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从阅读的角度来说,我真的很不喜欢《百年孤独》——
尽管它伟大、深刻,被称为可以与死亡并驾齐驱,
是一部能赛过时间的巨著。
但是那晦涩的语言,纷乱的情节、无数相似的名字和悲苦的笔调,
实在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
而那种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幻想与现实的写法,
我怕读完会跟作者一样老年痴呆。
但《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完全不同,
虽然它跟《百年孤独》一样,同样出自于马尔克斯之手,
虽然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我认为它远远超越了这本书,
是唯一一本让我感到惊艳、且愿意反复阅读的书。
据欧洲圈子的说法,这是一本超过20亿人次读的书,
而马尔克斯也认为这是他是自己最好最满意的作品。
贰
与《百年孤独》变现实为幻想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相比,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本返璞归真,
且真诚讲述爱情的书,
书中描写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情——
总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其中,暗恋相思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实际追求一年十个月零七天。
这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
就是爱情的“传奇”——
正是那偶然的一瞥,
引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持续了半个世纪仍未结束。
它讲述了一个私生子,在送电报时看到暴发户的女儿,
一见钟情,惊为仙女,
然而他只能每天坐在花园黄色的杏树下的长凳上枯等,
假装看书,其实只为能远远地偷偷看她一眼。
他因此陷入了无望的暗恋中,
跟染上了霍乱一般,每天心事重重,
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
后来发展为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
还常常突然昏厥,脉搏微弱,呼吸沉重,
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
这可把家里的老母亲吓坏了,
但医生也只能开出用椴树花熬水来镇定神经,
且建议他外出散心,
希望通过距离和分散注意力让他得到安慰。
可是病人不愿配合治疗,
甘愿享受煎熬:我对死亡的唯一痛苦,是不能为爱而死。
他愿意等,并用唐吉坷德般的精神去等,
等到她结婚,等到她老公死,等到没有了自我——
他甚至都没想过自己也有可能死啊?
他打算将这份忠贞不渝的爱情保持到世界末日,
虽然他其间跟很多女人发生关系,甚至可以同时爱上几个女人,
并且不背叛其中任何一个,
他说:人心的房间比婊子旅馆里的客房还多;
但他始终分得清: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而她则占据了他的全部空间。
叁
而她呢?迫于父亲的压力,为了所谓的世俗面子嫁给一个世袭贵族医生,
而这段被全城人公认的、荣耀的幸福婚姻背后,实则也是一片荒芜。
不忠的丈夫,刻薄的婆婆与愚蠢的小姑子们简直让她郁闷极了。
她们批评她拿刀叉的方式,批评她大步走路,
批评她穿得像马戏团里的人,批评她像乡巴佬般对待丈夫,
说不会弹钢琴的女人不是一个体面的女人,
甚至连做一个梦都逃不过她们的指责,
“正派的女人不会做这种梦”。
看来国外也一样有让人炸裂的婆媳姑子关系啊!
可好不容易熬到婆婆死了,小姑子嫁了,丈夫又开始发难了,
而比起婚姻中的巨大灾难,日常的琐碎烦恼更让她窒息。
一日三餐,必须按时,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
却又不能去问他——问了也白问,因为他只会答“随便什么都行”,
可到了吃饭时,随便什么就不行了。
肉不能有肉味,鱼不能有鱼味,
为了让他的尿液中有芬芳味,
她得不惜一切代价找过了季的芦笋,
稍有怀疑,他就推翻桌面: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
他是个完美的丈夫。
从不会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
从不关灯关门,如是发现衣服上缺了一粒扣子,
就会抱怨:男人需要两个妻子,
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她因而怀疑婚姻本身的性质:
两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
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
甚至性别都不相同,
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床上,
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
这完全违背科学,太荒谬了!
所以,虽然丈夫向她提供了世俗的好处: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
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
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因为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
实际上也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
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
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
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
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
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
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
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而她丈夫的理念是: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
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不过如此理念完全不同的人,也过了五十多年,并过完了金婚,
诀窍是什么呢?那就是: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
而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偶尔,她也会想起年少时,那个树底下看书的少年,
虽然她一直想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他的记忆彻底抹掉,
让他在她的记忆中所占据的那块空间里长出一片罂粟花,
然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往日一样深深地叹息一声:可怜的人。
肆
直到她七十二岁时,
丈夫因为一只鹦鹉失足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第二天,那个少年,如今已是老男人,
就急不可待地向她告白。
爱情经过五十一年的窖藏,似乎愈发醇厚芬芳。
然而一切都得重新再来,因为,
他还是原来的他,而她已不是从前的她,
子女的反对,社会的偏见……
好在,她已当家作主,
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
因为我们太年轻,
现在,让他们见鬼去吧!
如果说我们这些寡妇有什么优势的话,
那就是再也没人能对我们发号施令。”
这一次,两位年龄相加超过一百五十岁的黄昏恋,
简单高效,仅用时一年多,最后直接登上他的客船,
挂起了一面代表“霍乱”的黄旗——
不用载客,不用载货,当然,也不得靠岸。
船长问他:“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
他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准备好的答案回复:
“一生一世。”
伍
而总结这段爱情成功的秘诀,
或许就是:文字的力量!
他刚追求她时,
每天都给她写一封甚至两封比情诗还深情的情书,
让她相信了那就是爱情,阅读他的信就是她少女生活的全部
他重新追求她时,每三天给她写一封比哲学还深刻的情书,
让她相信了那就是人生,阅读他的信就成了她寡妇生活的依赖。
当写情书成为习惯,无论写什么东西,都激情澎湃,
以致他在船上做总经理秘书时,写的公文都像情书,
就连他笔下的载货清单依然带着韵脚,常规商业信函透出抒情味道。
甚至一有空,
他就在“代笔人门廊”上帮助大字不识的恋人们书写香飘四溢的情书,
以此释放内心积聚的那些在海关报告中毫无用武之地的绵绵情话。
当他的叔叔训斥他一辈子都写不好一封商业信件时,
他带着几分倨傲不屑道:
“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
陆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只有一场爱情。只有一场。一场。
阿里萨为等待达萨,等了50多年。
这是让很多女人们感动的地方。 也是马尔克斯的温情所在。
作者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著。
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悲剧收场。
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
在我看来,虽然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
我却想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只是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
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
而书中漫山遍野都是经典名句,比如:
“想不到爱你竟成了我唯一的宿命。”
“一个被爱的人,死去时应当把一切都带走。”
“请用一枝玫瑰纪念我。”
“当一个女人决定和一个男人睡觉时,就没有她跃不过去的围墙,没有她推不倒的堡垒,也没有她抛不下的道德顾虑,事实上没有能管得住她的上帝。”
但爱情其实并不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真正主题,它只是全书二十多万字的调料,
只不过这味调料的味道实在太过浓烈,
以致将真正的主题都遮蔽了。
那么什么是《霍乱》的主题?
什么是伟大作家的伟大主题?
什么是伟大作家写得心都空了、脑都空了的伟大主题?
孤独。