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诉讼问答录》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

问: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
答:证券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义务披露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
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虚假陈述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行为统称为证券欺诈行为,发生在证券发行、交易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虚假陈述是其中最为普遍、最为高发的类型。
近四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数量、索赔金额呈稳步上升态势。笔者从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由项下,搜索所得案件数量分别为2017年7527件,2018年8255件,2019年12085件,2020年9945件。除2020年因诉讼方式改变,案件呈下降态势外,其余三年皆为上升态势。在案件数量保持高位的同时,索赔金额更是不断刷新纪录,比如成都中院审理的某案件中仅涉及券商的索赔规模已经高达10.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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