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连女童被杀案想到的其他

最近大连10岁女童琪琪被杀案子,我一直在关注着。说实话,无比痛心!难以接受!身为人父,我看到这样的案子真的是后背发凉,我能用我所有想的到的恶毒的语言去咒骂杀人犯,即使那个杀人犯是未成年。

据网上现有的资料,杀人犯蔡郁超13岁,身高170公分以上,体重140斤以上,孔武有力,早熟,有超过年龄阶段的性需求,经常跟踪尾随女性。杀害被害人“琪琪”也是因为强奸未遂,转而杀人灭口。杀害琪琪以后抛尸,还像没事发生一样找琪琪的父母聊天,被警察抓了以后还满不在乎的说“我才13岁,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一个13岁的孩子杀人以后还能如此淡定,我自愧不如。什么是恶魔,这就是。姑且不论蔡郁超是否有良知,就冲他那态度。就够枪毙一万次。是的他才13岁,按照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罚的顶格也就3年。但是就像白岩松的提的那个问题一样,当一个未成年人伤害另外一个未成年人的时候,那个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又谁来保护呢?是啊!真希望国家能修改相关法律,切实的保护好每一个孩子。

从网上断断续续的消息中,我隐约看到了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对不负责的家长,一个没家教的家庭。蔡郁超的生活家庭就是一个父母只知道赚钱和迁就孩子的家庭。或许他的父母也知道很多做人的道理,但是因为生活所迫疏忽了孩子的管教,蔡郁超慢慢的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成长为一个学习差、品行差、人缘差的杀人犯。无论从哪个角度蔡家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是极其失败的。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教育我们的孩子?这个困扰人类几千年的大问题,我想它的答案一定也是与时俱进的,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又是永恒的,就如《论语》学而篇提到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我们作为普通人,大体上也要接受我们的孩子将来也是普通人的现实,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自己的孩子按照圣人所要求的那样的来教育,这并不是要把每个孩子教育成圣人,恰恰是教育他们怎样更好的当一个普通人。因为孔夫子所要求的那些都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遵守和要求。

记得前段时间看李玫瑾讲犯罪心理学,她总结了一下几乎每个恶性案件的发生,犯罪者的动机多少和他的原生家庭有密切关系。我想正是因为蔡郁超的父母疏于管教,对孩子所犯得错误总抱有“他还只是个孩子的态度。”才把蔡郁超心里的那个恶魔越养越大。其实对于教育孩子我态度里从来不反对棍棒教育,特别是男孩子,很多时候与其娘们唧唧的讲道理不如直接上手打一顿。(不过我自己生的是女娃,当爹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打的。)

在孩子们还未形成价值观之前,敬畏和怜悯之心也是我们需要教给孩子的。人总要有不能逾越的底线,总要有在心里藏着一份敬畏。对生命的敬畏也好,对神明的敬畏也罢,总之要让我们的孩子能知道什么是不可触碰,甚至连想都不可以想的。

体谅和理解我想也是需要我们教给孩子的。有一次我妈妈问我,小时候家庭条件一般,你有羡慕过家庭条件好的同学吗?有在心里抱怨过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不能给我更好的吗?没有!我坚决的回答。这不是为了宽慰母亲而是我真实的感受。我的父母如果因为每天打麻将,花天酒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我自然会抱怨。但是他们为了生活的努力我切实看在眼里,一般我有什么要求也尽力的满足我。这样的父母我有什么好抱怨的。记得结婚以前老婆要我写婚前保证书,我在文章中有这么一句,“将来我们也会有我们自己的孩子,我将尽我所能给他最好的,但是这一切不能让孩子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是轻而易举的,懂得感恩和珍惜是一个人难得的品格。”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想说明我的家庭教育有多好,我的教育理念有多么值得借鉴。因为我本人也不是一个教育出来的优秀品种。我就是看到这一新闻的有感而发,这个世间有天使也有恶魔,可能一个好的家庭教育能把原本的恶魔教育成天使。琪琪的被杀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最后希望琪琪的家人能节哀顺变、希望琪琪早生天国、希望法律能给予恶魔应有的惩罚。这个世界上总还是美好的事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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