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生太短,余生太长

文/少年小孩

把自己写哭得一篇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天空朦朦胧胧,清新凉爽的风夹杂着青草的香甜穿过窗台,吹起了淡绿色的细纱窗帘,我时不时扭头往窗外看,在等一个人。

终于,熟悉的身影向我跑来,雨中林小莫的脸庞逐渐清晰起来,他打着伞,脚步溅起一个个的小水花,逆着光,有点不真实,我看着时间倒数“10,9,……,2,1。”

敲门声响起,我抓着门把手,顿了一秒,打开门,他笑得眯着两只弯弯的眼睛,露出一口大白牙,犹如雨后的阳光,静谧而和煦。

“方落落,你好,我是林小莫,听说,我喜欢你。”他笑嘻嘻地伸出胳膊,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呆头呆脑地望着我。

我握住他那双温热的手掌,抬眼对上他深黑色的眼眸,清澈而明亮,像是不经世事的小孩。

已经好多年了,我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三年前,林小莫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医生说从此他的记忆只能维持七天。这意味着每周周一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周之始,而对于他来说是新世界的开始。

每个星期的早上八点,他都会准时敲响我家房门,笑吟吟地自我介绍:“方落落,你好,我是林小莫,听说,我喜欢你。”

那时他还记得我的时候,我们还像平常一样开着玩笑。

他吊儿郎当地揉着我的头:“放心吧!小爷是不会对你始乱终弃的。”

我白了他一眼:“要抛弃也是我把你抛弃,像我这么美貌如花,追我的人都排到西伯利亚了呢!”

他咧着嘴笑起来,眼睛里明明有酸楚,却只能强装满不在乎,开着玩笑来粉饰太平,用笑容来掩盖。

我们两个人像是在争夺影帝影后的演员,表面乐观而无畏无惧,实则彷徨无措,恨不得下一秒就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大概就是看不见的恐惧。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真正失忆。说不定就是明天,说不定就是下一秒。那时的我们每天都待在一起,数着时间,要不就是装作无所谓开着玩笑地嫌弃对方,要不就是相对无言。

但是第二天早上见面时,对方那哭得红肿的眼睛和黑眼圈出卖了我们背后隐藏的假装坚强和隐忍。

我们追着时间,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而我们来不及登上诺亚方舟。

我十八岁生日的那天,他信誓旦旦地说要亲自下厨,我思忖了片刻,不想伤害他的自尊心地小心翼翼试探:“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放心吧!”他右手转着平底锅耍帅,帅不过一秒,锅从手中飞出去,我听见了“劈里啪啦”平底锅惨叫的声音,我在心里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他一手抓着鸡蛋,准备表演“单手打鸡蛋”,胜券在握地向我挑了挑眉:“下面就是,小莫厨艺的show time!”

但我觉得准确地说是林小莫的“恐吓时间”。因为接下来厨房里发出了一声声接连起伏的惨叫:“啊!啊!”

我从一开始的慌张地冲进厨房查看情况,到后来麻木地用余光斜睨他一眼:“又怎么了,林小莫,做个菜怎么好像打仗一样。”

“我酱油倒多了。”他拿起来给我看,我看到了一锅黑乎乎的汤。我突然觉得他好像童话故事里躲在树洞里的巫婆,戴着黑色的尖顶帽,抓着长长的骨头,搅拌着锅里五颜六色冒着泡泡的“毒药”,嘴边露出阴险的笑容。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想接过锅铲,准备接任“大厨”的位置,他却给我表演一个视死如归,死活不放开锅铲。我生气地瞪他:“那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他耸拉着脑袋,许久才低声诺诺:“我想做一顿饭给你吃。”

这句话对我来说什么意义,那时候不明白,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给我做的惟一的一顿饭。

经过一番折腾,我们吃上午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我坐在他家沙发上看电视,嘴里大口大口地吃着榴莲味的冰淇淋,那时候韩剧《太阳的后裔》大热,电视上的徐大荣和尹明珠面对面站着。

尹明珠:“如果我有事你会怎么样?”

