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的经济学课|经济学本源之四:需要协调

需要协调,是经济学面临的第四大难题。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何才能让每个人发挥出最大优势,共同创造人类社会的繁荣?市场出现了。

公司的结构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早开始于16到17世纪,最著名的是几家欧洲的公司,起因都是航海和探险,高风险、高投入,也可能带来高回报。这种高投入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最早只有国王才能做,随着航海技术成熟,很有钱的人凑在一块也能做了,这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维形——合伙制,合伙制的协调成本很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协调不同的人的利益诉求的时候,慢慢形成了它的一些基本特征。它具有三个特征:第一是股份的可转让性;第二是公司的经营期是无限的;第三是每一位股东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创造“法人”概念,解决责任问题,有了法人,每一位单独的投资者就可以躲在这位法人的背后,让法人负责。但有时也需要让躲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背后的真实投资者出来承担责任,这种做法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或“刺破公司的面紗”。法人的制度不是绝对的,它是有例外的,应酌情使用。要让那些本来应该由公司承担的责任让个人来承担。这些责任包括: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共同承担的责任。股份有责任限公司的优点:第一,能够筹集到巨额的资金;第二,资金来源非常可靠;第三,公司可以追求非常远大的事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融资方式,既可以通过借债的方式来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资,本质上没有区别,对公司的价值不造成影响。一家公司的价值只取决于它的盈利能力,不取决于它融资的方式。因为税制不同导致通过债权利息和股权分红,两种方式获取的实际收入是不相等的,理论上,公司应该百分百通过借债的方式运作,最节省税务负担,百分百通过债权集资也不实际,通过债权获取收益,虽然不用交公司税,但却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所得税比公司税还高,就不合算。到底哪一种融资方式更能吸引投资人,要把各种税法、各种具体考虑、各种具体约束都放到这个框架里讨论。通过长期多方博弈,人们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关系(核心是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博弈的结果,是债权和股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债权人不会轻易把钱借给那些已经债台高筑的公司,最后债权和股权形成一定合理的比例,这个比例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呈现。

当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有缺点的:股权的稀释。一个公司里找不到一个大股东,即使所谓的大股东,所占股权也只有几个、十几个、二十几个百分点,绝大部分股东既没兴趣、精力,也不具备专业知识来监管公司日常运作,主导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庞然大物的是一些专业人士,这些专业人士并不真正拥有这个企业,真正拥有企业的人没有兴趣、知识、能力来管理,这就是所谓的现代企业中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问题。经营者和所有者追求的目标不一样,所有者追求回报,公司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多挣钱,别的他们都不管;经营者不关心公司赚了多少钱,他们关心的是更多的津贴、更大的权力、更大的名声。随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壮大,这种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问题,越发变得严重。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有两种流行文化:一种叫股东文化,一种叫利益相关者文化。两种文化都有它的市场和流行区域,哪种文化好,取决于你是谁、站在什么立场上看问题。企业经营者唯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经理要遵守职业规则,从事那些能够增加收益,并且是在没有阴谋欺诈、公开合法的情况下,追求最大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和经营团队之间的关系,和和气气的好,还是比较对立好?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太和气:董事会起不到监督作用,太对立:经营管理团队不能轻装上阵发挥所长,为股东谋福利。为处理这种微妙关系而衍生出的两个治理原则: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信托原则是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言的。凡事都要替股东的利益着想,委托什么就完成什么,不能欺骗、违约。时刻把自己代入到企业所有者的身份、立场和利益来考虑问题、做决策。信托原则强调的是经理时刻要以投资人的利益为最高原则。“一仆不侍二主”,心中不想别的,就想着自己的投资者。商业判断原则是针对股东而言的。企业的所有者既然请了专业团队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就要信人家,别添不必要的障碍,大胆让人家放手干。如果样样过问,他们就没法做长远规划,无法发挥专业能力。如果经营团队在所有者面前总是畏手畏脚,最终会一事无成。两个原则是相互矛盾的。与“利益相关者文化”相比,在“股东文化”下,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能够更自然地被经营者和所有者执行,他们之间产生的官司更少。如果因为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产生很多的官司,企业的经营活动,从企业的会议室转移到法庭去解决,那将会是一个更糟糕的结局。

为什么一家公司购买另外一家公司,人们有时候会称之为恶意收购呢?什么才是恶意收购?强买强卖不是恶意收购、乘入之危不是恶意收购、出价太低不是恶意收购、垄断程度上升不是恶意收购、让公司闲置不是恶意收购、限制决策时间不是恶意收购。所谓的恶意收购是通常一家公司看准了目标企业,认为这家企业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他们决定把它收购过来。但消息不能走漏,一切要秘密进行。收购者把相关专业人士召集在一块,秘密住到纽约一家酒店秘密商讨收购条件,这叫神秘的周六之夜,同时在《纽约时报》预留整版广告位置。要给对方股东一定甜头,收购条件要够甜,但也不能太甜,你放的糖是你自己的成本。当周六之夜一切敲定,第二天《纽约时报》登报,给对方两三天时间做决定。通常对方的股东就会被钱给打动、杠不住,就把股票卖了,收购就完成了。根据科斯定律,如果你发现竞争对手经营不善,公司的资源得不到最好的利用,你就把它收购过来。因为你确信,这些资源在你的手里会产生更大的效益,这是公司之间发生并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为什么叫恶意收购是因为被收购公司的高管不高兴,公司之所以被收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经营不善,他们作为利益相关者,并购使他们的前途不那么光明了。从信息不对称、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困难的角度,理解公司并购,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经营者经营不善也是一个很难识别的问题,竞争对手收购,是悬在经营者头顶上的利剑,如果自己做得不好,竞争对手会来收购。公司之间的收购是解决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问题一种非常的有效办法。公司之间的并购是合理的,恶意收购其实不是恶意的,是有效的、有用的。但要解决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问题,到今天都没有确切的答案,仍然是一门开放的学问。

竞争的逻辑

商业模式与竞争政策

什么样的竞争才是良性的?什么样的竞争才是恶意的?要明白究竟,明白每一种商业模式为什么是这样的,为什么它是好的或者是坏的,这是一门经历了100多年的学问。它的起点,是1890年美国颁布《谢尔曼法》的时候起,距今127年了。这项法律专门打击两种行为:一是限制贸易的行为,二是垄断行为。但什么才叫限制贸易的行为?什么才叫垄断的行为?人们的观念发生过重大改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里程碑就是经济学家的介入。经济学家不仅給反垄断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而且催生了一门新的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它的创始人是戴瑞德,含义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待法律现象的一门学问。这不仅是经济思想史的一个里程碑,而且也是颠覆式思维的一个成功案例。

