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子女?你想错了…

最近看了一个法律故事《杭州小丽》,颇值得当下中年青的子女深思,分享给大家

转载: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如今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竟然发现这房子竟不完全属于自己!

房管局遭拒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现在母亲也去世了,而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母亲的这套房学区比较好,因此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

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碰壁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找到我时,才说了几句就要哭出来了。

作为律师的我(以下均自称我),心想完了,又一个发生了无数遍的继承疑难复杂案来了。根据我接待过的大量类似当事人的经验,我知道,小丽去了公证处哭了,因为她觉得手续好复杂,好烦。但听完我的分析,她就得彻底崩溃了。因为她会发现, 即使她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

我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大家不要怀疑自己看错了,也不要怀疑我算错了。更不用猜测小丽家庭是不是太复杂。不,小丽的家庭跟大部分的家庭没什么两样,一点也不复杂。 以下是我与小丽的对话和我的分析过程。不信,您接着往下看。Q&A

小丽小姐是独生女?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

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好像是1983年。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2003年。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2004年11月。

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我爸爸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你爸爸过世时你爸爸的父母是否还健在?

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婶还在。大伯大婶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婶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都过世了。

(看完我后面的分析你会知道,如果她妈妈过世时她妈妈的爸爸妈妈要是还在世,结果会有多复杂!)

好的,情况我了解了。我想让你首先知道的是,这套房子,如果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能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在决定怎么处理之前,我得让你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该怎么继承分配。 好的。您帮我分析一下。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 这套房产的½属于你母亲,½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½。因此你母亲在原有½ 的基础上再获得⅙,合计⅔, 你分得⅙,你奶奶分得⅙。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 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婶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 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小丽听完律师的分析,直接哭不出来了!

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不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吗?小丽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们或者我们父母现在通行的做法吗?

这只是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以为理所当然的事,竟然没那么简单~

看完真是长知识,也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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