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百味人生之——漫谈关于抄袭这件事情

        现有各大新闻媒体披露并报道有这样的一条新闻,说上海复旦大学在110周年校庆时,去拍摄一部宣传片,一经播出以后就引起轩然大波,被熟知详情的人士明确指出,这部宣传片是一部抄袭之作,抄袭日本东京大学的宣传片,百年名校竟然也会干起抄袭的勾当!

        “抄袭”这件事情,并不是当代国人独享的一项专利哩,可以说是古已有之,我们国家的古人把“各种类别的抄袭行为”全都定名为“剽窃”。据史料的记载,最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过抄袭(剽窃)的现象(行为),到汉朝时,抄袭(剽窃)现象早已不属于新鲜(生)事物,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抄袭(剽窃)已然形成一股社会风气……那么,“剽窃”一词的出处又源自于哪里呢?!“剽窃”一词最早出现在唐朝的《大唐新语》一书当中,书中曰:“其浑而类者少,窃取他书以合之者多。凡孟、曾辈数家,皆见剽窃。”……还记录有这样的一条趣闻,唐郎中李播在蕲州做官时,有一个名叫李生的举子,投寄几篇自称是自己创作的诗文,让其评头论足一番,李播一看诗文后,勃然大怒道,这小子竟然也敢剽窃我李播20年前殿试时的作品。

        又譬如说: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其本人曾著有《庄子注》一书,当他去世之后,被郭象窃为己有,郭象把自己创作的几篇《庄子注文》,和向秀撰写的《庄子注》结合合并在一起,就凑成一本新的《庄子注》。北宋时期的宰相诗人寇平仲寇准,著有诗文《春日登楼怀归》,这篇诗文就是抄袭(剽窃)唐朝时期山水田园派诗人韦应物的《滁州西涧》。北宋“梅妻鹤子”的林和靖林逋,著有诗文《山园小梅》二首,其中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则是抄袭(剽窃)五代时期,建州建阳人江为的“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尽管这两句诗皆为名句、尽管是林抄袭(剽窃)江为的作品,把“竹影”和“桂香”,替换成“疏影”和“暗香”,不过在后世之人看来,并不认为后者去抄袭(剽窃)前者,而是稍作修改,修改得更加充满意境富有诗意,把档次给提升,从而显得更为朗朗上口脍炙人口。

        上述所说的全都是文人之间的抄袭(剽窃)情况,不仅是这个样子哩,国家和手工艺匠人之间,也同样存在着抄袭(剽窃)的情况哦。还譬如说:后朝欢喜抄袭(剽窃)前朝(古人)的文化与文物,就拿清朝的“康雍乾三朝”来说吧,特别欢喜抄袭(剽窃)前朝以及古人的文物,制作有许多仿“明宣德年”、“明成化年”的瓷器、青铜器、仿古礼器、仿宋瓷器等各类瓷器,不过以皇帝的眼光看来,并不认为这是抄袭(剽窃)之作,而是自认为,“我”是在摹古、追古、思念古人……因为明朝的陆子刚是制玉名家与大家,其本人制作的各类玉器,备受许多收藏爱好者的青睐哩,陆子刚本人去世之后,明清两朝时期的玉器手工艺匠人们,纷纷都去模仿子刚制玉的各种技法,也都纷纷做起各式各样的“陆子刚款”和“子刚款”的各种玉器……

        早期的古人,就拿汉朝时期的古人来举例加以说明吧,他们之所以要干起抄袭(剽窃)的勾当,抄袭(剽窃)别人的好作品,皆是因为在那个时候,任何一个人,只要能撰写出一篇好的文章,皇帝就可以让其入朝为官,在利益、官位的诱惑与驱使之下,大家都纷纷去铤而走险,就竞相干起抄袭(剽窃)的勾当,看谁抄得妙、抄的更有水平而不被人有所察觉。有文为证说道:“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

        当代的国人干起抄袭(剽窃)的勾当来,绝对不比古人来得差哦,可以说是越演越烈、此起彼伏、一波紧接着一波,你方唱罢我又去粉墨登场。从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时候,最早开始干抄袭(剽窃)勾当的地区和人,恐怕就要数浙江省温州人,他们或她们是率先富起来的一代人,他们或她们富裕的途径之一,就是依靠抄袭(剽窃)所得来的。他们或她们是先知先觉的一代人,而且嗅觉还特别的灵敏哩,但凡觉得市场上会流行些什么,没过多久,就能抄袭(剽窃)、克隆出来全面推向市场,做出来的任何东西(商品),几乎可以达到乱真的程度,一时之间还很难让人去分辨出真假来,不过所做出来的任何物品(商品),不仅是属于徒有其表的,而且全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使用没过多久就会坏掉,寿命最最短的绝对不会去超过24个小时哦!