世界公认反垄断法起源于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它是美国最早的(几乎也是世界上最早,仅次于加拿大)反垄断法。整部法律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每个合同以垄断或其他形式的联合或密谋,以限制各州对外贸易的就被室布为非法,管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垄断行为;第二部分:每个垄断或者企图垄断的企业应该被责以重罪,管的是单个主体的垄断行为。《谢尔曼法》在文字上非常清楚、干净利落,但在在逻辑上非常含糊,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不同:刑法规定的事项,例如不准偷东西,在执行时证据清楚,没有疑问。反垄断法规定限制贸易的行为、垄断或者企图垄断的行为是非法的,没有明确定义。对这些行为的解释比证据更重要,这些行为到底是不是限制了贸易、垄断或者企图垄断更重要。反垄断法的重心不在证据,而在于怎么理解这些证据。相同的证据可以贴上不同的标签。整个反垄断法经济学的发展,在于经济学者不断地改变对一些既有商业行为的解释,不断地更新, 使我们对商业行为有了新的认识。

以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很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应该是一个百分比——分子是与企业相关的数据,分母是与市场相关的数字。与企业相关的数据指企业的收入、企业的利润、企业的用户数量等。所谓的“相关市场”指由这种商品的各种替代品所共同构成的市场。但一个商品的替代品有哪些?没有确定的答案。一种商品的替代品其实是无限的。到底要把哪些替代品划入相关市场的范围,哪些排除在外,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人希望把相关市场说得大一点,有些人则想把相关市场说得小一点,这取决于你的立场。寻找正确的相关市场是一种徒劳无功的游戏,它通常是你定了要什么样的结果才有什么样的论据,我们要尽量避免使用这种方法。这种划分相关市场的游戏,使经济学家变成了那些“假装有本事去回答其实没有答案的问题的人”。

大的也是美的

一种产品的价值,跟它的用户数量没有关系,就称这种产品不具备网络效应。一种产品的估值,随着用户数量增大而增大,则这种产品具有网络效应。例如QWERTY 这种键盘布局非常流行,具有网络效应。用的人越多,它越有价值;越有价值,用的人会变得更多。 学会打字后,任何一台打字机、电脑,都可以操作,不用重新学习。但这种键盘布局其实是低效的,是老式打字机为了防止打字的杆缠在一起而设计的,如今老式打字机已不存在,但这种键盘布局却还在被一直使用。这就是路径依赖,由于人们聚在一个平台上面选用同样的商品,会带来越来越大的好处。人们一旦做出选择,就会顽固的维持下去。哪怕事过境迁,另外一些标淮、产品、方式,比老的选择更好,人们也不会选择它们,因为切换成本太高了。经济学家建立过一个简单的抽象模型:

方案A、方案B都具有网络效应,不同的是:方案A:起点比较高,增长比较慢,100人时,价值20。方案B:起点比较低,增长比较快,100人时,价值35。当每一位用户都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逐渐进入市场的时候,会做出具有路径依赖的选择,最后所有用户都选择了方案A。每个人都自私,都考虑自己的利益,最后使得群体的利益无法达到最优。亚当.斯密曾说过:每一个人都自私,每一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能够极大地推动公共的利益。这种网络效应和路径依赖模型,是亚当.斯密这句名言的反例,人人都看着自己眼前的利益做选择,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路径依赖的绑架,市场无法达到最优的结果。有经济学家就称凡在市场失败的地方,政府就应该有所作为,政府应该对不恰当的路径依赖做出引导。

但这模型是“黑板上的模型”,有重要的缺陷:它假定了无论是方案A还是方案B都是没有主人的。如果方案B有主人,自信它将来一定会带来更大收益,就不会束手无策、无所作为。人都是有远见的,能够预期未来的。企业会避免人们陷入低效的路径依赖,尽早召集人们来到一个可信的、有希望的、有前途的平台的做法。早在打字机开始流行的时候,打字机的生产商就意识到网络效应和路径依赖问题,通过打字比赛,选出最优键盘布局,在这些打字比赛里,QWERTY 一直名列前茅,另一个键盘布局“德沃夏克” (DVORAK)的键盘布局也曾胜出,但DVORAK并不见得比QWERTY好多少,没有人选择这种键盘格式。所以市场上关于“目前使用的键盘布局QWERTY是低效的”说法,是一种以讹传讹的神话传说。

现实中总有一些企业会逐渐做大,形成自然垄断,企业之所以做大,有其内在规律,自然垄断的特点:需要一个大而全的网络,但人们出于对竞争的一种特殊理解,以为把大公司分拆成几个小公司才叫竞争,硬把一个公司给拆开来。原来的规模效应大打折扣,经营成本、交易费用反而上升。到底怎么样才算是鼓励竞争,难道自然垄断的领域就不存在竞争,就得由政府来监管吗?事前公开拍卖招标,是一种通过市场竞争来解决自然垄断效率问题的办法,既不会出现多家公司同时提供服务的浪费,也满足了通过竞争来提高效率的要求。不是非要把一个做大的企业拆解开来才叫竞争,一种模式取代另外一种模式,一种类型的产品取代另一种类型产品的竞争。那些在原有技术、经营模式下,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我们应该放它一马,反正技术的发展很快就会超越、取代它们。

两家大企业互通电话,进行勾结定价可能出现吗?勾结定价需要克服很多障碍:要把每一个可能的竞争者都包罗进来,很不容易。还必须让每一位勾结者都答应同一个价格,但不同的人心目中的价格不一样。还要防止作弊行为。当发现有人作弊时,要对作弊的人做出适当的惩罚。所有这些障碍加在一起,勾结就很难持续下去。只有背后有政府支持的勾结能够长久维持下去,例如工会,在有法律保障下的工会和罢工,他们就能够持久地维持下去。勾结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吗?回忆一下需求曲线:企业的收费越高需求量就越低,企业的收费越低需求量就越大。无论是价格过高还是销量过高,都不能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当面对一条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时,企业家要做的是寻找那个使他的收入和利润能够达到最大化的定价和销量,做一个“觅价者”,当两家企业都企图去寻找同样价格的时候,驱使它们的很可能不是勾结的意图,而是市场的力量。

倾销与捆绑

掠夺性定价:表面看好像是定价过高的意思,其实指的是定价过低,把別的企业的市场份额都抢走了的意思。倾销:也指的都是定价过低。人们反对掠夺性定价或倾销的理由:故意把商品的定价压到成本价以下,市场份额被倾销者占有,其他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倾销者成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企业。倾销者利用在市场上的支配力重新把价格拾高,剥削消费者获得垄断利润。因此反垄断机构应该及时下手,对倾销者进行阻止、惩罚。但其实如果倾销者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开始涨价, 赚取垄断利润,那些刚刚离开市场但仍然存在的资源,很容易就会被重新召集起来重返市场,争夺相关的市场份额。靠大出血、低于成本价销售,把对手赶出市场,然后再重新提价把利润赚回来,这种策略不靠谱,风险很大。因为竞争对手的资源本来就没离开市场而且竞争对手的资源重新回来的成本很低。消灭竞争对手更靠谱的做法是直接收购,这涉及到你的开价是不是足够高,但通过自己的产品大倾销而把竞争对手赶出市场,然后再提价谋取垄断利润的做法,很不可靠。人们普遍相信的倾销或者掠夺性定价的两步曲,其实是不现实的。在商业社会里,绝大部分的倾销,其实是生产力提高的证明。反倾销罪其实是贸易保护的一个借口。

