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定情物

古代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遵守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红楼梦》中提到的“贾迎春嫁给孙绍祖”、“邢蚰烟欲嫁给薛科”、“薛宝琴说给了梅翰林的儿子”等等。“来旺的儿子强娶彩霞为妻”揭示的是贾府丫头的命运。曹雪芹是崇尚自由恋爱的,他虚构了宝、黛之间那种唯美、缠绵、彼此深爱的爱情故事。他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又相信“冥冥之中有月下老人将有缘的两个人牵手”,而“牵手的红绳”就是我们常见的一些物件,我暂且把它称为“定情物”。这些“定情物”预示了有关人物的婚姻,甚至命运。那么,《红楼梦》中都提到了哪些“定情物”?有关人物命运如何?下面我来一一阐述。

首先,薛宝钗的金锁配的是贾宝玉的玉,第八回中提到“玉上的两句话和金锁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他们属于“金玉姻缘”。他们的婚后生活如何?薛宝钗的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贾母说过:“宝玉将来是不听妻妾劝的。”宝钗和湘云都劝过宝玉,要做仕途经济。但此为宝玉平生最厌恶者,婚前为此恼怒,婚后也是不可劝的。他们的价值观不同,婚后必然是貌合神离的。第二十二回,宝钗作诗一首,其中写道:“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可见,他们虽为夫妻,却无缘同床共枕。

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说的是宝钗扑蝶的故事。古代的“亭”有孤独的意思,如“望夫亭”、“洒泪亭”等,说明宝钗婚后的生活是孤独的,他向往夫唱妇随的两人世界。“杨妃戏彩蝶”也可理解为“彩蝶戏杨妃”,就是说他向往美好生活,却被生活戏弄。

宝钗后来应该是和麝月在一起的。麝月稳重老实,责任心强,顾全大局,宝玉感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脂砚斋批语:“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最后是麝月和宝钗相依为命,现在种花时,还有芍药(麝月)陪牡丹一说。

第二个是史湘云的金麒麟,配的是更大更有文采的雄麒麟。这个麒麟是史湘云和翠缕在蔷薇花下捡到的。脂砚斋有一个回后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那么,史湘云是否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在射圃时发生了什么事了呢?

第六十二回,宝玉过生日喝酒,行的酒令,一是“射覆”,另一个是“拇战”,湘云喜欢的是“拇战”,又关注“射覆”。“射覆”那边,宝琴和香菱对了点子,宝琴“覆”的那个字就是“圃”,香菱射不着,湘云射着了,悄悄地告诉香菱,被黛玉发现,挨罚。我想菱花乃水中之物,而“水溶”两字均含水。另在第十四回中,脂砚斋有批:“宝玉见北静王,是为后文伏线。”我想北静王应该在“射圃”一回中出现。在“射圃”的过程中,正是卫若兰替代了北静王水溶,和薛宝琴的未婚夫梅翰林的儿子对射,两人死于箭下。因此,史湘云最终没能嫁给卫若兰。

而第三十一回中,回目中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那么白首双星是谁?书中交代,史湘云和翠缕在蔷薇花下捡到的那个金麒麟,正是宝玉丢的,由此推测,后来,史湘云与宝玉走到一起,白头偕老。他们走到一起还有以下佐证。一是怡红院中,一边种着芭蕉;另一边就是一棵西府海棠,又称“女儿红”,其势若伞,丝垂翠缕,葩吐丹砂。红绿相配,是怡红院最独特的地方。绿的芭蕉喻宝玉,红的海棠喻湘云,他们相依相伴。二是林黛玉笑话史湘云:“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出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幺爱三四五’了。”虽是笑话也有深意。三是第六十三回,林黛玉说史湘云是“只恐石凉花睡去”,可以这样想:“宝玉在贫穷没落、心灰意冷之时,娶了史湘云”。