        让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在那个时候,家里有一位做生意的亲戚,父亲是干财会工作的,他就介绍一位同样是做各种生意的温州人。温州人极力向父亲推荐两款自产自销的小型“折叠式记事本太阳能计算器”,它们分别有两个封面封底,一个封面封底为第四套人民币一百元,另一个封面封底为当时的港币5000元,这两款产品比真币略微放大有约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这两个封面封底简直和真币几乎是一模一样没有区别的,其仿真程度达到99%,某些不明就里的人,很容易误认为“是两款真币”,父亲只挑选后者,尽管使用的频率不高,但是等使用半年以后,太阳能计算器竟然坏掉!

        还有的就是,近期闹得最沸沸扬扬的抄袭(剽窃)事件,恐怕还是要数“于正的抄袭门”事件。于正其人是影视界的编剧、制作人,其本名叫“余征”,是浙江宁波人,1999年起跟随香港导演李惠民学习编剧,等到2002年他就在上海成立“于正工作室”,成为一名独立编剧,由于正编剧、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又称《宫》3,就抄袭(剽窃)台湾女作家琼瑶的《梅花烙》,而且有大段的台词与布景等都和从前的电视连续剧《梅花烙》如出一辙,2014年4月28日琼瑶委托律师正式起诉于正的侵权行为,要其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2015年4月8日法院认定于正抄袭(剽窃)的行为成立,并要求其即刻停止侵权的行为。在公诉期间,他还向各大媒体大放厥词,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没有抄袭(剽窃)这一说法,还说因其本人的不懈努力,让许多人有一口饭碗吃,而且还吃得不错,所以应该向其本人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而不是去状告他抄袭(剽窃)……

        从前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说的:“天下文章一大抄”,毛泽东主席也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语,也说到过:“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不过,相对于国人而言,抄袭(剽窃)的惩罚力度,在一般情况下基本上都是比较轻的,所以抄袭(剽窃)的人,往往不是想尽一切的办法蒙混过关,就是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在有些时候,被处罚的人,不是根本不当一回事,就是权当没有发生过似的。然而,国外是不同的,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凡是你有抄袭(剽窃)的行为或嫌疑,只要一经查实,既会让你在经济上蒙受巨大的损失,惩罚得倾家荡产,还会让你永远都无法在所在的行业内生存与立足!

        人这一生,在其本人的人生旅途中,假若从未发生过抄袭(剽窃)的事情,固然是值得可喜可贺的一件事情,不过我还是觉得,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人,至少在中国是如此,即便是名人名家、成名许久的大作家,也保不齐,或多或少也会存在这样的事情哩,在其本人刚刚开始的时候,说不定也都是从抄袭(剽窃)别人的作品起步的,或者是模仿别人的写作结构、抑或是套用别人的某些故事情节,还或是套用别人的某些名言与名段……凡是种种真可谓是不一而足。

        我是这样来理解、认识并去认为的,之所以历史走到现如今,还会存在着某些抄袭的事情,有两个最主要的原因。其一是:在某些行业内,不是看某人实际的操作水平,而是看论文的数量,造成各种抄袭事件居高不下;其二是:皆是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处罚的力度还是不够的,需要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抄袭”(剽窃)或许是“一条捷径”,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各类利益,既假若上至国家,还假若下到黎民百姓,人人都去做抄袭(剽窃)的勾当,长此以往下去,不仅不可能去获得良好的发展前途,还会让自己停滞不前,这样去做是得不偿失的!

        述说那么多有关于抄袭这件事情,不得不来说一说自己,我是否会有存在抄袭(剽窃)的事情?!诚实地向您回答:“爱好写作的我也是有的,我曾经也做过抄袭的事情哩!”从读小学一直到初中毕业的时间段内,我的学习能力不仅是不强的,学习成绩也是很一般的,勉强达到及格的水平,父母对我的要求,学习成绩不开红灯就好,在所有的学习项目中,最差劲的要数数学,有时候实在不会做数学题目,就向成绩比较好的、数学比较在行的、和自己要好的学友取经,所谓的取经,就是抄袭(剽窃)他的整个解题过程。读小学时,班主任郭燕楠先生(女),要求我和班级里的学友用成语造句,有许多学友和我都是不会做的,就抄袭(剽窃)老版成语字典里的例句句子,先生明确地指出这是抄袭(剽窃)行为,这样做是不对的,下不为例!

      【备注:①:文章为作者原创;②:各种抄袭类图片均来源于网络上;③:感谢原创图片。】

        杜老倌侠客居(陆伟)写于2016年04月30日星期六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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