传统上认为捆绑销售就是强制搭售,是垄断者滥用自己市场支配地位的做法。经济学分析指出:这种策略其实站不住脚,垄断者面对的是一条不变的、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如果想要多挣钱就不可能为所欲为,只能在那条不变的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下,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定价和销售量。任何增加消费者不必要负担的行为,都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捆绑销售并不能够籍助卖家增加他的垄断收入;也不能帮助卖家把他的垄断地位,从一种产品扩充到另外一种产品。卖家进行捆绑销售的一个重要目的:对消费者进行区别对待、价格歧视,这能够促进生产、促进交易、减少无谓的损失。

垂直限制

最低零售价限制虽然能消灭零售商之间的价格竞争,但是减少了价格维度上的竞争,零售商之间会在价格以外的维度——服务的维度展开竞争。这种做法会促进零售商之间提供服务的积极性,这是厂家所希望达到的效果。最低零售价限制,在削弱了同一个品牌不同零售商之间的竞争的同时,增强了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对消费者而言利远远大于弊。而最低零售价限制这种做法,历史上早就有了,但在1911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判作违法。经历49年,经济学家终于给出了理由充分的解释。又经历47年,美国最高法院才接受经济学家的建议,正式修正错误,让最低零售价限制变得合法。

垂直销售限制之争有三场战役:第一场:关干销售区域划分;第二场:关于最高零售价限制;第三场:关于最低零售价限制。三场战役打下来,经过了将近一百年,垂直销售限制在美国终于合法。最低零售价限制、最高零售价限制、销售区域划分的共同特点:表面看,它们都是限制贸易的行为、约定,从另一角度看,它们引导了经销商在另外维度展开竞争,提供更多增值服务,这是垂直销售限制积极的经济学意义。

市场深意

在反垄断执法中两种不同的执法原则:一种是本身违法原则,简称“本身原则”:在执法过程中,不问原由,只要有证据表明被告人事实上做了某件事情,他就违法,不需要问动机是什么、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这么做对你自己和社会的影响是什么。另一种是理性原则与本身原则是相对的:当事人做了一件事情,不见得一定违法,但要全面衡量此事的前因后果。反垄断法执法早期盛行“本身原则”,执法者非常有自信地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样的商业行为是促进竞争的,什么样的商业行为是阻碍、抑制竞争的。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通过一系列案件,使得捆绑销售、拒绝交易、分区销售、价格歧视等些非常常见的商业行为,从本身原则的管辖下,转到了理性原则的管辖之下。一位法官可能是固执、短视、无知的,但是众多案件、法官的经验加起来,法律判决的传统朝着符合经济规律的方向靠近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大了。规则简单易行虽有好处,但如果规则是错的,破坏了特定商业行为所带来的巨大经济价值,造成损失和巨大成本,那么人们花费法律资源来纠正它就是值得的。法律条文是静态的,层出不穷的案件是动态的;法律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但层出不穷的案件,会反过来影响法律的改变。

从统计学视角继续讨论反垄断法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政策。假阳性错误:把不具备你所指特征的对象当作是具备这种特征的对象——认错人了。要捉一个坏人,却捉了一个好人。一个人头晕去看病,医生说他患了高血压,实际上他只不过是工作太紧张而已,这时医生犯了第一类错误、假阳性错误。假阴性错误:把那些本来具备你想要确定特征的对象,当作是不具备这些特征的对象而放过了。放错了坏人。一个人明明患有高血压,医生却没有把它诊断出来,这时医生犯了假阴性错误。这两种错误实际上是两件事,犯一种错误并不等于犯另外一种错误,要区别。这两种错误之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多犯其中的一种错误,就会减少犯另外一种错误的可能。过去的胶卷照相机,胶片数量少、要拿去冲洗,成本非常高,每拍一张照片我们都非常小心地设计。第一类错误(拍错照片)的错误就会减到最低。但与此同时,也极大增加了犯第二类错误(错过精彩画面)的机会。现在的数码相机,可以高速连拍,几乎没有成本,把错过精彩瞬间的机会降到最低,但与此同时拍了很多根本不值得收藏的照片。第一类错误与第二类错误具有此消彼涨的关系的。判断商业行为是否为反竞争行为时,也同时会犯两种错误,法官一旦犯了第一类错误、假阳性的错误,把一种明明是促进竞争的商业行为判定为有罪,对整个商业发展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形成很大的阻力。这种错误再要纠正过来,时间很长,成本很高,过程复杂。法官犯了第二种错误,让一种破坏竞争的行为逍遥法外,放错了坏人,后果远远没那么严重。一种破坏竞争的行为,即使逃过了法官的法眼,在激烈竞争的市场里,也维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别的竞争行为所取代、修正、超越。在反垄断领域放过一个坏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远不如捉错一个好人所造成的伤害大。每当在见到自己看不太懂的商业行为时候,与其犯假阳性错误,不如犯假阴性错误。在自己看不准的情况下,让子弹多飞一会儿。这种管理哲学是非常睿智的。今天新经济蓬勃发展,许多新的商业模式涌现出来,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奉行相同的管理哲学,做弹性管理、园丁式管理、底线管理。新的业务模式产生了,先让它存活一段时间,看看问题在哪里,看看商业机构本身是不是有能力解决问题,再来监管、立法。

人们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对竞争政策的打造是相辅相成的,对商业模式有不同的理解,就会对竞争政策有不同的看法。总结一下,大致可以分成四个学派,构成了对商业行为和竞争政策四个层面的认识。第一层认识:哈佛学派的认识——从静态的数学模型出发,优点是简单易懂,易出成果,缺点是跟现实相去甚远。第二层认识:芝加寄学派的认识——深入到过去没有深入到的细节中去,包括企业内部的结构、产品的质量、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整个市场的商业结构等,对许多常见的商业模式做了新的解释。缺点是比较繁琐。第三层认识:奥地利学派的认识——认为竞争本来就是开放的,竞争本来就是多元的,竞争模式的涌现本来就是不可预测的,学者和官员都是后知后觉的,最好不要管那么多。第四层认识:弗吉尼亚学派的认识——也就是公共选择学派的看法,他们换了个角度,解释为什么错漏百出的反垄断法在世界各地那么受欢迎,原因是有很多人都从中得利了。

趋势与调控

货币的作用

以上都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是:需求和供给。选择、歧视、成本、产权、产权的冲突、产权的治理,所有这些都是对人的需求的深入的研究。交易、比较优势原理、贸易自由化、厂家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困难、各种不同商业模式的兴起,这些都是对供给的行为做深入的分析。把供给和需求用到劳动力这种商品上面去——劳动经济学;把供给和需求用到不同时间点的商品上面去——利息理论、对金融市场的研究。微观经济学研究的供给和需求,都是建立在个人选择上面的,任何一宗交易都是以个人的偏好和选择为依据的,“个人主义的主观价值论”,是整个微观经济学的基础。

