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亲到端午赐节礼区别对待,贾元春是不是讨厌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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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情节描写了贾元春对林黛玉的不满意。读者热议的端午节赐节礼也不表示什么,甚至逆向思维反倒提现了元春对薛宝钗的客气,对林黛玉视若亲姐妹!

一,元春称呼二人“薛林”恰表明林黛玉更亲近。

元春省亲大观园,作者浓墨重彩描绘贾家的繁盛之余,也一一展现了宝钗和黛玉的才能。元春看后大为赞叹,说出“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元春是把薛宝钗和林黛玉放在一起称赞的,但顺序有别。

元春称呼薛宝钗林黛玉为“薛林二妹”,这是有讲究的。而不是随意的乱叫。之所以这样称呼,第一因为薛宝钗是两姨姐妹,亲缘上比不上林黛玉的姑舅姐妹。古人在称呼人的时候一定是先让疏远的一方,再让亲近的一方。

这一点后面贾母大宴的时候就有体现,贾珍、贾琏敬酒就先敬的李纨的寡婶李婶娘,其后才是薛姨妈。这也是双方亲疏的提现。元春这里称呼薛宝钗和薛林而不是林薛,正是双方亲疏有别的原因,而绝不是因为不喜欢林黛玉。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薛宝钗年纪比林黛玉大两岁,也就先提长后提幼。但主要原因一定是血缘亲疏的关系。

二,元春赐节礼既是作者有意为之,也表明黛玉是自己姐妹。

端午节元春赐节礼是被广受争议的。大家都认为这是元春没定了薛宝钗是自己弟媳妇的举动。其实并不是!

首先那时候他们的年纪还小。贾母,贾政,王夫人都不止一次出口贾宝玉年级还小,要再过个两年再考虑结婚和赐给房中人。元春爱护弟弟,更应该以他学业为重,不可能有暗示。这恰恰是曹雪芹给读者的一个暗示,告知大家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结局。但没想到这地方暗示的太明显,反倒让元春背锅了。

元春赐节礼,独宝钗和宝玉相同。林黛玉却和三春相同。并不是元春不喜欢她,恰是元春将她当成自家姐妹,不见外的表现。而给予薛宝钗的却不同,也说明薛宝钗是家里的客人,要更丰厚一点才礼貌。将薛宝钗和弟弟做一样的恩赐,就是将薛宝钗奉为宝玉一样的地位。但男尊女卑的社会,真要有赐婚的意思,薛宝钗无论如何要比贾宝玉少一点的才好。

还有大家容易忽略的一点是薛宝钗其后就要过十五岁生日了。十五岁也是成年礼。所以贾母还单独给她过了生日。元春赐节礼,未尝不是提前将成人礼赐予的意思。毕竟成年女子和林黛玉还是小姑娘的身份也要不同。

综上,无论是省亲的题诗,还是元宵节的赐节礼,贾元春都将林黛玉视作更近亲的姐妹,而和薛宝钗客气。薛宝钗的节礼和贾宝玉的一样,第一是作者的结局暗示,第二也是元春从薛宝钗十五岁成人礼的提前赐出。真要赐婚贾宝玉,别说还太早,就算不早,也应该给薛宝钗略逊一筹的礼物才合乎礼仪,再有也自己还有一项比“芙蓉蕈”更明显的暗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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