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20亿人读过的书:像霍乱一样的爱情

 壹

从阅读的角度来说,我真的很不喜欢《百年孤独》——

尽管它伟大、深刻,被称为可以与死亡并驾齐驱,

是一部能赛过时间的巨著。

但是那晦涩的语言,纷乱的情节、无数相似的名字和悲苦的笔调,

实在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

而那种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幻想与现实的写法,

我怕读完会跟作者一样老年痴呆。

但《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完全不同,

虽然它跟《百年孤独》一样,同样出自于马尔克斯之手,

虽然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我认为它远远超越了这本书,

是唯一一本让我感到惊艳、且愿意反复阅读的书。

据欧洲圈子的说法,这是一本超过20亿人次读的书,

而马尔克斯也认为这是他是自己最好最满意的作品。

 贰

与《百年孤独》变现实为幻想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相比,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本返璞归真,

且真诚讲述爱情的书,

书中描写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情——

总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其中,暗恋相思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实际追求一年十个月零七天。

这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

就是爱情的“传奇”——

正是那偶然的一瞥,

引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持续了半个世纪仍未结束。

它讲述了一个私生子,在送电报时看到暴发户的女儿,

一见钟情,惊为仙女,

然而他只能每天坐在花园黄色的杏树下的长凳上枯等,

假装看书,其实只为能远远地偷偷看她一眼。

他因此陷入了无望的暗恋中,

跟染上了霍乱一般,每天心事重重,

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

后来发展为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

还常常突然昏厥,脉搏微弱,呼吸沉重,

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

这可把家里的老母亲吓坏了,

但医生也只能开出用椴树花熬水来镇定神经,

且建议他外出散心,

希望通过距离和分散注意力让他得到安慰。

可是病人不愿配合治疗,

甘愿享受煎熬:我对死亡的唯一痛苦,是不能为爱而死。

他愿意等,并用唐吉坷德般的精神去等,

等到她结婚,等到她老公死,等到没有了自我——

他甚至都没想过自己也有可能死啊?

他打算将这份忠贞不渝的爱情保持到世界末日,

虽然他其间跟很多女人发生关系,甚至可以同时爱上几个女人,

并且不背叛其中任何一个,

他说:人心的房间比婊子旅馆里的客房还多;

但他始终分得清: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而她则占据了他的全部空间。

 叁

而她呢?迫于父亲的压力,为了所谓的世俗面子嫁给一个世袭贵族医生,

而这段被全城人公认的、荣耀的幸福婚姻背后,实则也是一片荒芜。

不忠的丈夫,刻薄的婆婆与愚蠢的小姑子们简直让她郁闷极了。

她们批评她拿刀叉的方式,批评她大步走路,

批评她穿得像马戏团里的人,批评她像乡巴佬般对待丈夫,

说不会弹钢琴的女人不是一个体面的女人,

甚至连做一个梦都逃不过她们的指责,

“正派的女人不会做这种梦”。

看来国外也一样有让人炸裂的婆媳姑子关系啊!

可好不容易熬到婆婆死了,小姑子嫁了,丈夫又开始发难了,

而比起婚姻中的巨大灾难,日常的琐碎烦恼更让她窒息。

一日三餐,必须按时,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

却又不能去问他——问了也白问,因为他只会答“随便什么都行”,

可到了吃饭时,随便什么就不行了。

肉不能有肉味,鱼不能有鱼味,

为了让他的尿液中有芬芳味,

她得不惜一切代价找过了季的芦笋,

稍有怀疑,他就推翻桌面: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

他是个完美的丈夫。

从不会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

从不关灯关门,如是发现衣服上缺了一粒扣子,

就会抱怨:男人需要两个妻子,

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她因而怀疑婚姻本身的性质:

两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

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

甚至性别都不相同,

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床上,

 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

 这完全违背科学,太荒谬了!

所以,虽然丈夫向她提供了世俗的好处: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

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

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因为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

实际上也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

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

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

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

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

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

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

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而她丈夫的理念是: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

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不过如此理念完全不同的人,也过了五十多年,并过完了金婚,

诀窍是什么呢?那就是: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

而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偶尔,她也会想起年少时,那个树底下看书的少年,

虽然她一直想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他的记忆彻底抹掉,

让他在她的记忆中所占据的那块空间里长出一片罂粟花,

然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往日一样深深地叹息一声:可怜的人。

直到她七十二岁时,

丈夫因为一只鹦鹉失足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第二天,那个少年,如今已是老男人,

就急不可待地向她告白。

爱情经过五十一年的窖藏,似乎愈发醇厚芬芳。

然而一切都得重新再来,因为,

他还是原来的他,而她已不是从前的她,

子女的反对,社会的偏见……

好在,她已当家作主,

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

因为我们太年轻,

现在,让他们见鬼去吧!

如果说我们这些寡妇有什么优势的话,

那就是再也没人能对我们发号施令。”

这一次,两位年龄相加超过一百五十岁的黄昏恋,

简单高效,仅用时一年多,最后直接登上他的客船,

挂起了一面代表“霍乱”的黄旗——

不用载客,不用载货,当然,也不得靠岸。

船长问他:“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

他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准备好的答案回复:

“一生一世。” 

 伍

而总结这段爱情成功的秘诀,

或许就是:文字的力量!

他刚追求她时,

每天都给她写一封甚至两封比情诗还深情的情书,

让她相信了那就是爱情,阅读他的信就是她少女生活的全部

他重新追求她时,每三天给她写一封比哲学还深刻的情书,

让她相信了那就是人生,阅读他的信就成了她寡妇生活的依赖。

当写情书成为习惯,无论写什么东西,都激情澎湃,

以致他在船上做总经理秘书时,写的公文都像情书,

就连他笔下的载货清单依然带着韵脚,常规商业信函透出抒情味道。

甚至一有空,

他就在“代笔人门廊”上帮助大字不识的恋人们书写香飘四溢的情书,

以此释放内心积聚的那些在海关报告中毫无用武之地的绵绵情话。

当他的叔叔训斥他一辈子都写不好一封商业信件时,

他带着几分倨傲不屑道:

“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



 陆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只有一场爱情。只有一场。一场。

  阿里萨为等待达萨,等了50多年。

这是让很多女人们感动的地方。 也是马尔克斯的温情所在。

作者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著。

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悲剧收场。

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

在我看来,虽然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

我却想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只是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

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

而书中漫山遍野都是经典名句,比如:

“想不到爱你竟成了我唯一的宿命。”

“一个被爱的人,死去时应当把一切都带走。”

“请用一枝玫瑰纪念我。”

“当一个女人决定和一个男人睡觉时,就没有她跃不过去的围墙,没有她推不倒的堡垒,也没有她抛不下的道德顾虑,事实上没有能管得住她的上帝。”

但爱情其实并不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真正主题,它只是全书二十多万字的调料,

只不过这味调料的味道实在太过浓烈,

以致将真正的主题都遮蔽了。

那么什么是《霍乱》的主题?

什么是伟大作家的伟大主题?

什么是伟大作家写得心都空了、脑都空了的伟大主题?

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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