接下来是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概念,是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创立的经济理论开始风行以后,才出现的。宏观经济学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研究的是加总变量之间的关系。它所考察的变量是由无数具体的交易汇总起来的抽象概念。总需求、总供给、价格指数、总失业率、一个国家货币的汇率、当前市场的利率、整个国家的失业率,宏观经济学试图研究这些汇总指标之间的因果关系,它们之间互相影响、互相起作用的规律。宏观经济学之所以困难有五个原因:困难之一:加总变量之间因果关系难确定,宏观汇总的经济指标之间,可能根本不存在人们预想的那种、在微观经济世界里才存在的直接因果关系。困难之二:微观动机与宏观现象因果关系不显著,宏观的数量变化和人的微观行为之间的关系可能不是那么显著,有时你看到一个宏观现象,并不容易马上就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困难之三:影响因素多而案例数据少,在宏观经济领域,经济学家提供的理论、故事、版本很多,但谁也说服不了谁。困难之四:经济现象和政策措施之间存在时间滞后,存在几个时间点上的时间差,它们有时长、有时短,对研究宏观经济问题增加了很大难度。困难之五:政府很难把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身份分开,政策的制定者,他们本身就在市场当中,这也增加了形成有效政策、评估政策的困难。

整个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其实是协调的问题,而协调的核心手段,就是货币。换句话说,宏观经济学的关注点,就是整个社会是如何通过货币来达成合作和协调的。最早的时候,哲学家认为钱没有用。亚里士多德曾说“Money is barren.”(barren是贫瘠的、不能生育的、没有价值的、不能开花结果的意思)奥地利学派的鼻祖,卡尔.门格尔认为货币之所以有用,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只要别人觉得它有用,只要别人愿意接受它,它就起作用了。奥地利学派的“自发秩序”指社会上的各种秩序,不是由哪一个个人或权威机构主动设计出来的,而是由无数人的行动汇合而成。语言是一种自发秩序,货币也是一种自发秩序。货币作用之一:货币帮助我们摆脱了物物交换下,必须满足双重偶然性的要求,带来巨大的方便。多挣钱不代表你爱的只是钱,钱多只代表机会、选择更多,至于怎么用这个机会、怎么使用你的选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志向。货币作用之二 :降低质量检验成本,物物交换要求每个人成为所有商品的质量检验者,而有了货币,我只需要检验货币的真假就行了。货币作用之三:增加市场交易量,由于不需要满足双重偶然性的要求、质检成本减半,使交易量大增。用什么来做货币,是次要问题。

一个社会一旦确定了用某种商品来作为货币,这种商品在流通当中的质量就会发生变化。质量较高的品种会被人们保存下来,质量较低的会留在流通当中。质量不高的货币会把质量较高的货币驱赶出流通的领域。这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定律”。但是很多人忘记了,货币之所以有用,就在于人们相信它有用,只要人们相信货币有用,就不需要用那么高质量的商品来充当。劣币驱逐良币是对的,符合经济效率,劣币就是有效率的货币。今天基本上抛弃了用真实的商品来充当货币了,大家都是用纸币,不消耗真实资源。只要你相信它有用,它就有用,这就行了。

一个封闭的社会,假设里面有1000 块钱在流动,人们利用这1000块钱所提供的方便来进行交易。这个社会里有一个商业银行系统,专门帮人们把钱存起来,然后它自己再把钱贷出去,从中赚取利差。人们再把钱存到商业银行里去,这时商业银行多了1000块钱。商业银行收到钱以后,又把钱贷出去,借给别人。经过这样的过程,商业银行的账户,从1000 块钱,变成了2000块钱、3000块钱,一天一天累积下去,无止境地增长。这就是创造货币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不是无止境的,政府对每一家商业银行都有“法定准备金”规定:在收到存户的存款后, 必须留下一部分(例如法定准备金率20%),这样1000块钱在20%的法定准备金率下,就只能创造4000块钱的新生货币。再加上我们称之为基础货币的1000块钱,就只能导致整个社会有5000块钱的货币在流通。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能力,与法定准备金率成反比,法定准备金率越高,它能够创造货币的倍数就越低。现实生活中,创造货币的过程是有摩擦的,创造货币的实际倍数跟市场对货币的需求有关。社会上最早的那1000块钱,能够创造出多少再流通的货币,是一个波动的数学——有一部分资金相当活跃,有一部分资金在沉睡。货币银行学,对这些不同活跃程度的货币有专门的衡量标准,分别叫M0、 M1、M2、M3等等。M0:被称为基础货币,它是公众和商业银行持有的通货;M1:在M0的基础上,再加上活期存款和支票存款;M2:在M1的基础上,再加上低于1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M3:更广义的货币,在M2的基础上,加上那些高于1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即那些更稳定、更不活跃、更不流通的货币。一旦发生挤兑,商业银行一定倒闭,商业银行不够钱给大家取。这不是商业银行经营不善的问题,而是由于商业银行能够创造货币这种固有的机制所造成的。这种商业银行无法满足所有存户提现要求的困难,称之为“流动性困难”。遇到这种困难,不能怪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背后需要一个更强大的支撑,去尽量满足所有兑换的要求,平息人们的传言,挽救整个商业银行系统。但也存在银行自己经营不善要倒闭的资不抵债的困难。每一家商业银行都是低买高卖的商业机构,会遇到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困难。遇到这样的困难,就应该让它受到市场的惩罚,就该让它倒闭。在任何一场金融危机中,分辨一家有问题的商业银行,到底是因为资不抵债的困难而造成的,还是由于流动性的困难而造成的,这当中有一定的困难。这也是为什么每当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人们会争论不休,到底政府应不应该出手相救。这个问题不好解决。

商业银行具备创造货币的机制,整个体系就有自动创造货币的本领。如果不是由于准备金率的要求,商业银行把钱存进来再把钱贷出去,循环往复就能把有限的基础货币无限放大,凭空增长账面上流通的货币。但实际上我们不能这么无限地增长,背后起控制作用的其中一种机构就是中央银行。在一个社会里,谁有权利发行货币,谁就能享有无中生有地凭空占有一定社会资源的特权。发行货币的人对使用货币的人说:你用我的货币,我保证你任何时候不想用这个货币了,都可到我这里兑换相应的自然资源(金子、银子),这是一张货币背后的本位支持。货币在现实流通的过程中,人们总会多多少少地存有货币,而永远不会拿它来兑换真实的货物。这个货币的数量整个社会加起来非常巨大。也就是说,发行货币的人是一本万利,永远不需要用真实的财富来兑现他所做出的承诺。但是要维持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也要付出成本:建立信用,让人人愿意使用这种货币,本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国力要足够强大,让人们相信即使在危难时期,这些货币也会被认可,做到这一点很容易。要有足够强大的军事威慑力,如果有哪个国家、地区假冒你的货币,你有能力把他们拿下。控制一个国家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一般是这个国家中央银行所要完成的任务。不同的国家,中央银行有不同的名称。中央银行也要充当最后贷款人,商业银行体系本身固有的“流动性困难”。如果存户出现恐慌,要把钱都取出来的话,整个银行体系是没有那么多钱给存户提取的。这时中央银行就要发挥作用,帮助那些有流动性困难的银行,尽量满足存户的要求,平息存户的恐慌。各国的中央银行的基本任务:保持一个国家货币发行量的稳定。除此以外,有些中央银行还担负着调整经济发展速度、保持就业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任务。

