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险的千变万化(一)

最近各大保险公司的年金产品充斥着整个保险市场,形成了一个火热的局面。有很多朋友来咨询,可是发现大家把目光都放在的收益上,而忽略了保险最终的本质,就是确定的钱给确定的人这一真谛。


那么今天我就和大家详细分享一下,年金保险不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会带来怎样不同的结果呢?如果发生婚变、人突然离世等风险时候保险金所有权和控制权会有怎样的不同呢?


第一种情况:


未婚子女给自己投保的保单,受益人是父母。对这个来说给大家讲一个非常真实的案例:我的一个朋友,自称大龄剩女在30岁的时候,她的父亲送给她20万的现金作为生日礼物,也是她未来结婚的一部分嫁妆。她当时就考虑,她还未婚,这笔20万的现金该如何安置呢?


她目前处于谈婚论嫁阶段,对未来的婚姻的没有什么坚定信心。所以这20万是作为婚前财产还是未来作为婚后共用的钱呢?这就做为了她考虑的一个范畴。那么作为职业风险管理师我应该怎么帮助她把资产作为婚前资产的锁定呢?我们考虑的方式依旧是保险。


我为她做的方案是一张趸交的年金保单。


为什么会选择趸交的年金呢?


因为保单生效的时间点清晰的应正了这张保单的所有财富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是属于婚前财产。认定为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她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她的生存金的受益领取时间为55周岁。我相信当一个女人进入到55周岁的时候,她一定会明确的得知身边的这位伴侣是否适合继续陪伴她终身。所以我们把这种财富的选择权依然保留给了她自己。




而第三点她的父母依然健在、身体健康。所以我们把受益人定义为她的父母亲,一旦发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极端情况下,她有能力可以确保她的父母能在经济上老有所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她进行趸交年金险,以此来锁定她的婚前父母给到他的20万现金。


第二种情况:


妻子作为投保人,妻子或丈夫作为被保险人、而他们共同的婚生子作为受益人。这里也有一个真实的案例给大家分享,有一个客户是重组家庭,她的丈夫收入没有这位女士的收入高,收入的差距在5倍。但是她的丈夫依然非常眷顾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女儿是判给了他的前妻,也就说这个女儿并没有跟随他的亲生父亲所生活。而这位女士和她这位先生共同有一个婚生儿子,这个丈夫经常会从现有他们的家庭财产当中抽取相当高额的一部分资助他在海外求学的女儿。所以这个时候这位女士就心生不满,家里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与她勤勤恳恳的工作,但是挣了那么多的财富尽然和丈夫前妻的孩子还有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如果未来她的身体遭遇不测,或者她个人年收入出现状况,她如何最大程度的保护她自己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作为职业风险管理咨询师,我们同样用保单给他做了一个方案。因为这位女士和她的丈夫夫妻感情十分好,只是基于家庭财务的问题进场会出现一些小的摩擦。所以这种保单的架构设计我们就将妻子作为投保人,妻子本人购买了一张年金,她也给他的丈夫购买了一张年金,而两张保单的受益人都是定为他们共同的婚生子。


这张保单设定的初衷在于以下三点:


一、由妻子作为投保人,这位妻子还有自己的顾虑,因为不久的将来她为儿子未来的规划是在孩子高中的时候也出国留学。她如何把现有的流动性的财产暂且锁定,预备孩子未来出国留学的费用所需。那么我们就选择可以提前减保的年金形式,帮她做好这笔财富的锁定。而妻子本人又是投保人,所以她完全可以掌控这笔财富的走向。


二、两张保单的受益人都是他们共同的婚生女,所以未来可以实现该笔财富的定向传承。防止放生之前的隔阂,也为了防止未来前妻所生的女儿来和她所生的儿子发生争夺遗产的状况。


三、这张保单同时兼顾了被保险人夫妻二人未来养老的品质。未来孩子出国留学是否会动用到这笔钱,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起码我们现在拥有这种方式帮他们锁定了这笔财富,让他们生活上有过多的选择性。


第三种情况:


我们用父母做投保人,父母同时是被保险人,而子女是受益人。这种架构设计也是经常会涉及到的。


她的风控目标依然实现了定向传承。我们经常会各种电视剧里看到很多重组家庭的企业家想尽一切办法更多可以留一笔财富给到自己的婚生孩子?


对于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用保险来做到专属的传承的作用和意义。


作为专业风险管理咨询师,以客户的需求和实际的家庭情况帮助客户做新的梳理。


年金险其实是可以做到以一应万变的首选。


一个家庭的底层风险是:损失性风险,它会导致家庭收入的中断和外流;


而排在其次的第二层就是一个家庭中支出性的风险,遇到这个风险是我们需要充足的现金流来满足就阶段性的大额支出;


第三层就是所有权的风险:所有权的关系一定是很多高净值人士特别关注的核心话题,所以这这风险中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将财富私有化保护和如何定向进行传承。这些风险会来自于:婚变、资产风险隔离。


而在今天我建议小伙伴们,随着中国老龄化的推进未来对于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抢夺一定会白热化,如何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锁定我们的财富如何给我们的家庭一个确定安全的发展,如何为我们的家人争取更好的品质生活维系,其实也成为我们年轻人奋斗和保护的目标。


【扩充知识】


婚变:


离婚背后一定会带来大量的资产流动。


富一代的离婚尚且还好,离的是自己婚生子女的财产。


富二代的离婚就是会比较被动。因为离的是自己婚,分的是父母的财产。所以出于职业理性的建议我们会建议以专属的方式送给孩子一份足够的祝福。


在离婚的时候所有都是身和心千疮百孔。其实信不过的不是爱情而是人性,许多人在遇到婚姻风险的时候都会咨询律师,因家庭资产来咨询婚姻走向。


今天就通过《婚姻法》的两条来聊一下关于个人资产以及婚姻共同财产:


首先了解一下个人资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请问大家了解这里的“婚”指的是明间的仪式?还是法定等级的“婚”?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共同资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明确指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这里看出,大家知道凡是在婚后发生的赠与或者继承财产,只要没有明确是谁,没有指定是夫妻当中的一方法律优先推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或遗产继承。


在这里请大家注意: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案例:2017年年底,一位女士感到身体才不适,最终不幸被确诊急性白血病。全家投入到了积极的救治当中,她的小家庭,她的公婆一家,她的父母一家单个家庭全身心投入到了筹钱救治她的行动中来。可是一个月以后她的公婆、她的老公和她的儿子突然人间蒸发。后来这位女士就在大明湖附近穿着婚纱,举着一家三口照片的牌子,上面写着统计她老公。


这位女士这样的行为不是为了筹医药费,而是想呼吁大众帮助她找寻她老公,她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她就想可以见到她儿子,希望可以陪伴她走完最后一程仅此而已。


在后面的了解中知道,这位女士在结婚前在企业上班,在结婚不久后就怀孕了,她的丈夫就让她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全身心的照顾家庭。而在她儿子出生不久后她 的一个同学给他推荐一份保险,最终也承保的了。同时她同学也建议她给自己配置一个保障,因为她毕竟没有了更多的保护措施。后来她就和她的丈夫商量,她丈夫说“你还这么年轻,我们不需要。即便有事你还有我。”可是真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事情就成了这个样子。


最终让这位女士独自面对,所以我一直认为不要去考验人性。


保险是什么?


保险是当你还在比较保险收益的时候,别人已经把它做成了隔离财富风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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