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选址不当才是兰海高速重大交通事故真正的罪魁祸首

 

 

 

11月3日晚间19时21分许,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已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包括肇事司机受轻伤)、3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据中国日报11月4日消息,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辽宁省籍驾驶人李某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自述刹车失灵,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初步调查为:驾驶人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遂酿成灾难性后果。

乍一看,一切的责任似乎都归李某,纯粹一个遇事不懂缓急的二愣子嘛。 

先打个岔。笔者一直有个阅读习惯,一看“李某”等字眼,就有点犯傻,总觉得负面消息里的“李某”有很大的虚拟性,多少有些搪塞读者的嫌疑。没办法,咱们大中国,李氏男男女女实在是太多了,李氏人口总数接近于除了中国和印度外的一个大国总人口了。

再回到主题。

列位读者不知注意到本文第一段落里一个关键信息没有——“李某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关键词: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接下来呢,冷不丁就是一座——收费站。于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李某来讲,没问题就是——冷不丁。

狗日的收费站为什么就要设在要命处呢?

据相关信息,此前该路段曾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距本次重大事故最近的两次是:2010年10月30日晚,事发收费站以南500米处,一辆河北牌照加长挂车逆向行车,与一辆甘肃牌照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之后撞倒路边高压电线杆掉入路边大坑中。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2005年6月13日晚9时50分,事发收费站出口约200米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黑M·03918的冷藏车失控冲卡后连续撞上5辆车,最后冲向在附近饭馆门前吃饭人群,造成4死7伤。此外,在当地交警部门于今年春运期间发布一份出行提醒中曾提到,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隧道至兰州南收费站有17公里长下坡路段,易刹车失控,过往车辆应低挡低速,减速慢行。

瞧见了没,就是同一个地点,就差没叫“鬼门关”的名儿了。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早就知道收费站位置极为不当,但人家就是不换个地界收票票,你车毁人亡那是你活该倒霉,老子这厢该怎么收费一分都少不了。

为什么不挪个地界呢?废话,挪个地界须重新征地,重步设施,麻烦还要花费不少钱,吃多了我?

又回到前述的岔里,列位注意到没?前车之鉴里的那个倒霉蛋也是个李氏。哎呀李姓人士可真是倒霉透顶。谁让你人口这么多来着?

其实对高速路的管理维护方来讲,人家才不管球你李氏你还是张家,王姓呢还是赵宗,那都是你自作孽。

如此说来,“李某”还真是一个虚拟符号。

问题是,既然是一个虚拟符号,那就像一缕不散的阴魂,下一回附着在谁人的头顶,那就不知道了——如果那座鬼门关收费站还杵在那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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