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要在语言上胜过别人,为何到底都还是输了?

人天生七窍,为何唯独口为单数?孔夫子或早已解答: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几千年来,君子修身莫不奉行“少说话多做事”之法,开口也须是“扬善于公庭,规过于私室”。

而因逞口舌之快招致祸患的教训,也委实不少。譬如我们所习惯的影视剧套路“坏人死于话多”。

想必你对这样的场景想必也十分熟悉:

当剧情进入高潮部分,反派大BOSS将满身是血的主角逼入绝境,已然稳操胜券。但他并没有立即终结主角,而是絮絮叨叨、侃侃而谈,得意地卖弄着自己的周密计划或光荣历史。

突然,“砰”的一声,大BOSS居然被干掉了。可能是有同伴及时出现解救了主角,更可能是主角通过聊天找到了破绽,利用主角光环反败为胜。

那么, “坏人死于话多”这个设定,到底是为了一波三折、悬念迭出的剧情需要,还是“邪不压正”的三观正确,而向光电总局的人折腰?

其实,这还真不全是导演编的。真实的生活,有时可比影视剧戏剧多了。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科学调查组创始人雷斯勒,曾在那本著名的《FBI心理分析术》里,记录过他与一位著名杀手大卫·柏克威兹的谈话。

柏克威兹,自称“山姆之子”,是20世纪70年代纽约一个名头很响的连环杀手,总是潜伏在深夜出击,趁情侣们在暗巷里缠绵时从车窗口向女方射击。作为“FFF团”早期的核心骨干,他得手后还会高调地给当地媒体写信,讲述自己的“传奇”故事。被捕时,他一共杀死了6人、击伤7人,罪行累累。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杀人狂,却告诉雷斯勒了一个此前所有心理学家、刑侦专家甚至卷福都没有想到的信息:凶手在行凶之后,常常会情不自禁地回到案发现场。

很快,心理学方面的一些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现象后来被运用到刑侦工作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美国小说家帕拉尼克在名作《肠子》里也提到过类似的桥段:

警探会在谋杀弃尸的现场藏一个麦克风,然后监听这里的情况,因为几乎所有凶手都会回到案发现场跟受害者说话。

很奇怪吗?这是因为所有人都有倾诉的需求,而杀人者只能与那个被杀死的,也就是永远都不可能出卖他的人分享自己的罪行。

现在你知道了,“坏人死于话多”其实是很有道理的,而并非编剧一厢情愿的自嗨。

说话之道,关乎情商,更关乎我们的人生成就,怎能不重视?

《了不起的盖茨比》开篇就有一句箴言:“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所以,千万别把自己的三观当主流,要始终在言谈中保持一种警醒和谦卑,不要动不动就以己度人,咄咄逼人。

否则,后果很可能是:我看别人多傻逼,殊不知别人看我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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