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美文阅读笔记

㈠想要取悦某人时,不如先让对方失望,然后重新给他希望,这样他的喜悦值便会成倍增长。

男性:“哎呀,我本来是打算送你生日礼物的,吊坠我都买好了,但是昨天弄丢了……害得我昨晚都没睡着……”

女性:“这样吗……原来你给我买了礼物啊……”

男性:“是呀。后来我发现我搞错了,没弄丢,在抽屉里好好保管着呢。你看!”

女性:“哇!太漂亮了!我特别喜欢,谢谢你啦!”

本来觉得已经失去了的东西,重新回到自己手中,这时喜悦就会变成感动。这种现象又被称作“损失增益效应”。

“我不想和你谈恋爱了,因为……我想立马和你结婚。”

用这样的方式求婚,对方可能先是心底一惊,然后会感动、高兴得要哭出来吧。

㈡五月过去一半,木舍的红叶李快成熟了。今年红叶李结果不多,嫂子说今年是红叶李的小年。


植物——尤其是果树,有大年和小年的间隔。到了大年,果树就使劲地结果,把枝丫挂得满满的,几乎要压断枝条。到了小年,果树就进入休假期,漫不经心地结上几枚,仿佛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棵果树。


果树当然不会忘记什么,只不过在大年里它确实消耗太多了,需要休憩。等这年过去,果树积蓄了足够的生命能量,并且又有了强烈的结果欲望,才会带着这股子劲头进入大年。


人也是这样的,比如作家,完成一部作品,如释重负的同时也会有把自己掏空了的虚脱感,觉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再也不想写作了。此时,作家最应该做的事就是离开书房,忘记写作这件事,去做别的。做那些和文字无关的事,出游,与喜欢的人约会,或者做做美食,种种花草。当写作的欲望重新汇聚,鼓胀得人坐立不安,一刻也不想耽搁的时候——只有这时,写作才是一件愉悦的事,而不会成为折磨人的苦役。


过去的一个月里,木舍的电器也已配齐。之前犹豫不决买还是不买的那些,都陆续买来。对简单的起居来说,这些电器虽是作用不大,但一个家没有这些,又显得过于清简,少了日常生活的气息。


电器里没有买的就是空调,不打算买了。装灯具的时候,特意给客厅和卧室装了电扇,有复古的美感,简洁,也实用,夏天用它们纳凉就可以了。


木舍的网络也已装上,对我来说,网络是不能少的。一周前添置了笔记本电脑,很轻便,不上班的时候,就可以背着它到木舍这边写作。


木舍买得最多的是碗和盘子,价格不菲。玻璃杯买得也多——用来养水培植物。当然,这“多”是相对于一个人的生活而言。


木舍养的植物里最近也有了新居民,是月初从花店买来的,一盆小薄荷。


薄荷的味道是我喜欢的,用的牙膏、香皂,都是薄荷味。有几年,对薄荷味的东西甚至喜欢到偏执,口袋里总是放着绿箭,嘴里也不停地嚼着薄荷味口香糖。就像那些烟民,离了烟就会焦虑,是一种上瘾。


清凉、洁净,甚至有轻微的洁癖,避世。这是我对薄荷味的感受。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身上如果也有这种味道,那么这人一定是不喜欢热闹的,偏爱的词汇里应该会有“独自”、“清净”、“自然”。


一个身上带着薄荷味的人也是自恋的。自恋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一个适度自恋的人,其实也是对自己有要求、不放任自己的人。


但对于薄荷这种植物,我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真是“神交已久,初见芳容”。很快就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些养薄荷的小经验,给它分盆、“打顶”,将长得过长部分剪下一截,养在玻璃杯里。


多余的薄荷叶也被摘下来,三四片,用水洗一遍,和茶叶一起放入杯中。当淡绿的薄荷茶进入口腔,气味贯入脑中,沁入心脾,才知道,以前所食的薄荷味都是赝品,是经过加工的,不纯粹的。


我一下就迷上了这种天然的薄荷味。这不可形容的味道,只有到了生命的某个地方,才会与之有灵魂的相亲,彼此接纳,超然忘我。

㈢温哥华是一个华人很多的城市,看到黄皮肤、黑眼睛的同胞并不是什么难事。给我打扫房间的宾馆保洁员就是个华人,她姓吴,四十岁左右的年纪。


第一天见面,她用英语问候,规范的服务用语。看她打扫完卫生,我递给吴女士两加元作为小费,她很大方地说了声“谢谢”。


房门即将掩上的时候,吴女士从门缝中探出脑袋,略显羞涩地用英语问道:“你会说汉语吗?”“当然,我来自中国。”听到我这样的回答,吴女士的脸上满是兴奋。


第二天见面,她开始用汉语跟我交谈,话明显多了起来。不用问,她已如倒豆子般做起了自我介绍。原来,吴女士是云南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云南省设计院工作,收入颇丰。8年前,一家三口移民加拿大。


