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你,你帮我上诉吧

张宝生是一位扎着一个小辫子,年近6旬左右的先生,上海人,工作在南京。颇有几分艺术家气息,我们叫他张老师。

初识张老师,是我在河南出差的一个下午。当时他来电说很久之前在网上发布了一个案件,我给了他回复,但是案件许久未决,于是打算委托律师,看我和他儿子一个学校,就决定选我了。我们在微信上确认了委托后,很快就走了合同和付款流程。

这个案件发生在2017年的浙江嘉兴,当时房价正处上行期,张老师在各种新闻上察觉到嘉兴房产值得购买,于是前往嘉兴看房,但当时的楼盘没有满意的房子,在中介的带领下,又去到了另一个楼盘,看中了一套现房别墅,打算买来用来给上海八十多岁的父母养老,并把大姐接过来,自己刚好也退休了,一起在这里生活。在中介的指引下,当天就和中介公司签订了意向合同支付定金,并分多次转账至中介和开发商账户,但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合同。

想着接下来进行网签,没想到却变成了遥遥无期。

开发商置之不理,中介公司也退场没了踪影,只剩下最初联系的中介,但他只是一个房源转介绍人,从法律上并不是直接的责任方。


着手起诉,保全失败,被告失联,证据不足,无奈败诉。

接手后,我们试图用一个案件全盘解决,至少能够让他们出现,大家可以见面商议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在不动产所在地,即嘉兴秀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被告是开发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关联公司,诉讼请求是要求返还房款和赔偿损失,起诉时房价已经大涨,确定这样的起诉方案是想让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同时我们诉前保全了开发商的账户资产,却得知账户分文没有。

结果如预想中一样,中介公司和中介公司的关联公司继续失联,开发商签收了诉讼材料,这让我们些许安慰。终于等来了开庭,开发商随便找了一位公司的管理人员到庭,没带任何手续,但是他表示房子确实买了因为抵押办不了网签,法院并没有让其努力联系公司补办手续,而是这个案件就缺席开庭了,加上另外两个被告失联需要公告,经过了几个月的审理期限,时间确实有点久了,张老师的爱人联系到我,问什么时候案件可以结束,他的儿子等着这个钱出去读书。

多次催促法院,结果是我们因没有和开发商直接签订合同,中介未到场说明他们的销售代理关系,所以证据不足,不认为构成买卖合同关系,驳回起诉。

这个判决我认为有很大问题,法院心里非常清楚我们属于购房关系,但却教条主义、机械主义,没有主动去调查实情,至于原因,我暂且保留意见。

我相信你,你帮我上诉吧。

真金白银付出去了,房子也是这涉案房屋的销售大厅购买,我们认为,从一个普通人最朴素的价值观上讲,这是不公平的,必须要解决,一定可以解决,只是时间问题。

于是我们和张老师开始商议下一步的事情,张老师说,其他业主建议我委托当地律师,但我相信你,你帮我上诉吧,费用另算。一般来说,如果一审败诉,二审换律师的概率非常大,但张老师没有一句埋怨,这一句我相信你,给了我太多动力,甚至激发了一名律师在解决问题时的无限潜能。

不依赖诉讼,部门投诉,实地走访,找寻更优方案

只靠上诉,一方面时间周期太长,另一方面二审改判概率很小,同时二审也是一笔不小的诉讼费用,如果这时候再去以不当得利重新起诉,虽然胜诉概率大,但一样面临以上问题。另外经查询开发商已列入失信人,法人被限高消费,即便胜诉,也不一定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似乎眼下的问题不能过于依赖诉讼了。

我们开始频繁往返嘉兴,去小区里打听,挨家挨户以邻居身份去了解情况。原来有问题的不止我们一家,这个小区的房子都是在有抵押的情况下卖出,有些本地人通过亲朋好友的关系已联系到开发商办理了赎房和过户,但是像我们这种外地人,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可这又对官司缠身的开发商并不能形成什么压力,物业更是说,听说开发商已经要破产了。

既然来了,总不能白来。我们这每一家别墅的门口上都贴了我们的联系方式,试图联合同小区业主共同维权,然后就先离开了。

这次到访听到的似乎都称不上什么好消息,但看到的给了我们一些启发,我们发现在涉案的别墅区里,依然存在着多处空荡荡的毛坯别墅,我们在现场留的联系方式,也有业主开始联系我们。

从嘉兴回到上海后我们定了几个方向,一个是通过诉讼的司法手段继续进行维权,一个是向住建局投诉采用行政方式作为补充。

于是又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区住建局的电话两三天打一次,工作人员始终对我们很客气,说帮忙协调一下。开发商开始了“两个月“的“骗局“,每次开发商都承诺再给两个月就可以把钱还回来,但最终只在春节的时候以“慰问金“的方式””给付了2万元。我们和张老师这时对开发商彻底没有耐心和信任了。我们向住建局提出签订书面协议并要求违约金的方案,开发商迫于压力,第一次和我们见面处理,委托了律师和我们草拟并签订了协议,再次约定了两个月的期限及违约金。

暗访中介,火速查封,迎来扭转

两个月到了,等来的依然是违约。开发商又想拿“两个月”拖,手上已有了书面证据,上次的材料足以保障我们的利益,相比之前诉讼有了底气,同时邻居那边传来消息,开发商又开始销售房子了,保险起见,我们联系到了销售房屋的中介,以“买房者”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得到的消息是,我们之前想要购买的房子已经卖掉,但是该小区还有6套房子在售,我们向其询问了在售的楼牌号。

得到消息后,我们立刻依据上次签订的书面材料向南湖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申请了调查令,持调查令向不动产中心调取了房屋的权属和抵押状况,很顺利,6套房子都被成功保全了。

至此,事情发生已经近3年,张老师的妈妈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已经变成了九十岁。

房子保全后,案件终于有了实质进展,开发商终于开始反复联系我们协商解决方案。我们也正式进入了主动期。

最后,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束了,开发商答应赔付我们两套商铺和部分现金,去办过户的那天,张老师的母亲患了脑癌,已经失去了正常的意识,刚从医院接回家,所以张老师才得以出来。我让团队律师陪张老师去了趟嘉兴,事情办的很顺利,拿到两个红本本的时候,我发了个朋友圈说,比自己拿到房子还开心。

这个案件接手两年多,总算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有人说,因为当事人太富有,所以不在意这个小事情所以对律师不施加压力,也有人会觉得,我是为了律师费而不懈努力。事实上,张老师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孩子需要去日本留学,妻子患了乳腺癌,母亲得了脑癌,而他也退休了,无奈卖掉了房子。张老师的妻子说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我说都是应该做的。她说,你所做的远远大于了你应得的。

我想在我应得和应做之间的,应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同理心吧。3年前这是一个孝顺的儿子给八旬老母亲置办的养老房,他期待着退休后的天伦之乐。而3年后,他说,不需要了,我只想多拿现金给母亲看病。人的一生,尤其是进入老年后,3年显得那么短暂,又似乎格外漫长,足以让一个健康的老人失去正常意识。

我感慨着这个案件里的各种见证,有难过,有无奈,有无力,更有遗憾。作为律师,我想告诉更多的普通人,买房交易中,一定不要被中介操盘和选择无条件信任,相对保护买方权益,他们往往更在意撮合结果。任何情况下,书面的内容都更有保障,如果无法识别,那就找大品牌中介或者找律师全程陪同吧。

更多内容请参见我的文章:执业技巧 | 律师指引:一手房买卖风险“尽职”调查清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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