宏观调控

通货膨胀是指物价的持续增长。两个关键点:第一,它指的是总的物价水平;第二,持续的而不是短期的增长。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有很多,其中一个很常见的叫“消费者物价指数”,简称CPI。例如:如果消费者物价指数是120块钱,原来用100块钱就能买得到的一篮子货物,现在得用120块钱才能买得到。这一篮子货物是事前约定的,这一篮子货物并不等于日常所要消费的具体货物种类。当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到120块钱时,并不绝对意味着你日常开销就会增长那么多,只是一个大致统计。恶性通货膨胀是指:每个月的通货膨胀率超过50%的情况,即1月1日用一块钱能买到的商品,到明年1月1日要用130元才能买得到。经济学家通过“货币数量论”的理论框架,来分析理解通货膨胀现象。这个方法古老、扎实,直至今天还被广泛使用。

平均物价与货物总量成反比:货物总量越大,产生通货膨胀的机会就越低。平均物价与货币流通总量成正比:货币流通总量越大,产生通货膨胀的机会也越大。平均物价与货币流通的速度成正比:货币流通的速度越快,通货膨胀的机会也越大。每当发生了通货膨胀,宏观经济学家就开始对是因为哪个因素而导致的展开争论。一派认为通货膨胀是由各种各样不同原因造成的,因此他们提出的对抗通货膨胀的措施也是各种各样的;另一派经济学家一成不变地认为,造成通货膨胀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钱发多了,解决的办法也非常简单,就是减少发钞,控制货币发行量。

当发生通货膨胀,过多钞票进入流通中时,并不是均匀地影响每一个人的。货币要经过一段时间才逐渐在整个社会摊匀的现象,被称为“坎蒂隆效应”。这种效应更像我们把一种黏性液体,例如蜂蜜,倒入一个容器当中的时候发生的现象。这个液体会有扩散到整个瓶底表面的趋势,但是液体流动、扩散会有一个过程。刚开始,蜂蜜倒下去的时候,会有一个轻轻的隆起,而这个隆起会慢慢地向外扩散。即使我们不再往里面倒入更多的蜂蜜,要达到完全持平的表面,仍然需要一段时间。经济生活中的个人,很难分辨物价上涨的性质,究竟是一种相对价格的变化,还是一种全局物价水平的变化?但又直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行动。通货膨胀的发生、波及和人们采取对策不是瞬时完成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相对得益,有些人相对受损。通货膨胀具有转移社会财富的效果,在整个通货膨胀发生的过程中,财富主要以钱的形式保存的人会受损,靠约定利率、固定金额的收入过日子的人会受损;财富主要以物的方式保存的人会相对得益,靠不断出售资产兑现现金的人会得益。在私人和政府之间,也会产生财富的转移,政府多印抄票,政府的购买力就会增加,民众的购买力就会下降,这实际上是政府向民众征收的一种无形的税收;通货膨胀使工资水平上了一个档次,要承受的税率更高,而实际上财富并未增加。人们有个错误印象,如果这些大公司不着急提价,如果大工会不着急提高工资,如果房地产商不着急把房价卖得那么高,如果人们不争先恐后地去买房,就不会发生通货膨胀了。如果你认为通货膨胀是由于这些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你就会谴责这些提价、提高工资、买房的人。但如果你认为通货膨胀的根源在于发行钞票过多,你就会觉得这些行为是对通货膨胀的合理反应,没什么可指责的。通货膨胀并不是这些人造成的,这些人只是率先察觉、率先做出反应而已。惩罚限制这些人,并不能改变正在发生通货膨胀的事实,就像枪毙信使并不能改变坏消息。

市面上有一个观点,到今天还广为流传,通货膨胀跟失业之间具有反比的关系即:当社会出现比较高的失业率的时候,可以通过制造一些通货膨胀来解决它;当失业率越低、就业率越高时,社会的通货膨胀率也越高。原因是每当发生通货膨胀发生时,新增货币的扩散需要时间,人们对通货膨胀来临的认识需要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会迷惑一些人做出错误的决定。货币像水又像蜜,开始时像蜜,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是水。当社会对通货膨胀的预测能力提高,政府通过制造通货膨胀来减少失业率的努力,就会越来越失效。这时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的反向曲线关系就会被打乱。如果政府反复使用通货膨胀来对付失业,失业不但减不下去,可能还会出现通货膨胀和失业同时并存的现象,也就是滞涨。也就是说在长期而言,不论通货膨胀率是多高多低,失业率或者就业率都是一个比较固定的常数。

通货膨胀和汇率都是加总的宏观经济指标,汇率是不同国家之间货币的比价。汇率的三个决定因素: 第一,国与国之间对真实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第二,一个国家货币发行量的变化;第三,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外币兑换所施加的各种管制。政府希望资本自由流动,本国的货币和外币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希望维持汇率稳定,希望通过中央银行调节本国货币流通量,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但在上述三个方面,任何政府只能占两件,三者不可得兼,这就是经济学关于汇率的“不可能三角定律”。中央银行可以控制本国货币的发行量。在“不可能三角定律”中先占了“货币的酌情权”,只能在剩下的两个选项里:外汇的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中做一个选择。选择外汇自由流动:汇率就在市场上波动。追求稳定的汇率:就不得不放弃外汇的自由流动,只能对外汇进行管制。

宏观学派

自从1929年美国发生大萧条以后,世界各国不断经历各种经济周期,使经济学界产生了持久而迫切的需求,好好地研究经济周期到底是怎么回事,能否通过人为干预办法来调节经济周期。经济周期也是宏观经济学兴起的背景。调节宏观经济有四个目标:第一,实现生产、就业、财富稳步增长,波动越小越好,未来越稳定、可预期越好。第二,实现低(或平稳)通货膨胀率,最好为零。第三,实现高就业率,所有资源都不被闲置浪费。第四,实现生产力(GDP)高速增长。对抗经济周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动用最强大的政府力量做两件事:第一:货币政策,第二:财政政策。所谓货币政策,就是政府通过调节经济体中货币的流通量,来调节经济的发展,从而起到逆经济周期而行的效果。通过影响基础货币量或者在公开市场上买实债券,影响货币的流通量。这是真正有效的。改变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贴现率,不能真的改变市场利率。财政政策是在不改变货币总量的情况下,政府通过税收多挣钱,在把钱花出去。财政政策的四个困难:第一、时间滞后的困难;第二、挤出效应:政府支出和私人支出之间互相排斥;第三、政府的效率问题;第四、政府资金来源的向题。