第三个故事是林红玉与贾芸交换的手帕。他们由相识到互相爱慕,再到交换定情物的过程,写的最为细致。他们初次相识是在宝玉的外书房绮霰斋,红玉听说是贾家的爷们,便产生了爱慕之心。第二十四回,红玉丢了手帕子,在无可找寻之时,作了一梦,梦见手帕子被贾芸拾去了。,第二十六回,在伺候病重的宝玉的时候,红玉看到了贾芸手里的手帕,像是自己丢的那块。红玉有心,在蜂腰桥上,见坠儿带着贾芸走来,便问坠儿手帕之事。贾芸得知自己捡的手帕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得了个主意将自己的手帕取出来,给了坠儿。到第二十七回,薛宝钗在滴翠亭外听到的,正是小红和坠儿的对话,滴翠亭内,坠儿把贾芸给他的手帕给了小红。红玉的说话办事能力得到了凤姐的赏识,遂调到了凤姐麾下。对于贾芸,在第二十四,脂砚斋有批:“有志气,有果断。”“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可见,后来贾芸和红玉有了安定的生活,他们知恩图报,在关键时候帮助了宝玉等人。

第四个是花袭人的汗巾子。第五回中,有花袭人的两句判词:“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公子即贾宝玉,那么,优伶是谁呢?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和蒋玉菡互生爱慕,宝玉赠给蒋玉菡一个玉玦坠,蒋玉菡赠给宝玉的是一条大红汗巾子,名叫“茜香罗”,又把宝玉的汗巾子要去系上。而宝玉系的这条汗巾子正是袭人的,阴差阳错,袭人和蒋玉菡交换了“定情物”。后来,袭人嫁给了戏子蒋玉菡。

第五是贾巧姐的柚子和板儿的佛手。第四十回,巧姐抱着一个大柚子到大观园顽耍,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在众人的哄话下,他们互相交换。在这儿,脂砚斋有批语:“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伕线。”“柚子即今香团之属也,应与缘通”。巧姐的判词是“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巧姐”这个名字正是刘姥姥起的,并说:“日后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所以,巧姐后来应该是嫁给了板儿,他们住在农村,过着男耕女织,粗茶淡饭的生活。

那么,巧姐日后会遇到什么难处呢?第五回,提到了巧姐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他们,给巧姐带来了灾难。巧姐的舅就是王仁,王仁进京干什么?书中没有交代,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转移凤姐的银子,第二十五回,提起王熙凤,赵姨娘说:“了不得了不得!提起这个主儿,这一分家私要不教他搬送了娘家去,我就不是个人。”第十四回提到秦可卿葬礼期间,凤姐之胞兄王仁连家眷回南,凤姐写家信禀叩父母并有带往之物。第四十九回,王仁再次进京。可见,凤姐与父母家族的联系靠的就是王仁。凤姐势败后,王仁将凤姐的银子据为己有。巧姐之兄应该指的是贾兰,因为贾兰是与巧姐血缘关系最近的兄长,第二十二回,说贾兰“牛心古怪”。第二十六回,写贾兰“追杀小鹿”。第七十五回,写贾兰“好胜心强”。可见贾兰野性未泯,不知怜香惜玉。在“射圃”一回,贾兰不被重用,投敌倒戈,致使以北静王水溶为首的八大王集团一败涂地,贾兰因功得到了世袭的前程。贾府败落之时,贾兰有权有势,为了钱财,勾结王仁卖了巧姐。

那么,王仁要把巧姐卖给谁呢?第四十七回,说“贾赦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第八十回,薛姨妈要卖香菱,宝钗道:“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糊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贾府败落之时也就会有卖人口之事,为多卖钱,王仁会把巧姐卖给大户人家做姨娘。

那么,巧姐是如何获救的呢?我想可能是刘姥姥在红玉、贾芸和醉金刚倪二等人的帮助下,救出了巧姐。

书中提到的定情物还有,贾琏给尤二姐的是汉玉九龙佩,柳湘莲给尤三姐的鸳鸯剑,说明了古时婚姻,给予定礼和索回定礼之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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