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难(12)-有欲矜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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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

有时君主想炫耀自己的智谋和才能,我就替他举出同类的其他事情,多给他提供根据,使他从我说的事情中取用说话的材料,而我却假装不知道,这样来帮助他自夸才智。我想向君主进献与人相安的话,就必须用好的名义阐明它,并暗示它合乎君主私利。我想向君主陈述有危害的事,就明言此事会遭到的毁谤,并暗示它对君主也有害处。我称赞另一个与君主有同样行动的人,谋划另一件与君主所做之事有同样计策的事。

先看第一句。炫耀之举,人皆有之,炫耀也是一种人性。不同的人炫耀的东西不一样,君主不会向臣子财富、权势,炫耀的是智谋和才能。一般来说,领导向下属炫耀的都是才能(智谋不是谁都可以有的),炫耀的形式是吹嘘自己的峥嵘岁月、光辉往事,而这是拉进关系(得感情)的好时机,你肯定知道这时候要捧着领导。

怎么捧呢?直接上溢美之词吗?不是的,这要放在后面,是结束语。(注意,前文说过当对方表达一个观点时把赞同放在前面)你要举出同类的其他事情,让领导从你说的事情中取用说话材料,帮助他完成炫耀的过程。你假装没在捧他,领导假装不知道你在捧他,虽然双方都知道。

每个领导下面都会有这么一个会捧领导,但没什么其他作用的人。(如果没有,那么肯定有某个人兼职了捧的功能)但这个人会捧和他同级的人吗?不会。因为捧人基本上是向人低头的代名词,所以如果你看到A捧着B说话,那么基本上A的地位比B低。

再看第二句和第三句。说难篇前文类似的还有“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这都体现了一个社会运行的潜规则——以公义之名行私利之实。(不要把潜规则狭义地理解为“潜规则女下属”。)

明白这个潜规则对你认识真实的社会至关重要,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无论在一线城市还是乡下农村,无论在社工机构还是公益组织,只要你细心观察都随处可见。之所以是潜规则,是因为不能拿到明面上去推行,继而就不能在明面上说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而实际上,“微损公利以实私欲”是被社会所默许并认可的。

(而推行明规则导致许多从小接受明规则教育的人在接触潜规则后会导致认知剧变,这个问题在后文中会谈一谈。)

(上段话用了一个“都”字,但这个潜规则并不是在社会各处百分百存在,而是绝大部分即超过90%的地方都存在。前一句话是认知层面上的,而在行动层面上是百分之百。也许在后文中,你发现笔者用了“全部”、“基本”等词,但你发现了例外的情况而认为用词不当,请参见前两句,后文不再重新做解释。如果在认知层面上也是百分百,那么会“用词”说明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一致,两者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不可缓解,只能缓和,例如缓和的方式之一是在组织内部教育组织成员要以公共利益为个人利益。

对于整个组织的领导者而言,其面临的利益及重要程度为:个人利益>派系及下属利益>组织利益。当然,这个层次的领导者你可能接触不到,更多的是直管领导。对于直管领导而言,其面临的利益及重要程度为:个人利益>上级利益>派系及下属利益>组织利益。对于组织内部的各个层级的成员来说,组织利益都是垫底,但明面上言及利益时组织利益都是第一优先级的。(这里列了几个利益并排序,这是整体而言的,但在实际的事情中,几种利益都是交杂在一起的,往下又可以继续分,有时上级利益会压到个人利益等,而前文说的C类实情是在事中的利益。)

最后看看第四句。这句话在说什么想必你轻易的可以看出来,同样的说法还有很多,例如,我赞扬另一个和君主有类似观点的人,我喜欢君主所喜欢的东西,我厌恶君主所厌恶的东西,反覆篇有“同声相呼,实理同归”。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要硬装着和领导相同,场合中言语上顺着相同就够了,其他的什么顺其自然就好。

末尾再插一句,在组织内部,如果你已经放弃向上爬了,打算成为咸鱼、老油条,很多饰言之举都不用做。

参考文献:

[1]梁启雄.韩子浅解[M]

[2]张觉.韩非子全译[M]

[3]汉语大词典[M]

[4]吴思.潜规则[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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