“你过得好吗?还习惯这里的生活吗?”我问。


吴女士的回答有些让人出乎意料,她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从建筑设计师到宾馆保洁员,你一定觉得我会心理失衡吧。没错,我认识的很多华人朋友,移民前在国内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刚到加拿大,工作难找,能找到一份保洁员或是服务生的工作已经算不错了,这种落差让他们受不了,回国去的不在少数。我开始也有些接受不了,但后来想通了,什么工作不是工作呢?我靠自己的劳动挣钱,能够补贴家用,也可以给孩子买喜欢的东西,这让我很满足,我觉得自己活得很有尊严,也很体面。”


吴女士同时做两份工作,她只是在周末的时候到宾馆做保洁,我本以为见不到她了,没想到还有一次偶遇。


那一次相遇是在一场演唱会的检票口。而我几乎认不出她来了,漂亮的卷发、得体的淡妆、宝石蓝色的旗袍,还有黑色的大披肩。


“你也来看演出吗?”我觉得眼前的吴女士靓丽得可以参加任何选美比赛。


“对呀,我跟家人或是朋友经常在网上订票,听演唱会、听歌剧、看芭蕾,有些可能也看不大懂,但是,我总觉得它们是美的东西,带给人的是享受。”吴女士见到我也很兴奋,主动跟同伴介绍说:“这是我在宾馆的房客,她也从中国来。”


我有一位学长,在美国多年。记得有一次他回国的时候,我曾问过他:“你希望在国外过怎样的生活?”他回答说:“我希望能优雅地活着。”


“优雅地活着”,对于这样的回答,我当时一笑而过。不承想,与吴女士偶然地相遇,竟让我想起了那段有关优雅的对话。


从吴女士身上,我的的确确看到了优雅。她大方地接过小费,坦然地说声“谢谢”,是优雅;她穿着保洁员的服装,认认真真地打扫房间,是优雅;她装扮秀美,端坐在歌剧院里,也是优雅。


在温哥华遇到的另外一些华人,大多如此。从天津来的一对夫妇开了一个小小面馆,店面虽小,但小吃做得精细漂亮,店主总是笑脸迎人。从台北来的老妇人,开了一家手工香皂小作坊,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尝试制作过程,买不买没关系……以前,总觉得优雅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离我们远而又远。但是,从吴女士身上,从这些华侨华人身上,我发现,他们都在讲述一个有关优雅的故事。其实,优雅就是一种从容、一份平和、一种认认真真的生活态度。

㈣我们常常和一大群朋友在一起时,敢做很多事情,但是一个人时,会小心低调很多。这是我在小时候过马路时发现的真理。


小时候我特别害怕过马路,因为有一年家里一个保姆带着我过马路去公园玩,结果她看到一辆面包车疾驰而来,她一紧张,就甩开我正紧握着她的手,自己跑了。我张着嘴傻愣在原地,听到耳边轮胎剧烈摩擦着马路的声音,虽然车在我面前刹住了,但我还是被吓晕了。昏迷中我知道我被人抱起,然后就不记得了。


从此以后我留下了马路恐惧症。那些年红绿灯不发达,很多人行道上没有红绿灯,所以只要旁边没人一起过,我就会一直站到有人一起过为止。


后来朋友们发现了我这个特点,经常过马路到中间的时候集体跑掉。我站在路中间,挣扎一会儿,然后掉头回去,虽然走到对面和回头的距离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一个人从马路这头走到那头。朋友们笑完,又会从对面无奈地走回来,再带我过一次马路。


