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曾经的青春岁月(一)

我是在出生的农村村小读完小学的。初中考入了离家3公里远的乡中学,家中缺劳力的我在小学阶段就学会了做很多农活儿,也尝遍了风吹日晒下农村生活的艰辛。进入中学大门时便立志发奋读书以跳出农门,这也是那个年代农村孩子走出去的唯一出路。

我很幸运,初一时遇到了人生中非常好的几位老师,尤其是兼任数学老师的班主任王老师。想当年,他还是个刚从师专数学系毕业的小伙子,皮肤略黑,很瘦很精干的样子。

他用一块黑板加彩色粉笔将原本枯燥乏味的数学证明推理得严丝合缝引人入胜,相比他如数家珍般的数学知识,真正让我们那帮孩子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黑板擦在他那儿没有用武之地,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写错什么。

他每节课都用极漂亮的行书体不多不少写满一黑板,推理步骤清晰明了,行列间距不疏不密,好象事先用尺子量过似的,这一绝活儿被同学们戏称为“绝一板”。

他凭着超众的个人魅力让同学们喜欢并盼望着上数学课,课堂上又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他用绝无仅有的“绝一板”把我们全班的数学成绩提高到全县第一名,就此成为了全乡乃至全县教育界的传奇人物。

数年后,他也是凭借高超的讲课艺术和卓越的教学成果从一线教师走上了重要的行政管理岗位。

工作以后,我慢慢知道了每个单位都是精英与平庸者的共存体。

初中时每个年级都有两个平行班,也就是说开设英语课的班级有六个,而学校真正的英语老师只有两个,为了把课安排出去,学校临时雇用了一个女老师,后来听说是个高中毕业生。

她名义上算是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初中前两年的英语都是她教的。后来与杨老师的英语课比较后,我才明白她真正是教师队伍中误人子弟的滥竽充数者,不仅没有给我们起码的英语启蒙,反而输送了太多的错误东西。

进入初三后,她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单词拼读都前后不一致,在同学们的一片声讨中,她被迫向学校提出辞职,学校为我们毕业班换上了真正英语专业毕业的杨老师。

杨老师给我们从初一下册的音标开始,利用每天下午晚上补课,用一年时间带着我们学完了四册内容,我们英语成绩的全面提升是以他严重的咽炎为代价的。每次听他用嘶哑的声音费力地讲课,我们都极认真地听着,觉得漏掉他说的哪怕一句话都特别对不住他。

在认识王老师和他的数学课之前,我的理想是售货员,也就是今天的导购员,可是领略了王老师的课堂风采之后,我深深被他精炼的语言、严密的逻辑思维、潇洒的粉笔字和准确无误的板书所折服,教师成为了经常出现在梦境中遥不可及的神圣事业。

如果说从王老师身上我看到了教师的风采,杨老师则用毫无怨言的无偿补课诠释了什么是奉献与敬业。

俩位名副其实的良师身上折射出了教师这一职业不同的光辉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一生,我有幸在此列。

我初中毕业那年,恰逢姐姐高考补习和哥哥应届高考,母亲从姐姐身上总结出女孩子上了高中成绩就下滑的结论,无视我良好的学习能力和优异的成绩,坚决阻止我读高中。争取多次无果后,我只能在心不甘情不愿中报考了初中技工,此生再无缘高中、大学,这算得上前半生最大的遗憾。

可能是读初中时乡供销社高高的柜台后那位漂亮又神气的售货员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无奈报考初中技工时我选择了商品经营专业,也由此结识了46位原因各异选择相同的最后一班真正的同学,其中包括我的初恋。

我在初中毕业之前,从未离开过家和妈,初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心里的惶恐自不必说。那个年代外出上学的孩子们都有拉老乡的习惯,入校后我也被动认了几个老乡,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几个大哥哥的照顾。

那时候班里特别流行席慕蓉的散文,徐志摩、汪国真的诗,金庸的武打小说和琼瑶的言情小说。不管谁弄到后,班里基本上传遍后才会归还给书的主人。

鹏作为老乡中的大哥,借书时特别照顾我,每次我都能比较早地看到,如果不过瘾还有宽余的时间复读,加上那时候放假一起回家时他操作买票,帮着提包等小事,虽然心里没有特别的想法,但感激他是真实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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