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是对思想的剖析。——约翰洛克(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有4个。

同一律

表述: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

表述: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充足理由律

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矛盾律

表述: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这样又不是这样。

基本原理不证自明的,它是不能被证明的。

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批真相不能被清晰认出来的情况。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

万物终有其根源

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区分原因

动力因、目的因、质料因和形式因。

在动力因中,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

定义术语

定义的是术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

直言命题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普遍命题

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二是适用于整个类别。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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