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就是打造企业专利攻防的矛与盾

早晨上班路上看到了一篇报告和两首诗。

一篇报告是“USPTO对我国专利和商标申请增长因素的调查报告”。

两首诗是两位业界前辈对这个报告的有感而发。

一首是:
注册申请火焰高,寒冬不惧冷水浇。

价低量多先夺冠,再谋提质和增效。

另一首是:

申请数量创新高,政府资助大火烧。

不断调高赔偿额,垃圾低质呈“英豪”。

新型外观只初审,头顶“专利”帽子高。

一时迷惑特朗普,制度初心脑后抛。

立图为证:

两首诗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就是在说当前国内申请人的垃圾专利太多。

但我觉得国内申请人实际上也很委屈,因为很多企业申请人,尤其是中小企业申请人,由于没有企业内部的IPR,企业负责人又不太能搞清楚专利制度中的一些底层逻辑和原则,所以就很难分清在申请专利这件事上,什么是自己的真需求,什么是自己的伪需求。

作为专利代理人,苦于经常面对发明人给的不知所以的技术交底书。前段时间笔者写了一篇“技术交底的逻辑”的文章,主要说了一下技术交底的底层逻辑,以及为什么和如何进行技术交底。

但后来又觉得,在说技术交底的逻辑之前,其实更应先说清楚专利申请的逻辑。如果说技术交底有其底层逻辑,那么实际上,专利申请的逻辑却又是技术交底的底层逻辑,所以不得不谈。

可巧今天早晨在上班路上发了一通感想后,正好看到两位老师转发的上述文章和诗论。

所以,我就不妨将这两首诗与我的一些思考与感想放在一起,一道端给大家,好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引发大家的思考。

对于专利申请的逻辑我是这样理解的。

首先,是我做出了什么新东西,并且不想让别人模仿,进而通过申请专利实现禁止和排他。

其次,是我想模仿或借鉴别人的新东西,又不想给别人交许可费或不想被别人起诉侵权,就通过规避设计或外围专利的挖掘,申请一些可与别人达成交叉许可的专利,进而增加许可或诉讼中与别人的谈判筹码。

虽然这听着有点矛盾,但矛盾是可以兼得的,而且像战场上实现攻防的矛与盾一样,通常情况下这矛与盾也是必须要兼得的。

而现实中的专利申请,除了上述这两种情况下的真需求外,其他其实都是似是而非、莫能两可,更多包括了忽悠成分的伪需求。

而帮助客户分清楚什么是他的伪需求、什么是他的真需求,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客户价值,也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申请人、代理人、审查员,所有参与方在时间、精力和感情上的浪费。

其实能抓住企业专利申请的真需求是发明人、申请人和代理人的共同心愿。而真需求归根结底其实就两点,一是抓得住侵权,二是拿得住对手。抓得住侵权就是能抓得住想模仿你的,具体说,就是能抓得住模仿你的产品或方法;拿得住对手就是能拿得住你想模仿的,具体说,就是要增强自己在许可或诉讼中的谈判筹码。而拿得住对手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以能抓得住对手的侵权为条件。而抓得住侵权延伸来说还包括,打得了官司、抗得住无效。这也是业界对好专利的三个评价指标,而这三个指标其中也是三个环环相套的整体。具体说,抓得住侵权就是为了打得了官司,而且也只有抓得住侵权才能打了官司,但打得了官司却又以抗得住无效,即抗得住发起侵权诉讼后别人不余遗憾力的专利无效为前提。

但不管怎么说,不破不立,或者说有立必有破。只有破除了伪需求,才能挖掘和重建客户的真需求,或者说,只有挖掘和重建了客户的真需求,伪需求才能不攻自破。最终也才可能避免和摆脱掉两位老师的两首诗中指出的“申请数量创新高,政府资助大火烧”、“价低量多先夺冠,再谋提质和增效”,这种国内专利申请的悲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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