徐大荣:“所有逃避你的时间我都会后悔。”

那时候不明所以,大概是年少不识事。

后来的后来,我回想起那段时光,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那段我们还深爱着对方的时间里,没有亲口对他说一句我爱你。


患病以后,他的面容逐渐被明朗与天真所替代,他眼神里散发出来总是对世界的憧憬的光芒。

“失忆也没什么不好的吧!”我想,他可以选择性地只把开心的事情记在日记本上,可以选择只记得快乐的事情。而在我脑海里,他给予我的快乐与悲伤一并存在,我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哭得撕心裂肺。

医生说病情还会恶化,他却一点都不在意。

“落落,我觉得我很幸福呢!”他嘴角温柔地上扬。“每一次失忆,我都觉得我又重新活了一世,而我的每一辈子,都能遇见这么好的你。”

我的心蓦然一动,依然嘴硬:“你失忆以前嘴可没这么甜,对我可不像现在这么温柔。”

“那从现在开始每一辈子都比上一辈子对你更好吧!”他托着腮,晃头晃脑地对我说,像个傻小孩。

那一天,门前的梨花开满了枝头,他笑得没心没肺:“落落,听说你想要我亲你。”

我愣了一下,红了脸,慌忙摇头:“我没有说过,你在你日记上瞎写的。”

他没有说话,微笑地凝望着我,伏下身,在我额头上落下轻轻的一个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香混杂着梨花的香味,萦绕在我鼻尖,掠过我的心间,我的心怦怦快得像莽撞的小鹿。我对上他的眼眸,深邃而明睿,里面倒影着我的身影和清风中微微摇动的枝叶。

他眉目温柔似水,此时的我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刚刚认识,却好似已经爱了好多年。

我的头脑一热,双手捧住他的头,颤抖着地覆上了他的柔软温热的嘴唇。那一瞬间,像是多年的情感得到了释放,多年的等待与委屈灰飞烟灭,三年的泪水在此刻凝结成了霜。


“落落,我要重新追你。”

我愣怔抬起头,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扑哧”笑出声。“为什么呀?”

“你这么优秀,多追几次不应该吗?”

难道失忆可以治疗嘴贫?情话说得越来越溜了。我的心微微一颤,抿着嘴笑。

他带我回到大学校园,像好多年前一样。

让我再一次坐在教室座位上,他在后面用笔尖狠狠地戳我,我扭过头,送了他一个漂亮的白眼,而他回我一个傻兮兮的笑脸;

学校大礼堂里,灯光流泻在他的身上,他缓缓地举起话筒,怔怔地望着我,深情地唱着那首《十年》,我坐在舞台下,害羞地逃离他的眼神;

操场上,他校运会跑完三千米无赖地栽倒在我身上,我只能颤颤巍巍地扶着他,跌跌撞撞地走,用余光偷偷地瞄他的时候,旁边大汗淋漓男孩,苍白的嘴角勾起一丝得逞的笑容;

校门口麻辣烫店里,他熟练地点着我喜欢的各种口味,然后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一口气吃完了三大碗,摸了摸鼓鼓地肚皮,满足地打了一声饱嗝。

尘封已久的往事犹如珍贵的影像,一帧帧地掠过脑海。当时每一次的心动,此时都像是一把锋利的剑,一刀一刀地把心口的肉剐去,痛苦得难以呼吸。

一个声音不断地告诉我:“我们回不去了。”

“我们真的回不去了吗?”


他的病情一天天的恶化,不再像以前可以到处跑来跑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天接连着一天的高烧昏迷,难得清醒时,他总是拿着日记一点一点的记录。

他的每一次起身都极其艰难,写日记要耗费他极大的努力和精力。他对父母和医生的劝告置若罔闻。

又一次探病时,我看见他又拿着笔沙沙地在日记本埋头写字。

“累了就休息会吧,别太勉强。”我知道他脾气倔,临到嘴边的劝阻吞了进去。

他仰起头,以前浓密的短发变得稀疏,包子脸如今找不到一点肉,他没有什么精神,羸弱的身躯艰难地支撑着自己,他扯了扯苍白的嘴唇,笑起来:“也不知道我下一次晕倒醒来是什么时候了,现在我身边有这么多爱我的人,我害怕我会忘记这些美好的场景,我得把他记下来。”

