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福尔摩斯,第一天性是直觉,第二天性是观察。

从细小处的洞察,他知道医生是阿富汗人,这是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的。他从送快递矫健稳实的步伐,骄傲的神情,纹再手背的图案,验证出送快递的是个海军军曹。

聪明睿智的福尔摩斯,既想让坏人早日绳之以法,得到道德与法律的审判,也不想让昏庸又爱慕虚荣的两个警探,因为自己的指引,在社会各界获得徒有虚名的名气。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他从来不看表面,自己精准和系统的评估后,才会做出论断。在“血案”发生时,探长看见墙角的血迹,就以为是谋杀,找寻受害者身上的伤痕,四处寻找凶器。

福尔摩斯到达现场,小心翼翼,仔细而细心的,像一只训练有素的军犬,查勘着每个细小的角落,与受害者的可能遭受致命损伤的地方。即使连受害者的嘴也闻了,没有白费一番功夫,最后确定受害者是中毒身亡。

根据案发现场的脚印,他推断出嫌疑人的身高,性别。墙上的字体,别人都以为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福尔摩斯断定是复仇的意思。

他又设法让凶手,打消疑虑,回来找寻戒指,好让他原形毕露。不料,凶手狡猾装成一个老太太,扮演弱势群体,用凄惨的故事博得医生与福尔摩斯的同情,半路逃脱拿走戒指。

总而言之,福尔摩斯是一个富有敏锐洞察力,深邃思想,斗争战略的名侦探。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