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的审美疲劳

网上有个小段子:当年把男神或是女神的声音设成闹铃,一段时间后你可能就不再喜欢他了。这个看似娱乐的小段子实则蕴含着有关“审美疲劳”的内涵。

“审美疲劳”原本是美学术语,具体表现为对审美对象的兴奋减弱,不再产生较强的美感,甚至对对象表示厌弃。“审美疲劳”是随着冯小刚2003年底执导的贺岁片《手机》中的点睛妙用,而迅速成为2004年不少人嘴里时髦的口头禅和流行语的。《手机》中有个大学教授叫费墨,他发自肺腑地说了句:“在一张床上睡了20年,的确有点审美疲劳。”结果影片还没下画,“审美疲劳”就在社会上流行开了,以致许多人动辄就说“审美疲劳”。

费墨嘴里的“审美疲劳”,意思是指因长期的婚姻生活而对配偶产生了平淡和麻木的感觉。随后,词义被进一步扩大化,在生活中对某一件东西失去兴趣,或是被什么弄烦了,都可以宣布遭遇“审美疲劳”。结婚七年之痒是“审美疲劳”;例如好莱坞大片千篇一律是“审美疲劳”;天天重复同样的生活是“审美疲劳”;年年在农历除夕晚上合家观看央视的“春晚”,已经成为中国许多家庭过年的不可或缺的节目,如此年复一年,历经20余载,观众难免“审美疲劳”……

从客观审美对象上说,审美疲劳有:自然美的疲劳、社会美的疲劳、艺术美的疲劳。从审美主体的角度说,审美疲劳可以分为审美觉疲劳、精神作用疲劳、社会关注疲劳。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可分为:对具体对象的疲劳”、“美学风格的疲劳”、“审美趣味的疲劳。”贵州师范大学封孝伦教授认为“审美绝不是纯精神活动”,“思考深层次的美学问题,不可以忘记‘物质人’这个前提”,“人本身的物质条件在起根本的制约作用”。解释了审美疲劳的美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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