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开八荒,扫六合,建立了统一的政权,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功绩,其军事手腕和政治头脑都世所罕见,是我国历史上一位非常伟大的皇帝。
可就是这位伟大的皇帝却因为“焚书坑儒”这件事在几千年来都饱受质疑,甚至是臭名昭著,备受唾骂。
实际上,任何脱离历史大环境的评判都是耍流氓式的臆想,当我们尝试用一种辩证的态度,根据现有的史实去还原当时的场景时,我们会发现秦始皇“焚书坑儒”是有其必要性的而且其危害性也被后人过于放大了。
一、焚书焚的是无用之书
焚书和坑儒本身就是两件事,焚书发生在公元前213年,也就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
仆射周青臣借着宴饮的机会大肆阿谀奉承秦始皇,夸赞他英明的领导和郡县制的成功。
一向重古法的博士儒生淳于越因为难以接受周青臣对郡县制的赞扬和对分封制的贬低,当场就和周青臣争辩起来,甚至公然反对郡县制,提出裂土封候的要求。
时任丞相的李斯作为当初郡县制的发起者,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痛斥了淳于越的腐朽言论,揭露了儒家依附分封制而存在的立场,并且提议焚烧除农家、医家、墨家和“秦纪”以外的著作。
秦始皇欣然同意。
《史记·李斯传》: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以上就是“焚书”事件的起因,说到底还是对“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
公元前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了郡县制。
郡县制的三个特点:
1、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都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
2、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郡和县作为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它和分封制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达成了皇权的专制性,维护了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问题就在于淳于越公然跳出来反对“郡县制”时,郡县制已经实施了八年了,生米都已经煮成爆米花了,还是咸香味的。
如此老调重弹,以古非今,细想下实在有点阴谋的味道。
毕竟,自公元前209年7月陈胜吴广起义开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赵、楚、齐、燕、魏、韩等国就先后复辟。
我们可以认为,当时的秦朝虽然已经实现了统一,但其他六国的人从来没有放弃过“抵抗”,各种复辟的力量都在背后蠢蠢欲动,淳于越的行为更像是被推出来试探虚实的手段。
而且李斯并不是要把诸子百家的书全部烧光,他倡议的是烧掉无用之书。目的也不是为了损毁古籍,而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去达到一种威慑的作用,以保障政权的稳定性。
刘邦入咸阳后萧何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收敛秦朝丞相所藏的书籍,且从中获得了天下各处要塞和户口民所的资料。
如果当时书都烧光了,萧何拿的是什么?
秦始皇和李斯都是极聪明的人物,他们不会不知道把历代的书全部烧光会导致文化的沦丧和统治基础的动摇,也就绝不会真去做这种愚蠢至极的事情。
反而是后来项羽对咸阳的大肆破坏造成了古籍的大量损毁。
《史记·萧相国世家》:“何(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二、坑儒坑的是无能方士
“焚书”不是指烧尽所有的书,“坑儒”也不完全是杀害儒生。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五年。这时候的秦始皇身体越发不好,脾气也越发暴躁多疑,也就更加急切的追求长生。
一部分的方士、儒生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前途开始没有下限的给秦始皇进贡丹药和延年益寿的方法。
然而秦始皇作为一个实用的皇帝,当他给出了大量的钱财和权势后就是一定要看到成果的,看不到,便会治罪。
方士卢生、侯生当时颇得秦始皇的宠爱和信任,大概是求仙的压力太大,两个人私下聚在一起居然大肆谈论秦始皇的不是,后来甚至携巨资出逃。
秦始皇得知此事之后非常愤怒,他愤怒的不仅是自己被编排,更是被肆无忌惮的欺骗。
于是着令全城搜查妖言惑众之辈,并且严刑拷问使其相互揭发,最后共有460多人被牵连了进来,以妖言惑众的罪名被坑杀在骊山深谷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460多人大部分都是骗吃骗喝的方士。
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说:“乃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术士就是指代所谓的方士,而不是儒生。
《史记·秦始皇本纪》: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
三、后人对秦始皇的评判过于主观
秦始皇励精图治,分天下为36郡,统一法律、货币、度衡量和汉字,建立了权利高度集中的皇权,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前无古人。
分封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甚至于分封制就是战乱之源。
中国是一个高度尊重知识的国家,中国人也正是因为其文化自信而最大程度的获得了民族认同感,所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就显得特别独树一帜,特别专断独权,特别的过分。
然而秦始皇的行为实际都是为了国家的长远发展,为了巩固集中的政权。
统一学说和思想,禁止以私学诽谤朝政是如此,诛杀不切实际,招摇撞骗的方士也是如此。
司马迁认为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对当时人们研习“六艺”是个致命的打击,但实际上无论是“焚书”还是“坑儒”,秦始皇并不野蛮且有一定的合理性,更谈不上所谓的“赶尽杀绝”。
其次,朱元璋、乾隆都曾经兴过文字狱,动轴杀害成千上万人的皇帝更是多不胜数。
秦始皇既不是“焚书”、“坑儒”的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其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也实在是谈不上“中华文化的劫难”。
西汉孔安国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也有失偏颇,因为在“焚书坑儒”发生之后的秦王朝仍然有儒生在朝中为官,也依旧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秦始皇之所以受到后世如此深的误解,主要还是后来的朝代和广大儒生对于秦始皇的是非评判过于主观。
毕竟秦始皇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文化专制和思想控制,李斯也未必没有趁机打压儒学,而且在实施“坑儒”政策的时候难免有所误伤,其中种种都给广大儒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所以陈胜吴广起义时,山东一带的儒生才会毅然参加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