他的眼神里澄澈得没有一丝杂质,他一向乐观坚强,却让人无比心疼。


他又一次倒下,又一次被送进ICU,他手里还紧紧地抓着笔。

他父母递给我那本日记本时,眼神黯然中透露着悲哀,对我低声道歉:“落落,对不起,这本日记不能再给他了。”我看着面前的人,自从林小莫患病以来,他们的面容一天比一天憔悴,身体也消瘦了许多。

我的鼻子蓦地一阵发烫,礼貌地点头:“好,我会收好它的。”双眼蒙上了迷雾,我别过头假装看窗外的风景,扭头的瞬间,一颗滚烫的泪水滴落在手背,像一枚小小的棱镜,在阳光的照射下倒映出我惨淡的面容。

封面用清秀的字体写着:“林小莫,你有很多人爱你,你很幸福。”

泛黄却整洁的纸张里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他身边发生的各个人,各种事,包括父母,医生,护士,我…...”

“方落落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人,她很漂亮,千万不能忘了她,不然到时就被人追走了哦!”

“方落落喜欢吃很辣很辣的麻辣烫,喜欢吃榴莲味的披萨,喝酸奶时还要在里面挤芥末,吃煎饼的时候喜欢在里面加大葱,她的口味很重很重,但她说话时嘴巴却有股薄荷香,她一定偷偷地吃口香糖,但是我是不会拆穿她的。”

“我答应过落落以后要带她看最美最美的烟火,我可不能食言!”

“落落,有一天我不在了,你看到这本日记一定会感动得哭死吧!你这么骄傲的人,还没在我面前哭过鼻子呢!如果那天真的来了,对不起,我又让你难过了。”

窗外阴阴细雨,月光平静而柔和,有风拂过,“哗啦哗啦”地翻过桌上的日记本,我蓦然抬头,突然想起,这已经是林小莫患病的第五年了。

时光好似流转,回到五年前的那个除夕夜,我们爬上了最高塔,俯视那座我们生长二十几年的城市,车水马龙,万家灯火。夜空中闪耀着绚烂的烟花,我们十指合拢,对着烟花虔诚地大声许愿,他悄悄地凑近我的耳朵:“将来我一定要带你去看最美的烟火”

我笑着问:“最美的烟火长什么样的?”

他神秘地摇着头:“到时你就知道了。”

所以我一直等,却等到烟花已冷。

日记本是他唯一的“记忆”,而我们偷走了它。

我知道他下一次醒来,记忆干净得像刚出生的婴儿,注定着他的“下一世”,我不能再在他生命中驻足,在他的世界里,我可能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过路人罢了。


ICU只有半个小时的探视时间,我站在他的病床旁,静静地看着林小莫跟家人说话。他的脸色好了很多,只不过他瘦骨嶙峋的脸上突兀的骨头时刻在提醒着我,他刚从鬼门关逃回来。

他看见了我,突然轻唤到:“落落。”

我错愕地望着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瞪大了眼睛,对上了他父母惊异的目光。

“落落。”他抬了抬手,指向我,我确定这不是幻觉。

他努力地从枕头底下摸,摸了好一会儿,我看见他拿出了一张照片,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我的身体一凛。

那天我十六岁的生日,我们在梨花树下唱着生日歌,香糯的蛋糕上镶着各式各样色泽饱满的水果,我咬了一口,满足地咧开一口大白牙,对着他举着的相机,“咔擦”一下。照片上的我眉梢间洋溢着喜悦,弯弯扬起的嘴边露出了淡淡的梨涡,鼻尖还沾着奶浆,仿佛岁月就会定格在了那样美好的一刻。

那时的我们无忧无虑,天真烂漫,遥想着未来,总爱说“永远”。

照片的背后空白地方写着:“落落,我的爱人。”

“我的爱人。”我低头喃喃。

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我上辈子真有福气,我的爱人竟然这么漂亮。”

恍若隔世,很多年前,他问我的那个问题,我想我有答案了。

“那你愿不愿意等到那天,你的盖世英雄驾着七彩祥云来娶你呢?”