人们对经济周期问题的兴趣,刺激了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不同的学者对经济周期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奥地利学派由卡尔.门格尔和他的学生庞巴维克共同创立,奥地利学派指的不是学者的国籍,而是一种特有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它们的基本主张:只有个人才能做选择;交易总是在市场中完成的,研究市场上的各种约束条件,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人的动机是我们理解经济现象的一个重要内涵。奥地利学派对经济周期的独特看法:货币不是中性的;资本是异质的,不是同质的;各种社会机构和安排,是人们共同行为的结果,而不是计划的结果。奥地利学派认为经济周期的起源是由于政府过度发钞,短期内误导人们对未来的决策,产生暂时的繁荣景象。当政府停止过度发钞后,泡沫就会破裂。为了抑制政府过度发钞,奥地利学派提出两个基本解决办法:一个是回到金本位,金本位,就是以黄金的数量为发钞的依据。奥地利学派认为,黄金的数量是有限的、基本不变的,如果以黄金作为发钞依据,就基本可以锁住货币发行的总量。但其实金本位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经济体在发展,用金子所衡量的货物和服务本身在变化,物价不可能稳定。另外金子的数量本身在变化,如果黄金作为货币的本位,人们发现、开采、人工合成黄金的积极性会大增。另一个办法是实施自由发钞制度,虽然实施难度很大,但是也算是一个备选方案。

学术的运气

凯恩斯学派认为经济周期产生的原因: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姑且称之为动物精神,人们的消费忽然减缓了。社会的总需求降低、总消费下降,它对就业、产量和价格三者的影响是不对等的,价格的调整总是迟钝和缓慢的,真正受到冲击的是就业和产出。由于这种价格刚性,经济体无法自行调整,政府就应该担当一定的责任。在社会总需求、总消费不足时,代替人们形成需求,产生消费。人民不花钱,政府来花钱,才能够渡过经济波动难关。。要抵抗经济周期,政府就应该有所作为,逆经济周期而行,在人们不愿意消费的时候替人们进行消费。钱从哪来?主要靠政府举债。

货币主义学派认为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增发钞票。凯恩斯学派的对付经济周期的措施没用,不会产生明显效果。人们的消费不取决于瞬时的收入,而取决于他们的永久收入预期,政府的短期刺激政策不会奏效。

理性预期学派认为:人们在决定个人消费时是有预期的,会盯住自己的永久收入,人们在解读政府经济政策时也会有预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制造通货膨胀来对付失业率,开始以为经济繁荣,扩大雇佣,后来发现只是通货膨胀,政策失效。政府刺激消费,开始时人们有钱了去消费,后来发现政府发的钱不是白给的,迟早通过增加税收要回去,政策又失效了。政府的政策会失效,不是因为政策不好,而是因为政策会被人们的预期所抵消。政府企图平息经济周期的措施,本身就会增加经济波动。

真实周期理论:经济周期本身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去管。外生变量(各种冲击)无所不在,本来就是真实生活的常态,经济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对新冲击的反应总是滞后、迟钝、刚性的,所有调节缓慢、反应不充分、市场无效的现象,其实都是正常的。

不同学派对经济周期产生的过程,以及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提出了非常不同的理论,这些不同的理论有的互补,有的针锋相对,有意思的是,这些理论的领军人物都先后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八仙过海,百花齐放,这就是今天宏观经济学的局面。宏观经济学家争论不休有三大原因:第一: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宏观经济现象涉及的变量太多;第二:宏观变量本身是一些加总的变量,这些变量之间未必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三:人会形成预期,会产生对策。

宏观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八大问题有七种不同看法。但经过多年的争论,宏观经济学家还是达成了一些共识:第一,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主要靠供应方面的因素;第二,短期的经济波动,则往往来自于需求方面;第三,在长期里,通货膨胀和就业之间并不存在稳定的替代关系;第四,在长期里,货币增长率决定了通货膨胀率;第五,政府试图微调经济周期是做不到的;第六,大家普遍接受了“人是有对策的”这一点。

政治与法律

官僚体制

在经济学中专门研究非市场决策问题的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它是去掉浪漫的政治学。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论是把经济学研究人们在市场中行为的方法,运用到人们在非盈利机构的活动中去。这种研究方法最重要的有几点:第一,个人主义主观价值观,任何决策都是由个人做出来的,集体不会做决策,不存在“集体意志”一说;第二,动机主导论。任何组织内部,人们在约束条件下追求最大利益,这一点不会变。一个人在不同环境,不同制度约束下的行为,可以进行分析并合理解释;第三,人的思想、观点和言论像物理资源、产品和服务一样,具有外部性。集体中的个人所传播的思想会对别人产生影响。公共选择学派关注这些个人言论和观点对社会整体造成的影响。

非市场机构和组织的最大特点:它们的行动不以钱为指导。官僚体制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是一个中性词。官僚机构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机构或者组织:第一,雇主和雇员不从该机构获得的收入中直接分配收入。第二,至少有一部分营运资金不来自于营运活动,而是从别处划拨。例如政府、大学、私人研究所、 研究中心、慈善机构、宗教团体。第三,每一个在官僚机构里的人,其绩效评估基本由上司决定。在官僚体制工作的人有许多上司,这些上司离他越近对他的影响就越大;他的上司离他越远,即使官职更高,对他的影响也越小。因此,每个人都把官职比他高,但离他岗位比较远的人看作是与自己职位相等的人。官僚体制里的每一个人,要取得顶头上司的认可,是面临的非常重要的约束。官僚体制里的上司,追求的是金钱以外的其他因素——办公津贴、权力、照顾下属的机会。官僚体制内部的信息传递是一层一层传达的,信息在传达的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失真。在官僚体制内有成就的人一定是有野心(或雄心)的,有些官僚体制的升迁恰恰把谦逊当作重要的衡量指标,因此一个非常聪明又有野心的人,会比别人显得格外谦逊。官僚体制不和金钱收入挂钩,追求的是更远大的社会理想和目标,但实际上,官僚体制里的每一个人,要存活下来、取得发展的机会,必须赢得上司的认可,因此他们每做一个决策都遇到一个两难的选择。只有那些服从上司意愿的人,才能在一次一次的筛选当中,在体制中存活下来。所以,不管你进入一个行业之前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怀有什么样的愿望,追求什么样的理想,经过一次一次的洗礼以后,能剩下来的就是想法、经验、态度都非常接近的人。

选举是一种政治行为,但它与经济学也有关系。在任何选举中,不管那些参选人的政治理想原来是怎样的,只要他们想获胜,就必须选择那些能够讨好中间选民的政纲。这就是政治选举的经济学分析中的中位数投票原理,要获得最大多数的支持,就要迎合中位数者的偏好。当人们只有一个单一偏好的情况下,选举结果所要依从的经济规律:中间人说了算。这让人们看清楚了政治当中不浪漫的、现实的一面。但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有不止一个幸福点,一群人各自有若干个幸福点。阿罗不可能定律解释道人们要选择真正能够代表大多数人意愿的选项,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选择的结果其实是循环的。选举组织者或会议召集人,看似公平。实际上,不同的问法决定了不同的答案,并不存在“大多数人的意愿”这一说。“阿罗不可能定律”预测的是一个动态的、议而不决的结果,但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现实生活中,每一次人们投票,都有一个会议召集人或议程设计者。他设计了怎么问别人、设计选举方案、设计选举选项,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选举的结果。虽然开会时,大家可以民主表达意愿、投票表决,但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投票的结果,在他选择投票方案的时候就已经暗中决定了。逃避“阿罗不可能定律”的一种办法是不要让人们投选票,而是投钞票。用钞票投票,不仅反映选民对不同选项之间的排列顺序,还能反映对不同选项偏好的轻重。

