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还是“戏剧”?——刍议西方早期音乐中的三处中文错译

最近在写几篇有关西方音乐史早期音乐方面的介绍性文章,由于多年没有看过中文音乐书刊,为了避免错误使用相关的音乐术语译名,笔者特意翻看了手头几种中文版音乐史和辞典。这些书堪称西方音乐史和音乐辞典的权威著作: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顾连理、张洪岛、杨燕迪、汤亚汀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唐纳德·杰·格劳特和克劳德·帕利斯卡的《西方音乐史》第四版(汪启璋、吴佩华、顾连理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第六版(余志刚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杰里米·尤德金的《欧洲中世纪音乐》(余志刚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理查德·霍平的《中世纪音乐》(伍维曦译,上海音乐出版社,2018);杰拉尔德·亚伯拉罕的《简明牛津音乐史》(顾犇译,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牛津简明音乐词典》(唐其竞等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除了多年前发现的一处音乐术语的中文错译外,在翻书核实过程中,笔者又发现了另外两处,特在这篇小文中提出对这些翻译问题的一点粗浅看法,供音乐专家和爱好者共同探讨。

“rappresentatione”

供职于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宫廷的意大利作曲家卡瓦列里(Emilio de’ Cavalieri,约1550-1602),创作了史上第一部清唱剧“Rappresentatione di Anima, et di Corpo”(1600年首演于罗马)。笔者参阅的几种音乐史和辞典的中文译本均翻译为《灵与肉的体现》或《灵魂和肉体的表现》。这里“rappresentatione”一词,被翻译为“体现”或“表现”,大概是按照英文“representation”最常见的词义来给出中文翻译的。殊不知在意大利语中这里的“rappresentatione”是“舞台剧”或“舞台演出”的意思,即使是英文“representation”也有“戏剧表演”的意思。这里涉及到一种音乐体裁“rappresentazione sacra”或“sacra rappresentazione”,意思是“圣剧”或“神剧”,在15或16世纪是指一种流行于佛罗伦萨的带有音乐的意大利语宗教剧,台本主要来自于《圣经》或圣徒传记,也包括世俗场景甚至喜剧元素。这种体裁最有名的便是卡瓦列里这部划时代的作品。另外,“灵与肉”的对话传统在中世纪法语神秘剧、耶稣会的拉丁语戏剧、方济各会的劳达赞歌甚至意大利即兴喜剧中都很常见,通常用“对比”和“对话”等术语代替“rappresentatione”的位置,并没有“体现”或“表现”的含义。

西方音乐中经常用“The Play of…”来表示剧目的标题,比如“The Play of Daniel”(《但以理神秘剧》),这里的“rappresentatione”也是这种用法。因此,这部作品的正确中文译名应为《圣剧灵与肉》,或简单的《灵与肉》即可。吊诡的是,《牛津简明音乐词典》中就有“rappresentatione”这个词条,翻译为“舞台清唱剧”,正好在“Rappresentatione di Anima, et di Corpo”这个词条上面,不知为何卡瓦列里这部作品就翻译成《灵与肉的体现》了。笔者十多年前就曾在豆瓣网法国巴洛克小组讨论过这个译名问题,可惜至今还是以讹传讹。

“jeu”

无独有偶,另一个表示“戏剧”的法语词“jeu”也出现了同样的错译。亚当·德·拉·阿莱(Adam de la Halle,约1245-1288或1306后)的古法语田园剧“Jeu de Robin et de Marion”,以上各中译本均翻译为《罗班和玛丽昂的游戏》或《罗班和玛丽昂的嬉戏》。这里法语的“jeu”一词,仍是“戏剧”的意思,各位译者恐怕又是看到英译“The Play of Robin and Marion”望文生义为“游戏”了。英语中“play”这里也是“戏剧”的意思,解释同上一节。在塔鲁斯金(Taruskin)的“The Oxford History of Western Music”(《牛津西方音乐史》,尚无中译本)第一卷第127页中很清楚地给出英文翻译“Robin and Marion,a play with music”,那么,中文译名就应该是《音乐戏剧罗班和玛丽昂》,或简单译为《罗班和玛丽昂》即可。

顺便补充一下,中世纪戏剧的拉丁语名称有很多种,包括ordo,officium,ludus,festum,miraculum(少见),misterium和representatio(最常见,也是意大利语“rappresentatione”的词源),它们和英语“play”、法语“jeu”及葡萄牙语“auto”是等同的,在中世纪音乐文献中经常遇到。亚当还有另一部剧作“Le jeu de la feuillée”(《叶子》)也很有名。

“jeu parti”

根据《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辞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第二版的词条解释,“jeu parti”来自法语,是指采用诗歌形式的辩论或对话。它在普罗旺斯语或奥克语中写作“joc partit”或“partimen”。“jeu parti”是中世纪法国游吟诗人创作的一种诗歌体裁,现存的200多首约有一半带有音乐。在这种体裁中,第一个发言者提出一个带有两种解答的问题,让他的对手选择其中一种解答来辩护,而他自己选择另一种作为反方辩护。这样,两个参与者每人辩护一种理论,不是出于信念,而只是为了讨论。另外还有一种辩论体裁tenso(tenson),每个参与者对一个题目提出自己的观点或信念,“像在审讯中一样”。然而,在南方游吟诗人(troubadour)和北方游吟诗人(trouvère)的作品中,这两种体裁通常不加区分。可见,“jeu parti” 是一种辩论或讨论,通常两个作者轮流贡献诗节,有时候如前所述,有时候讨论是一种问答的形式,或者第一个发言者提出自己的观点,立即向对手提出挑战,使其选择不同的观点。

在《欧洲中世纪音乐》中,译者将“jeu parti”译为“游戏歌”,《简明牛津音乐史》中为“对串歌”,而《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译者将其译为“游戏分派”,在《中世纪音乐》中又变成了“争吵歌”。在法语中,形容词常常后置于名词后面。笔者仔细查看法语和奥克语的词条解释和词源后,认为这里“parti”为形容词,是“(纹章学里)将盾牌竖直地从中间划分为两半”的意思,引申为“分派的”或“党派的”;“jeu”为名词,采用“竞赛”的意思比“游戏”更准确。那么,“jeu parti”直译为“分派竞赛诗(歌)”,意译为“辩论诗(歌)”比较好。“游戏歌”和“游戏分派”等译名无法直观上准确地给出该体裁的真正含义。

一点思考

从以上三个译名的例子中,笔者感觉到中国现在的西方音乐学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应当重新审视过去的一些术语和曲目名的翻译,至少要做到准确,即“信达雅”中的“信”,不能想当然地望文生义。现在,丰富的网络信息为我们学习和研究西方音乐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特别是《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辞典》和维基百科是求知解惑的最佳工具。此外,笔者还参考了多种英文原版音乐史著作和许多唱片说明书,如果只看中文译本,就很难发现这些翻译错误。

最近读到上海音乐学院杨燕迪教授为“新耳朵音乐丛书”写的总序,有一句写得非常好:“就我所在的音乐学领域而言,专业和业余的统合,或者说,具有专业深度的‘业余’和具备业余兴味的‘专业’,那是我理想中的愿景。”笔者并非音乐学专业背景,而只是一名理工科出身的业余的音乐爱好者,也想说一句:“就中国各行各业而言,‘专业’做得更专业,‘业余’也求甚解,那是我理想中的愿景。”

(原载于三联《爱乐》杂志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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