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训斋语》卷一之1.17

原文

圃翁曰:予于归田之后,誓不著缎,不食人参。夫古人至贵,犹服三浣之衣。锻之为物,不可洗,不可染,而其价六七倍于湖州绉绸与丝绸,佳者三四钱一尺,比于一匹布之价。初时华丽可观,一沾灰油,便色改而不可浣洗。况予素性疏忽,于衣服不能整齐,最不爱华丽之服。归田后惟著绒、褐、山茧、文布、湖绸,期于适体养性。冬则羔裘,夏则蕉葛,一切珍裘细縠,悉屏弃之,不使外物妨吾坐起也。老年奔走应事务,日服人参一二钱。细思吾乡米价,一石不过四钱,今日服参,价如之或倍之,是一人而兼百余人糊口之具,忍孰甚焉?侈孰甚焉?夫药性原以治病,不得已而取效于旦夕,用是补续血气,乃竟以为日用寻常之物,可乎哉?无论物力不及,即及亦不当为。予故深以为戒。倘得邀恩遂初,此二事断然不渝吾言也。


译文

蒲翁说:我退休之后,发誓不穿绸缎,不食用人参。

以前身份尊贵的人,依旧穿着多次洗涤过后的粗质衣服。绸缎这东西,不可以洗涤,不可以晕染,而且它的价格是湖州绉绸和丝绸的六七倍,好的绸缎三四钱一尺,相当于一匹布的价格。刚开始的时候,看着很华美绚丽,一旦沾到灰尘或灯油,便会被染色还不能清洗。何况我平时生性粗心大意,穿衣服不能够整齐条理,所以最不爱穿华丽的衣服。退休后惟有穿细布、粗布衣服、山蚕茧制成的布、有花纹的布、湖绸,希望达到适应身体的需求和修养心性。冬天穿羔羊皮制的衣服,夏天穿蕉麻纤维织成的布,所有的珍贵皮衣,精细纱绸,全都屏弃掉,不能让外物妨碍我的自如行动。

老年的时候为事务奔走,每日服用一两钱人参。细想我家乡的米价,一石才四钱,现如今服用人参,价格跟它(米价)相等或是它的加倍,是一个人的花销能比得上百余人的吃饭钱了,谁狠心这样干啊?谁能够这样奢侈啊?它(人参)的药性原本用来治病的,迫不得已才在很短时间内收效,用来补充气血,于是竟然用于日常普通的药品,能行吗?不管是财物比不上,即使财物足够,这行为也不得当。所以我深深以此为警诫。假如得到恩准,完成归田的心愿(指辞官退隐),这两件事坚决不会改变我的言行。

你可能感兴趣的:(《聪训斋语》卷一之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