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爱的那些人

还记得第一次读三毛,已经上高中。

本以为除了金庸和张爱玲,再不会有爱上别的文字的可能。

读金庸读到爱不释手欲罢不能爱到生死可付,读到挑灯夜读,直到烧了宿舍窗帘也懵然不知,若非同学起夜惊觉,也许这身皮囊早在多年前就在一场大火中做了刀光剑影的人殉。

爱煞了张爱玲,以致有那么一阵子灵魂都仿佛被她的文字掏空,如同梦魇般,有一次竟把她的文字搬到了语文考卷上,结果作文毫无疑义的捧回了个红彤彤的鸭蛋。

然后,就在跳蚤市场上邂逅了三毛,一个只闻其名的女人。那其实是一场不太美的邂逅。

在闭塞落后的贫困县城,读书资源实在有限,更何况是在书籍市场尚处于盗版横行的至暗时刻。

那是本黄色封皮的书,封面上是三毛的半身照,不甚美,眉眼间却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正是这种奇异的第一印象,叫我毫不犹豫地从伙食费里匀出一份钱,没有讨价还价,即刻买下了它,即便里面的纸张和文字印刷粗糙。那本书被我翻了一遍又一遍,不止一次地惊叹原来朴实无华的文字竟也能呈现出那么精彩的故事。

后来,身边可读的书多了,也爱过亦舒,爱过余秋雨,爱过刘墉,爱过……

这些爱,不能说不用心,不能说爱不深。

若非要比较爱之深浅,正所谓心如“懿”字,只能燃烧一次,在文字上,我这一颗心,真正叫它轰轰烈烈燃烧过的,大抵就只有金张陈了。

而今再读三毛,已结婚生子,在社会上也摸爬滚打了些许时日,心境已不复当年。今晚读罢她的《求婚》,强烈地想写点儿文字。

那么多人爱过三毛,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我是男人,若身边也有三毛那样的女子,我一样会身不由主地陷进她的牢笼,为她画地为牢,像那个等待了她二十几年也许是一生的德国同学。

因为,她是那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是那样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她是那样一个坚持“不负我心”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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