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说】苦难共生 东野圭吾《濒死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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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两辆肇事汽车,一次复加伤害,骑自行车的女人在事故中丧生,最后的时刻,以极度留恋世间的求生之眼和突然被扼住生命的仇恨之眼,给予了肇事者最后的凝视。

东野圭吾《濒死之眼》。故事的前半段,没有推理没有悬念的几乎要读不下去,如果仅仅这样讲故事,那就一定不是东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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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读来的两个肇事者都不是事故真正的主因,是两个“罪恶感淡泊”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替身,一个为自己的老板顶包,拿到了巨额封口费,为了自己一直以来想实现的开酒吧的梦想;另一个为酒后驾车惊慌失措的未婚妻,从而获得了准岳父给予的不必奋斗就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直接肇事者之一的“未婚妻”,在和“濒死之眼”的对视中,走向了深渊。

与她不同的,另外一位肇事者“酒吧老板”,以世界上交通事故的死亡率,轻易的原谅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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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受害者和加害者的故事。

东野曾经写过一部《信》,故事中全篇都是信件往来的描述,同样也在讲一个加害和受害者的故事,人们往往轻易的原谅了自己的错误,在法律的惩戒中,愿意用时间抹平深重的罪孽。然而受害者和家人,将永远生活在苦难中,永远得不到片刻的安宁。

韩国电影《密阳》也讲述了相似的故事,受害者的母亲,用了种种方式去获得内心的解脱,与同样的受害者联盟一起倾诉、重新寻找信仰,希望得到失去女儿的救赎。甚至母亲试图去原谅加害者,鼓足了勇气去监狱里见到了服刑的犯人,然而隔着铁窗,她发现那个她用尽力气原谅的犯人,已经早已自我原谅,他面对受害者的亲属,自己早已坦然。悲伤的母亲以为自己的原谅能够获得重生,却陷入了更深的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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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伦理、道德、法律,社会意识和观念来看,一对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心理变化的关系,被东野圭吾用笔下的故事剖析了人性的善与恶,罪与罚。

《濒临之眼》中的“未婚妻”,由于和受害者临死之前的对视,人生完全被改变,她去接触了事件中有牵连的人,去感受他人的痛苦,也用自己的身体替代受害者的灵魂,在世间进行最后的报复。

读完这本书翻了翻豆瓣的书评,很多人在讨论这个女人和另外一辆车替罪者调酒师之间的性关系描述。死者的丈夫袭击调酒师后自杀,意欲为死去的妻子复仇,调酒师意外活了下来,却陷入和“未婚妻”,即另外一辆车真正的肇事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很多人不理解东野为什么一反常态,多次描述两人性关系场景,如果这个女人要为死者复仇,多次机会可以杀害调酒师,她却主动引诱,并且多次表示“你要永远和我在一起,你只能和我在一起”

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苦难共生”的关系,用人性中最简单的身体纠缠,去阐述“我理解你的苦难,我的苦难将永远与你同在,世人皆不能理解,我们共同生长或者共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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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只有东野圭吾,能够窥得人性中的懦弱,能够看到即使在一个容易自我原谅的世间,仍有那样的心灵,因为自己的犯错遭受到不可逆的惩罚,最终以心灵或者生命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这些人的苦难,也必将以某种方式呈现。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无论什么形式的意味死亡,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都是100%的重击,对于加害者而言,没有理由没有借口,获得片刻的轻松,因为那个因你逝去的生命,对生命有着同等的渴求和权利。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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