投票的规律

选票交易可能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选票交易有时候能够使得选举结果更有效,选票交易有时候又使得选举结果变得低效。原因在于只要进行选票交易,那么选举的结果就会从选举人的中位数偏好向平均数偏好偏移,在没有选票交易的时候,选举人的中位数说了算,在有选票交易的情况下,选举人的平均数说了算。选票交易的结果到底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选票交易之后,选举人偏好的平均值到底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既然根据经济学原理的分析,很多经济政策都是低效、无效、甚至起反作用的,这些被很多经济学家一直批评的经济政策,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采纳、执行,而且执行的往往还是那些民主国家。很多人会说:“民主是最不坏的制度。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是对的,通过反复的公开交流和比较,人们最终总能够找到合适的经济政策。”那么为什么这些错误没有被大多数人看见呢?理由之一:人是无知的。教育普罗大众,让民主更健全,很多人相信民主是最不坏的制度,人们对民主有一个基本的信念: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是对的。教育人民,使之更接近真理,掌握更多信息和社会运行规律。人民被教育好了,民主就健全了。但大众对经济学的认识并没有多少增加,政治知识也相当贫乏。理由之二:选举机制天然容易被利益团体操纵,在选举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中间选民,不是中间选民而去投票,这一票是没有意义的。选民人数多时,成为中间投票人的机会非常小。任何一个国家的利益团体都是人数比较少、互相可见、得益非常大的一群人。他们利用公共政策赚到的钱,是全体人民付出的。但全体人民高度分散,互相不可见,每一个人受到的损失非常小,联合起来反抗的成本非常高。在这种格局下,那些有巨大利益的少数派,就会有积极性去操纵选举的结果,让大多数分散的选民来承担代价。

人的无知造成不良经济政策,是假定人是非理性的、愚蠢的,但这是经济学家最不愿意做的。经济学家在别的场合,总喜欢假定人是理性的,能够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那些不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会在生存的竞争中遭到淘汰,能够存活下来的总是符合规律的。所以经济学家自己对这个理由也不满意。经济学家唐纳德·威特曼又对这种流行的“利益团体操纵选举结果”的理由提出了严重质疑。他说:选民在政治问题的无知,不妨碍他们做出正确的政治决定。因为市场机制本身提供了充分的帮助,让你在无知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市场机制通过分工和交易的方法,使得信息处理专业化,减轻人们做决策所需要的知识负担,通过厂商的品牌、第三方认证、履行各种合约的制度安排,让人们做出正确的决策。政党就像一家公司,政党的名声好比一家公司的声誉,通过多年努力积累而成。党内对党员有各种纪律,这好比公司内部的品质管控程序。新闻媒体、政治分析员、非盈利组织、智库,都对政党的行为、政治家的一举一动作着密切的观察,进行着密切的监管,一旦有差池就会被曝光、就会被放大。与市场体制里的消费者委员会、违约惩罚、侵权赔偿,是一个道理、一个功能。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可以通过类似市场体制里的专业化的分工办法,来相互竞争,不同人群的不同诉求之间的有效抗衡,起到了降低交易费用、统一发声、有效传达信息的作用,众多利益团体互相争夺、互相抗衡,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政治机制。利益团体间的竞争,帮助选民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样,人们对经典的公共选择问题——民主为什么会产生不良经济政策——这个问题的研究陷入了困境。

布赖恩·卡普兰教授,他花了很长时间研究唐纳德·威特曼提出的观点——政治的决策机制本身跟市场的决策机制一样都是有效的——他说问题就出在一个细节上。卡普兰通过研究指出,大众的经济学认识是有系统性偏差的。这些偏见归纳起来有四点:第一,排外偏见。大多数人都认为,很多经济问题是由外人造成的,这些外人要么是一个城市里的外来人口,要么是一个国家以外的其他人。他们跟经济学家相比,往往不能理解外人对本地人、本国人的福利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老百姓当中普遍存在的排外偏见,这解释了大量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挥之不去的现象。第二,职位偏见。人们普遍觉得工作岗位像桌子、椅子一样,看得见、摸得着,也会流失到海外被外国人占有。正是因为这样,人们普遍欢迎那些把就业机会留在本地的经济政策。第三,反市场偏见。人们对供求的关系、对价格的作用,往往理解得不够深。这造成了很多人虽然口头上说赞成用价格进行调整,但每次遇到具体的问题,他们往往会反其道而行,欢迎那些价格管制的政策。第四,悲观偏见。人们总是记得失业的感受或者非常担心失业,他们对现状往往不满,对未来往往担忧,而对过去又往往只留下美好的记忆。结果是总觉得今天不如昨天,明天可能会更糟。前面说过,在选举当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中间选民,非中间选民所投的票,对选举的结果没有太大影响。成为中间选民的概率,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参选人赢得大选的概率。参选人之间赢得大选的概率越接近,成为中间选民的机会就更大;而基本上已经是一面倒的选举,谁都不太可能通过自己的一票力挽狂澜。第二个因素是选民的人数。在现实的民主选举中,任何一个人去投票而刚好成为中间投票人,从而扭转选举结果的概率,任何一台计算器显示的结果都会是零。没有人可以通过参加投票来改变选举的结果。每当我们面临公共决策,我们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决策程序,一种是市场决策,一种是民主决策。一种是数钞票,认钱多少,另一种是数选票,认人多寡,这两种机制有区别吗?它们产生的选择结果,是会趋同呢,还是会分离呢?对此,卡普兰教授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人们在做任何决策时,都要同时考虑候选方案给自己带来的功能上的好处,以及面子上的好处。如果每位选民都得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财务责任——选赞成的就付费、选反对的就不用付费,那恐怕很多人都会选择反对。问题是,我们刚分析过,任何一位选民改变选举结果的概率都是零,所以每位选民都不需要像在市场里那样,为自己的选择负上财务责任。结果是,在政治选举中,人们会不惜代价地纵容自己在面子上的偏好。是否需要为自己的主张负直接的责任,是市场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根本区别。在政治领域,由于每位选民都不需要对自己的政治主张直接承担责任,人们就会理性地选择不理性。用卡普兰的话来说叫“理性胡闹”。因此,在讨论民主投票制度的优劣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经济学的这个重要而独特的视角:人们在需要承受代价的时候就会变得理性,在不需要承受代价的时候就会放纵自己的无知,就会放纵自己的感情和偏见,去支持那些无效的经济政策,让自己错误的观念、不负责任的观念对别人造成影响,产生巨大的外部负效应。

观念的外部性

过去100多年来,民主国家的政府赤字都有大幅增长的趋势,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民主制度。政客为了赢得选举,往往要采用避重就轻的办法讨好选民,把好处留到今天,把负担推到明天。民主伴随着赤字,这是制度决定的。游戏规则当初定下来时,结局也已经定下来了。

