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法赚到超出认知范围以外的钱——《天道》观后感之(Ⅰ)

《天道》这部电视剧,我尚未看完。但是剧中隐含的这条道理,我却已经有了极深的感悟——人,无法赚到超出认知范围以外的钱。

剧中有多处情节都在反复告诉观众这个道理。今天先来说第一处,也是最显眼的一处,有关低认知的表现及其必然结果。

叶晓明、冯世杰、刘冰,剧中这三个人的经历就是这个道理的典型例证。

三个人作为格律诗音响公司的股东——除控股股东欧阳雪之外有且仅有的三名股东,也是公司运营实际的执行层。在“高人”丁元英的指导下,他们在贫困县中的贫困村王庙村里,在客观物质基础与人力资源条件都极有限的情况下,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组建起了一个音响及配套机柜生产体系。这个生产体系的水平很低,绝大部分工艺都靠人工手工完成,但这也正是他们的优势,想挣钱,不怕累也不怕苦。

如此辛苦不易筹建起来的公司与生产体系,公司产品所需的专利也全部跑了下来,这整个过程可说是充分体现了三个人肯吃苦,不怕累,苦心孤诣一心想把公司经营好的决心与毅力。同时,他们各自的人生积累对这期间的工作开展也各自发挥着作用。

但是,就在公司业务终于有了开端眼看着应该走上正轨时,丁元英一个巨幅降价促销活动惹恼了格律诗音响的大供货商,一纸诉状与高达600万元的损失赔偿诉求递到了三个人的面前,而格律诗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共也只有100万元。

事情自此开始急转直下。

三人这回刻意避开了丁元英,大半夜找到欧阳雪,力主求和,同时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退股。在他们的认知里,这场官司必败无疑,除了求和,别无他法。万一求和不成,那么及时抽身而退是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的唯一办法。即使这意味着实际上是在逼迫控股股东欧阳雪购下他们手中的股份,这相当于是狠狠地坑了欧阳雪一把。这不仅不厚道,甚至有些流氓。因为就像剧中欧阳雪在给三人退股后大哭一场时反问自己的:到底是谁最开始提出的扶贫?到底是谁最开始要求建立的这家公司?不是丁元英,也不是她欧阳雪,恰恰正是这大难临头时逃之夭夭把所有的难题全部推给她的这三个人。而且,名义上还是她给他们垫的资入的股。

那么这三人在危机时刻选择不顾道义退股自保,是他们的人品问题吗?是,也不是。

说是,是因为他们明知此举坑人,却还是横下心来把这件事情给做了,为了利己不惜损人。

说不是,是因为这表象背后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他们一定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极限,此下的他们,能看到的只有“危”没有“机”。而这个“危”,以他们的知识、阅历、经验来判断,断然是无法解决的死路一条,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只有逃离,不顾一切的逃离。

这是人在危险来临时恐慌心绪下条件反射似的自保反应,这种反应很容易造成伤及无辜的踩踏行为。

故事我还没有看完,但是结局我已能猜到。这几个最初一手创办了格律诗音响公司的人,这几个在格律诗公司创立初期不吝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辛苦的人,却在格律诗公司即将峰回路转取得成功之前的那一刻,像甩脱一枚烫手山芋一样放弃了自己的股份及其日后将要为他们带来的巨大利益。用剧中的话来说,他们好不容易爬上井沿,看了外面的繁华世界一眼,就紧接着掉入了绝望的深渊。

这真是一个沉重的结局。忙忙碌碌眼看胜利在望却功败垂成,还不是被别人打败,而是被自己错误判断导致的恐慌打败,败给了自己,还败得彻彻底底。

这也是一个让人深感无力的结局。没有人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一如丁元英那般的“高人”,对此恐怕也无能为力。

因为,一个人的认知,构成了一个人所能到达的极限边界。踏出这个边界就意味着未知与危险,即使在别人如天堂,于他自己却如地狱。任何一个试图拉他出这个边界的人,都与魔鬼无异。

这种局限,丁元英在最初筹划这一切时就早已料到。但他也只能预料,却无法改变。

或许正是这种沉重与无力,才让人有了深入灵魂的了悟。一个人,绝赚不到超出认知范围之外的财富。

生活中,我们常见有人苦苦自问,为什么?为什么命运会是这样?就像剧中的刘冰退股后留在公司打工,当他看到伯爵公司出资650万收购格律诗公司的邀约,当他抽着烟思考着肖亚文为什么会在公司背负着官司即将倒闭时却欣然入股,他不明白这些“反常”举动背后的判断逻辑是什么。或许不久的将来,他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并在苦苦思索不得后,无奈却又认命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都是命啊!

其实,他错了,这并非真正的原因,这只是他在绝望愧悔到极点时对自我的麻痹与安慰。当然,于他自己而言,他也只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但真实的情况是,不是命运决定了他,是他自己的认知水平限制了他拥有更好的命运。

认识不到这一点,就很难有根本上的转变。但要认识到这一点,可能比改变本身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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