“不,一万年太久,我只争朝夕。”

既然不能忘却,能不能让我一直陪着你,陪到你完完全全忘记我为止。


六月盛夏的一天,林小莫难得恢复了精神,嚷嚷着要出去走走。我看着他吃进去了两大碗馄饨和五个肉包子,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角的油:“落落,怎么办?我的胃口快赶上你了。”

居然有力气开玩笑,是好得差不多了吧!

我推着轮椅,带着他在医院外的小道上散步,或许是太久没有接触过阳光,他显得很兴奋,仰着头,眯着眼睛,任由金色的阳光亲吻着他的脸颊。

池塘边蛙声一片,蝉鸣声歇斯底里,阳光穿过梧桐树叶子的缝隙,在林小莫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明明灭灭地光斑。

“落落。”他的声音很小,语速很慢,眼睛定定地凝视着池塘里的鱼。“鱼有七秒的记忆,我有七天的记忆,你说我上辈子一定是一条鱼吧 !”他的脸庞流露出的是我从没有看过的认真,我不由觉得有点紧张。

“所以啊!你看,鱼可以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多好呀!”我装作轻松,想缓解一下气氛。

“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做一条鱼,可以一直陪在你身边,不要让你像现在一样因为我而痛苦。”他的声音呜呜咽咽的,眸光暗淡,他生性一向乐观,即使每一次手术台上死里逃生,他也能笑着跟我开玩笑:“你看,我又一次从阎王爷手里逃回来了!”

“可是鱼的生命如此短暂,我多想一直陪着你。”他哽咽着,一句一顿地认真说完,抬头看我的时候,我发现他早已哭得满脸泪痕。

当天晚上,我还在图书馆看书,突然接到林小莫妈妈的电话,她在对面失声痛哭:“落落快过来医院……”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电闪雷鸣,天空每一次闪过一瞬白色刺眼的光芒,我的心都好像被生生撕裂,痛不欲生。

病房外林小莫的父母痛苦地捂着脸,低声抽泣。病房里心电图微弱的跳动,瘦弱的林小莫躺在病床上,脸庞苍白看不见一点血色,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他微张着嘴想要说话,声音很虚弱,我凑近听,他的嗓子哑哑的,却依然像以往般温和。

“方落落,你,你好,我是林,林小莫,听说……”他吐字很艰难,每说完一个字都在用力地喘气。

“听说,我很爱,很爱你。”他凝视着我,艰难地扯出一丝微笑,颤抖地伸出他的手,像是以前每天早上七点,敲我家的房门,得意洋洋地伸出手,对着我笑。

“我很爱很爱你……”

我浑身都在颤抖,轻轻地抓着他的手,不敢用力,历历在目的往事倾覆在胸口,眼泪夺眶而出。

他眼角的泪顺着脸颊滑落,却还眉里带笑,深邃的眼眸里溺满了温柔。

下一刻闭上了眼睛。

我有点恍惚,像是在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的大男孩用笔头戳着我的背,我回头,看见他像是恶作剧得逞的孩子得意洋洋对我笑;梦里蓝天白云下的少年,抛出了个漂亮的弧线正中篮球架,他仰着头,得意地对我咧着嘴,举着手对我比了个“耶!”

他笑起来很好看,开心起来总是见牙不见眼的,眼里总是流光溢彩,闪着清清浅浅的光芒。

但是渐渐的,梦境中的他愈来愈不清晰,只给我留下一个模糊的身影,我挪不动脚步,看着他一步步渐行渐远,他留在脑海里当初的模样,他萦绕在我耳边的嗓音,都那一秒,一并消散,像从未存在过般。

我大汗淋漓地醒来,只感到心底一片荒芜,不觉间,泪水静静淌满了脸颊。

那时候的我以为我们还有好多好多的时间,我以为他能一直像那样明朗地对我笑,所以从来舍不得向对方袒露自己当时心中所念所想,舍不得牵他近在咫尺的手,舍不得说那句我爱你。

鱼生太短,而我的余生还有这么长。当年他信誓旦旦地对着我发的誓:“陪你一直走到最后的人只能是我。”

那时的我总是傲娇地仰着下巴:“不可能!想得美!”然后留给他一个潇洒地背影。

没料到一语成谶。

只可惜事与愿违。

徐大荣对尹明珠说:“所有逃避你的时间我都在后悔。”