过去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政府承担着财富再分配、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能够把社会中有钱人的收入征收一部分,给社会中最穷的人使用。以财富再分配能够使得社会总幸福得到提高,但人与人之间的效用不可以进行横向的比较和加总,通过计算社会总效用的办法来支持或者反对任何一种公共政策,都是缺乏合理依据的。戴雷科特定律认为:收入再分配,真正得益的并不是穷人而是中等收入的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个社会最穷的人,他们的知识、时间、精力致使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参与往往很不够,他们根本没有意识、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替自己说话。而社会当中最有钱的人,他们也不屑于过多替自己说话,他们不在乎多交那么一点税收。而社会中处于中等收入的阶层,他们有很大的积极性,他们有很强的动机和能力,通过选举为自己说话,为自己办事。结果是社会上最富和最穷的人,共同补贴了社会上的中产阶级。

陪审团制度是在司法体系中,通过一人一票的办法让人们更接近真相的一种解决方案。案件审理两大类:抗辩制——通过正方和反方的辩论来厘清事实与纠问制——由专家型的法官,通过不断地追问来寻求事实的真相。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戈登·图洛克教授对一人一票的投票结果提出质疑。图洛克提出:陪审团制度往往降低而非增加了人们发现真相和得到公正的几率。现实生活中,像陪审团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很罕见的,当我们做重大决定时,都是找那些最关心了解我们的、最有经验的人,帮助我们做决策。不会跑到大街上找十二个与毫无瓜葛,漠不关心、一无所知的人投票参与我们的重大问题的决定。但奇怪在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如何量刑时,我们偏偏会这么做。陪审团制度中种族倾向对判案的结果有影响,智力水平对判案的结果也有影响。纠问制度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法官说了算,法官水平高低不同,假定水平越高的法官,判案准确性越高,同时他的收费也更高。好人愿意多付钱为自己辩护,因为只要多付一点钱,他请到的法官就高级一点,得出正确结论的机会就大一点。组织审判的国家、政府,也愿意多花一点钱尽量请资深、有经验的法官,以尽量逼近真相。只有坏人不太愿意花钱,因为花钱越多,请来的法官水平就越高,自己败露的机会也就越大。在整个诉讼中,大部分的资源,金钱、时间、精力都用在了刀刃上,用在了聘请更资深的法官追求真相上面,这样的审判效率更高。而抗辩制度中最后做判断的是在街上随便找来的普通人陪审,坏人有很大的积极性多花钱请好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法庭上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律师善于在陌生人面前表演,陌生人很容易被操控。大部分资金、时间和精力,是由坏人支付用来搅浑水的,审判效率比纠问制度低了很多。

公共选择学派,原先叫“非市场决策理论”。图洛克、布坎南认为: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不仅在市场的范围内适用,也适用于非市场领域。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也能分析人们在政府体制、宗教、家庭、爱情、婚姻等领域的行为方式,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人们选择的理由往往由立场决定,不同制度下,人们会偏向喜欢不同的理由;管制的结果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最后的赢家、输家是谁,与原来预想的不一样,时间越长远,结果与愿望的偏差越大;人们过去总以为候选人总是会追求大众真正的利益,实际上,一个政纲要获得支持,一定是根据选民的偏好分布来投其所好地制定,理想化的政纲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追求一个指标的最大化,不能同时追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的最大化,例如“多、快、好、省”是不可能的。

国家发展

人的理想都是相近的,一个国家的发展蓝图都是美好的,问题在于具体实施的细节上。人们总会追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其实精神文明往往是物质文明的一部分,没有物质文明,哪来的精神文明。人类发展不可能脱离物质条件的制约,气温会对生产力产生影响,科学、文学、艺术的发源地,也往往在那些不太冷也不太热的地方。追求物质享受与追求精神享受一样重要,追求物质享受的本身,其实也能提高精神享受。

古今中外人们的共同理想:获得更美好的生活,但愿望是一回事,能否实现愿望是另一回事,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经济制度和经济增长之间,既有联系又互相独立。美国传统基金和《华尔街日报》,自1995年至今连续22年所编制的经济自由指数的情况,来寻找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但经济自由指数也存在问题,我们还没有真正找到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把经济制度看成是原因,把经济增长看成是结果,要探索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规律,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公平有两个不同的起因:第一,是人们生来就有对公平的偏好、追求,这是人性的一部分。第二,是人们要追求效率。将公平置于效率之上的两套理论: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提出无知之幕的理论:假想在我们投胎到这个世界以前,我们不仅见过面,还聚在一块开过一次会。我们在投胎以前,面对着不确定性,在这个会上,我们一定会说:既然我们自己每一个人对自己的未来是无知的,面前仿佛挡了一块无知之幕,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是怎么样的。这时候最好的策略是我们现在就商量好,共同约定无论将来出生以后命运是好是坏,我们都互相帮助,尽量公平地分配所得到的财富。这样,我们的痛苦会减到最小,幸福程度能够达到最大。虽然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不一样,但只要我们在出生以前见过面,我们就一定会达成一个追求公平和平等的协议。既然是这样,我们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了,我们就要遵守我们在出生以前所签订的那个协议,尽量地追求公平。但其实每个人的风险偏好不一样,人的知识会逐渐增长,人的积极性对财富增长也至关重要,更何况真的平均分配也做不到公平。另一个理论是伊斯特林提出的:在一个社会里,幸福更主要地来自于相对的财富,而不是来自于绝对的财富。经济发展得怎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一个社会里的每个人都感觉到平等,就能够过得很幸福。至于财富的绝对位置并不重要。这个理论也存在错误,幸福和不幸福是相对的概念,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结论,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不可比的。只要人们看到了更美好的幸福生活,很可能就会展开追求。这些理论与现实中人们真实的追求有很大差距,并不能如实地反映真实的生活,更不能指导真实的生活。

我们虽然知道一些国家贫穷、一些国家富裕,但是这些国家为什么贫穷,另外一些国家为什么富裕,当中的原因,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到现在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有一派的学者和慈善家认为: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穷人缺乏一些脱贫致富必须的技术和设施。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部分中国人已经脱离了贫困,但并没用过这样的机器。威廉·伊斯特利在《专家的暴政》里提醒:在给予技术支持、设备支持、资金支持的时候,专家们可能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要让穷人发挥他们自己的能动性。两位美国经济学家达荣·阿西莫格鲁与詹姆斯·罗宾森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和贫穷的根源》写道,有些国家采取了包容性的政策,能够惠及所有人群,保持公正、公平,使得发展能够持续,使得所有人都能够和睦相处,发展自我的政策;有些国家采取了汲取性的政策,通过垄断、专卖、市场控制等方法,把社会上的资源集中在少数人身上的经济政策。使得有些国家会成功,有些国家会失败。但反例很容易找到:很多实施民主的国家,人民依然是非常贫困的。很多采取汲取性政策的国家,许多垄断者对人类的科技进步和物质文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经济学家对各种脱贫致富方法的研究,至今没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更重要的答案可能根本不在经济学的范畴之内,此外还有地理、文化、人群基因、自然条件等因素。回顾整个人类历史,贫困、野蛮、战争、饥饿是常态,富裕、和平、文明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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