、能力和做事的方式方法,还需要一定的磨合期。所以荆轲想等一下自己找的帮手。

但太子丹却不愿等了。他说:“时间不多了,荆卿是否还有行意啊?请让我先派秦舞阳出发吧。”这是误会荆轲怕死退缩了。荆轲因而勃然大怒,呵叱道:“到了秦国却不能完成使命,这是竖子所为。再说只带着一把匕首进入吉凶莫测的强秦,是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的。之所以暂时停留,是在等我的朋友一起出发。既然太子嫌我拖延,那就此诀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这是一个刺客的基本素质,不能有效控制情绪是暗杀工作的大忌。荆轲明知问题的关键所在,却因太子丹的不理解而暴怒,等不到帮手就出发了。这就违背了刺客最基本一条原则——冷静。

二是太注重仪式感。刺客的工作其实是地平线下的工作,是隐藏在黑暗中的工作,所以后世人称“地下党”;一旦泄露了行藏,事情就已经失败了一半。然而,在荆轲出发时,太子和宾客中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前来送行,穿着白衣服,戴着白帽子,浩浩荡荡的一长溜。到了易水之滨饯行时,高渐离击筑,荆轲随着曲调唱歌,个个都感动得流泪哭泣。仪式固然壮观,但对行刺工作来说却是不合时宜的。暗杀是一项保密性极强的工作,贵在一个出其不意。如果人人都知道了,那还叫暗杀吗。况且,战国时各国连年征战,国与国之间岂有不互相派遣间谍的,说不定送行的人群中就隐藏着秦国的密谍。这就违背刺客另一条原则——保密。

三是刺杀的技术不高。在咸阳宫,秦王设九宾之礼,接见燕国使者。谁知秦舞阳这时却“掉链子”了,脸色大变,十分恐惧。这就引起了秦廷君臣的警觉,没有好帮手的弊端在此就显现了。幸而荆轲神色泰然,打圆场说:“北蕃蛮夷之人,未曾见过天子,吓坏了。”自己取了地图献上。当地图展到尽头之际,匕首出现了。同时刺杀中的几个败笔也就此显现了:

1、不果断。刺杀最好的时机稍纵即逝,所以动作越简练越好,多一个动作就多一分变数。这种情况下抓住匕首直接捅过去就是了,反正只要一见血就足以丧命,搞那些繁文缛节干什么。而荆轲是怎么干的呢?他用左手抓住秦王衣袖,右手拿起匕首直刺过去。古人的衣袖是又肥又长,一拉一挣之下,这就拉开了距离,所以这就给秦王争取到了退身扯断衣袖的机会。

2、不迅捷。刺客最重要的一项技能就是“快”。身轻如燕,捷若飞鸟,所谓“一击不中,远遁千里”就是这个意思。可是秦王绕着殿柱奔逃,荆轲一直追不上。这说明他平时就缺乏最基本的素质训练,短跑速度跟不上。再说,这时候秦舞阳又在干什么呢?这不正是合击的好机会吗!

3、剑术差。秦王一旦拔出剑后,争斗立即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先是秦王击刺,一下就斩断了荆轲的左腿,让其不能再追逐他;然后再击荆轲,荆轲顷刻间便身遭八处创伤。然后荆轲用匕首掷击秦王,可惜飞刀技术又太差,没有击中。无怪他的朋友鲁句践听说荆轲刺秦的消息后感叹道:“他对刺剑技术的研究还没有到家啊!”

4、太贪心。荆轲在自知事情不能成功的时候,便箕踞笑骂道:“事情所以没有办成,是因为我想要活活地劫持你,务必得到你(退还侵占燕国土地)的文书来回报太子。”这想法就有点一厢情愿了。齐国靠近鲁国,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算是个诚实守信的礼仪之邦。所以曹沫的行为虽然不堪,但齐桓公捏着鼻子也认了。但秦国是什么地方,是个一向和戎狄杂居的地方,背信弃义、提起裤子不认账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今天文书写给你,明天便大军压境攻伐你不会有一点心理障碍。荆轲如此书生气,真是让人无语。

四是缺乏职业道德。刺客的信条之一,就是宁死也不暴露雇主。可是荆轲在临死前却明明白白地说出了自己是受燕太子丹所指使。因而后来秦将李信一直追击太子丹不放,燕王喜杀了太子丹想献给秦国也不可得。最终燕国灭亡,燕王喜被俘,一场刺杀以失地灭国而告终。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这就是燕赵游侠的写照。巍巍太行、涛涛大河造就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满腔热血和一身侠气。这里的刺客与其说是刺客,倒不如说是死士。承诺为你行刺之际,其实已经准备把命交给你了。因此他们基本不讲究什么阴谋,也不屑于去玩弄阴谋,行事大开大合,以命搏命;杀身成仁,舍身取义。

而吴越一带则迥然不同,这里的青山秀水决定了这里的人心思细腻,形容婉约,文风放诞纤丽……他们在从行刺上,更注重过程的谋划,场景的设置,细节的把控,因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所以说某种程度上他们更适合当刺客,行刺的成效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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