我想对他说:“所有没有正视自己感情的时间够成了我生命中最难过的回忆

此时我紧紧地牵着他的手,哭得撕心裂肺地喊着当时不敢说出口的话语,可惜他再已经听不见了。


他离开的日子里,我的生活正常的继续,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很长一段时间我会怀疑我是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似乎可以很容易一个人生活,也似乎没有想象中真正的悲伤。

他离开的那年,有一次我患上了急性肠胃炎,难受得上吐下泻,自己一个人去医院吊针,不小心把右手拿着的吊瓶放低,滴液的管子开始回血,血液一下子几乎充满了半条滴液管,我害怕得头皮发麻,不知所措,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护士。

一个手帮我抓起吊瓶,提到高处,血液流回血管,红白色的回力鞋印入我的眼帘,我的心咯噔一下,几近于条件反射抬起头:“林小莫!”

我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生面孔。我在男生神色诧异间回过神来,自嘲般嗤笑了一声,垂着眼皮子摇了摇头。

“吊瓶要那高一点,不然血液会回流。”他礼貌地对我点头,随即离开。

我看着他上下“跳动”离开的鞋子,有些游离。

林小莫最喜欢穿红白回力鞋,而我热衷于把他的“白鞋”踩成“灰鞋”,他也不气恼,每当我嘲笑他鞋子脏时,他却能够恬不知耻地提起脚,脚踝转着圈,扭着鞋子,挑了挑眉毛得意地向我炫耀:“回力经典灰白款,林小莫限量版,小爷一直走在时尚潮流的最前沿,羡不羡慕?”

如果他现在还在我身边他会怎么样?

他一定喜不自禁地嘲笑我物理没学好,然后喋喋不休地向我普及高中压强的知识。而我呢?我一定会悻悻地在站旁边,不情愿地努着嘴,然后定神在他的脸上,在心里细细地咀嚼着他的每一个表情,像个一首歌,每一个音符的起伏都是一根细线,牵动着心房,随着它上下起舞。

可如今线断了,即使我还能想象他的每个表情的画面,坠落的心也跳不出当年的舞姿,像是沉睡的美人,永远也等不到她王子的归期。

如今吊针后,我嘴里蔓延着的一股药的味道,好似林小莫每次去医院治疗后跟我说话的味道。

我抓着他的手,看着他被戳了好多个针孔的手背,触目惊心的疼。

我忿忿地抱怨:“为什么老是遇到实习护士找你练手,下次让他换个有经验的。”

“没关系,反正不扎我也得扎别人。”他拍着我的头安慰我,

刺鼻熟悉的消毒水味道向我涌来,伴随着他的面孔,一颦一笑,挑着眉,咧着嘴,弯着眼,一挥手,一昂头,一扬眉,意气风发。

他好似还在我身边,渗透到我的点点滴滴里,我却不能意识到。

可是在微风吹过窗台拂起绿纱窗帘的时候;在经过小巷闻到飘着的麻辣烫香味的时候;在商场里流泻着陈奕迅那首《十年》的时候……

在某个特定的场景下,记忆中的蝉鸣,思念里的笑容,一个个光影片段,刹那间让藏匿于内心某处的情感喷涌而出,思念如泉涌,撕心裂肺。

于我而言,记忆中的他是每天早上递给我香甜的牛奶,是学校午餐坐在对面的他夹在我碗里的金黄煎蛋,是我难过时哄我开心的糖炒栗子,是每天放学后他在小巷边买的香糯的糯米糍……

恍若昨日,他还在笑着揉着我的发顶:“如果我有一天不在,可惜我什么都不能留给你。”

“不!”我想起了《蓝莓之夜》的一句台词:“When you’re gone,all that left behind are the memories you created in people’s lives.(人一旦离开,就只留下为别人制造的回忆。)”

然而你给的回忆太沉重,我几近于不能承受。

“怀抱既然不能挽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

“一边泪流。”

池塘里的鱼还在游,究竟哪一条是你?我知道,你一定是那条吐着泡泡,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金鱼,不用再经受病痛的痛苦。你只有七秒的记忆,可以忘却一切烦恼,向着波光粼粼的那片湖,一直游,一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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