姐姐问我:你是不是傻?我摇头,但又不知道怎么解释。


为此,我总是极力做一些事情掩饰心里独有的懦弱。


二年级的时候,上体育课时有一条小蛇从草丛里爬了出来,一大群小伙伴作鸟兽散,我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下,冲上去对着那条蛇踩了二十几脚,整条蛇被踩成了蛇干。大家都为我鼓掌,但我一点得意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三年级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在讨论青蛙好恶心,打赌谁敢抓一只青蛙放在自己的手掌上。此时我默默地从草丛里出来,看着大家,然后从裤袋里掏出一只癞蛤蟆。小伙伴们又作鸟兽散。但我仍然没有觉得自己牛气,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四年级的时候,大家在小区里的人工池里抓一条鱼,一群人抓了一个小时也没抓到,我拿起一个桶,蹲下来,放进那条鱼前面的水里,几秒过后那条鱼游了进去。大家很膜拜我,但是,我还是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也许很多人不敢相信,但这的确成了我童年里比较大的一个困扰。夜深人静时我看着窗外,会觉得很羞愧。为什么我一个男孩子,却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直到五年级,每次过马路,朋友们都挤眉弄眼地互相打着眼色,机智的我早已看穿,于是绕道走人行天桥……后来我养成了一个坏习惯,跟朋友们一起走在路上,为了防止要过马路,我会拉着前面一个人的衣服,他一路扯着我走,不爽地转过头来问我干吗,我告诉他,别问。


我曾无数次地吃完饭,走到楼下,看着面前车来车往的马路,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今天要走过去,然后勇敢地踏出第一步,接着会下意识地一个转身,回到原地。这时心里就会感到非常失落,那种失落我直到今天仍然记忆犹新。


后来我生了场大病,住院住了一个月,有几天要在手上打十多个备用针孔,然后把针头留在里面,用胶布黏着。那是我无法理解的一种医学方式,因为直到最后那些针孔也没用上。至于是什么病,医生最后也没搞清楚,只是每天发烧,我以为我活不长了,顿时比过不了马路还失落。


在一个午后,一个护士姐姐又来给我打针,我有点紧张,护士姐姐问我:“妈妈呢?”我说出去还没回来。护士看着我满手的针孔有点痛心,问我疼吗。我说打的时候疼,然后护士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了一句:“很坚强啊小朋友,你真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


我烧得头昏脑涨,听不太懂这句话,我对着护士不解地“啊?”了一声。她又耐心地重复:“我说,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然后我看着她默默地给我打完一针,目送她离开。


那天傍晚,我走出病房,看到医院门口的一条大马路,我走到斑马线,看了看对面,又看了看满手的针孔,心里反复默念着一句:“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我深吸一口气,径直往前走;中途有车,我就在马路中间停了下来,车过了,我又走,几秒钟后走到了对面。我抬头看着正前方的医院大门,接着又走了回去。最后盯着眼前的大马路,发现其实我不用身边有他人,不用拉着别人或者被别人拉着,同样能过马路。


我不禁大哭起来,感觉许多年的压抑和挣扎都释怀了,我再也不是一个不敢独自过马路的男孩子了。第二天,我的烧就退了,下午就出院了。没有人知道病为什么突然就好了,更没有人知道我竟然会因为害怕一个人过马路,纠结了半个童年。


从那天以后,我也不会再抓一些恶心的小动物在手里,显示自己胆子很大;现在想起来,无法直面心中最大的恐惧,反而会越彰显就越显得懦弱。可能那么竭尽全力地去克服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会显得很莫名其妙。但是偶尔害怕紧张的时候,我会想,现在有比小时候一个人站在马路中央的感觉更可怕吗?然后就放松了许多。


真的坚强也许并非刀枪不入永远不会受任何东西伤害,而是被伤害以后,仍能直面内心最大的恐惧走出阴影,做一个坚强的人。所以这个荒诞难以想象的故事,总是在我懦弱的时候连同那句“你是你坚强的后盾”一起跳进我的脑海。


许多年以后,一个夜里,我坐在窗边给杂志写稿子,快写完的时候,脚抖了几下,把电源踢掉了,写的东西全没了;然后我整理了一下情绪,又写,写到一半,停电了。我整个人就崩溃了,眼泪都要气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我拿起手机,给编辑发短信说这稿子我可能交不了了。犹豫要不要发送的时候,我看了一眼窗外,楼下就是一条大马路。


忍不住想起了那段荒诞的往事,想起曾经那个仅仅因为终于自己过了一次马路而感慨得大哭的孩子,心里顿时豁然开朗。我想“你是你坚强的后盾”,这个时候没有别人能帮你,也许以后你还会遇到更多只能自己过的马路,所以你必须写完。


后来我写完的时候天都亮了,那篇文章就是《生活的样子》,它是《一生中落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的初稿。后来有出版社找我出书,我也因此有机会能去自己最感兴趣的地方实习。


回到许多年前,如果我没有多问护士姐姐一次,然后把那句话深刻地记在心里,如果我没有念念不忘地无数次去直面一条对我来说仿佛没有尽头的马路,我想我在那个夜晚,一定还会习惯性地懦弱,放弃完成那篇稿子,那么我现在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轨迹。虽然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对我来说充满了挑战,但是不会感到害怕和无助。


人不会太孤单,只是许多路你可能要自己走。但没关系,因为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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